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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爱洛伊丝

书信二十一 致爱德华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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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绅士,我的心灵受到了生命的拖累。生命早已成为我的负担,我已失去一切使我珍惜生命的东西;对我来说,除了烦恼和厌倦以外,就别无其他了。有人说,没有那个给我生命的人下命令,我是无权处置我的生命的。我深深知道,从好几个方面来说,我的生命也是属于你的。你对我关怀备至,救过我两次性命;由于你的恩惠,我才至今还活着。我只有在确信我自杀而又不犯罪的情况下,或者在毫无把我的生命用来为你效劳的希望时,我才处置我的生命。

你说你需要我,你为什么要对我说假话?自从我们到伦敦以来,你不仅不要我关心你,反倒是你一心照顾我,你对我的关心照顾纯粹是多余的!我的绅士,你要知道,我恨我的罪过甚于恨我的生命;我崇拜永恒的存在。我的一切都是受你之赐,我爱你,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你,不过,友谊和义务能把一个不幸的人留在人间,但要想把他永远束缚在这个世界上,那是用任何借口和诡辩都不行的。你应当给我以理智的启发,把你的心里话告诉我,我一定洗耳恭听。不过,你要记住:切莫趁我绝望的时候欺骗我。

你要我讲一讲我的理由吗?很好!我就对你讲吧。你要我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来决定我对它思考的程度,这一点,我完全赞同。我们要平心静气地探索真理,在讨论一般的问题时,要把它看作是事关他人而不涉及自己。罗贝克在自杀以前曾对他自杀的原因做过一番解释。我不想学他那样专为此事写一本书,我对他的书并不十分满意,然而,我想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学他处理此事的冷静。

我早就对这个重大的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了。这一点,你大概是知道的,因为你了解我的命运,而我还活着。我愈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我愈觉得这个问题可以归纳成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我们应当在不触犯他人的前提下求福而避祸,这是自然的权利。当我们的生命已经成为一种祸害,对谁也没有好处的时候,那就应当允许我们摆脱它。如果在世界上有一个明白无误的准则的话,我认为,这个准则就是。如果谁能推翻这个准则的话,则人的行动没有一桩不是罪恶了。

诡辩学家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呢?首先,他们认为生命不是我们原有的东西,因为它是别人给我们的。然而,既然它已经由别人给予我们了,那它就属于我们所有了。他们的两只胳臂不也是上帝给的吗?然而,当他们急坏疽病的时候,他们就截去一只胳臂,如果必要的话,连两只都一起截去。类比法,正是为那些相信灵魂不灭的人创造的,因为,既然我可以牺牲一只胳臂以保全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身体,则我也可以牺牲我的身体以保全另外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幸福。虽说上帝赐与我们的一切礼物都自然是我们的财富,但它们是太易于改变它们的性质了,因此,上帝又赐与我们理智,以便我们能够对它们进行鉴别。如果我们不能按这个法则挑选一些礼物和抛弃一些礼物,这个法则对人类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个理由很不充分,他们翻来覆去地变着花样说。他们把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看作是一个站岗的士兵。“上帝把你安置在这个世界上,”他们说,“没有得到他的允许,你为什么要离开这个世界呢?”不过,单拿你自己来说,上帝既然把你安置在这个城市里,你为什么未得到他的允许就离开此城呢?上帝的允许岂不是不妥吗?而我,不论他把我安置在什么地方,是安置在一个物体里还是在地上,都只有在我感到舒适的情况下,我才呆在那里,而一当我觉得呆在那里不舒适了,我就要离开。这是大自然的声音和神的旨意。“你必须等待命令,”这我同意,但倘若我是自然死亡的,则我的生命,不是上帝命令我舍弃,而是他夺走的;反之,他可以使生命变得让我无法忍受,然后命令我把它抛开。在第一种情况下,我将全力反对;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不能不服从。

你是否想象得到有那么一些人竟错误到指责自愿死亡是反抗上帝的旨意,是在逃避他的法律。不愿意活,不仅不是为了逃避上帝的法律,反倒是在执行他的法律。唉!难道上帝只是对我的身体才有权力吗?在宇宙中,哪个地方或哪个人不归他掌管?当我净化了的实体更像他的实体的时候,他对我就不直接指挥了吗?不,他的公正和善良使我有了希望。如果我以为一死就可以逃脱他的权威的话,我就不愿意死了。

这是《费登》1中的许多诡辩的话之一,看起来还满有高深的道理呢。“如果你的奴隶要自杀,”苏格拉底对塞布斯说,“如果可能的话,难道你就不惩罚他不该以这种手段使你的财产受到损失吗?”好一个苏格拉底,你这是什么话?人死了以后难道就不再属于上帝了吗?情况绝不是这样,我们倒要问一问:“如果你给你的奴隶穿一件使他在为你劳动时感到极不舒服的衣服,但他为了更好地为你工作而脱去这件衣服,你是否会因此就惩罚他呢?”全部错误在于把生命看得太重了,好像我们的存在完全要依靠它似的,好像人死了以后就化为乌有了似的。我们的生命,在上帝眼中是无所谓的,从理智的角度看,也是无所谓的,因此,我们也应当把它看作是无所谓的才好。我们抛弃我们的躯体,只不过是脱下一件不舒服的衣服而已,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我的绅士,那些夸夸其谈的人是不怀好心的,他们的理论是非常荒谬的和有害的。他们把这一个所谓的罪行说得很严重,好像此举就自己剥夺了自己的存在似的,因此,他们要惩罚他,好像这个人应该永远活下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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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登》,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作的一部对话录,记述了苏格拉底和门徒的最后几次谈话。费登是苏格拉底的门徒之一。

