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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之书

给予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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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艾瑞克·弗洛姆

给予的意义不在于一方付出物质或同情心,另一方收到惠赠的物质,并感受到对方的好意。

给予的本质是一种人性的传达。一个人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知识、兴趣、快乐、财富、幽默、谅解……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的同时,这些表现生命的表情同时也在丰富、感染他自己。给予后,他也使别人的生命价值随之丰富了,一种普遍意义的生命价值在双方身上得到体现。

给予者并不是为了接受或换取什么才给予的,而是因为给予本身充满了无限的快乐,就像上帝有机会让你看到另外的一个你在过着一种全新的生活。在给予中,你不知不觉地使别人身上的东西得到了新生,这种新生给你自己也带来了希望。

给予使被给予者向给予者靠近。由于这种相互的吸引,给予双方会使某些东西新生,并相互分享这种快乐。尤其是“爱”这种奇妙的情感,更是如此。爱意味着感情进行时,同时又产生更多的爱。

艾瑞克·弗洛姆(1900—1980):20世纪重要的思想家,主要著作有《逃避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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