《费登》只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论点,但他们却没有使用。这部对话录,只轻描淡写地讲了一下,便一带而过。苏格拉底遭到极不公正的判决,几个小时后就要失去生命,因此他没有必要仔细探讨是否可以让他自己支配他的生命。假定他真的发表了柏拉图所记述的那些话,我告诉你,绅士,他就会在付之实践之际把他的话更加认真地思考的。卡托在离开人世的那个夜晚,曾把这部书从头到尾地看了两遍,结果他还是自杀了,这就证明:他在这部不朽的著作中没有找到任何有力的论点反对一个人有权支配他自己的生命。

这些诡辩家还问生命是不是一样坏东西。一想到生活中充满了那么多的错误、苦难和罪恶,人们往往就会问生命究竟是不是一样好东西。恶事不断地使最有道德的人感到困惑,只要他还活着,他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变成坏人的猎获物,甚或他本人也会变成坏人。不停地战斗和遭受苦难,这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不停地干坏事和遭受苦难,这就是坏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在其他方面,他们之间是不相同的,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生活中充满了烦恼。如果你要有力的证据和事实的话,我可以给你举出许多神的启示、智者的抗辩和以死相报的道德行为。绅士,我们暂时不谈这些,因为我要对你讲一讲我的看法,我现在问你:智者在世上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如果不是潜心修养,努力做到一生心如槁木,又是什么呢?从理智的角度看,我们逃避人类灾祸的唯一办法,难道不是脱离世间的一切事物,脱离我们本身的一切有害因素,收敛自己的心并进行严肃的修养吗?如果我们的情欲和错误给我们带来了不幸,我们应当如何强烈地追求一种能使我们摆脱情欲和错误的心境呢?那些耽于肉欲的人,为什么要追逐感官的享乐,从而毫无节制地增加他们的痛苦呢?可以说,他们活在世间的时间愈长,他们的存在愈将化为乌有;他们留恋的东西愈多,他们身上的锁链愈重。他们的每一种享受,都将使他们痛苦地失去许多东西:他们愈纵情声色,他们愈痛苦;他们的寿命愈长,他们愈可怜。

不过,一般地说,一个人能在世上多活几年,即使活得不愉快,那也是一件好事,这,我同意,我也不希望整个人类都一起死掉,把世界变成一个大坟墓。有一些不幸的人的造化特别好,所以不愿意走这条共同的道路,不过,大自然也要他们经过失望和悲惨的痛苦的折磨之后,才让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就这些人来说,要我们相信他们活着是好事,那是荒谬的。同样,要我们相信饱受风痛病折磨的诡辩家波酉多里乌斯会否认活着不是一件坏事,那也是荒谬的。就我们来说,只要活着是一件好事,我们当然是希望活着,只有在遭遇到极其痛苦的事情时,我们才会放弃这个希望,因为,大自然使我们对死亡有一种很厉害的恐惧感,以致使人间的其他痛苦在我们的眼中看来就不算是痛苦了。一个人在决心不要他的生命之前,总是要在一个很长的时间里受那艰难痛苦的生命之累的,然而,一旦他心中对生命的厌腻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则生命对他显然就是一个很不好的东酉,应当尽快把它抛弃才好。虽然我们不能确切断定什么时候生命不再是一个好的东西,但我们至少在它出现坏的苗头以前,应当及早明白生命不是一个好的东西。就每一个明智的人来说,在产生抛弃生命的念头以前,他是早就有了抛弃生命的权利的。

不仅如此,起先,他们为了剥夺我们摆脱生命的权利,就否认生命可以成为一个不好的东酉,后来,为了责备我们经不起生命的折磨,又承认它是一个不好的东西。据他们说,逃避生活中的灾难和痛苦,是一种怯弱的行为,因此只有胆小的人才自杀。啊,罗马,你这个称霸世界的城市,帝国赐与了你多么好的一批胆小的人啦!其中有亚而1、埃波琳2和卢克莱修3,她们都是妇女;还有布鲁土斯4,还有卡西乌斯5,还有你这位与上帝一同享受诚惶诚恐的世人的尊敬的伟大圣明的卡托6,你的威严样子使罗马人产生了神圣的激情,使暴君吓得全身战栗;你的那些高尚的崇拜者,没有料到如今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有一帮摇唇鼓舌之徒竟因为你在铁窗中拒绝把罪恶之事赞为美德,就说你是一个懦夫。现今的作家的威力之大,真了不起,手里有了笔,胆子就壮了。不过,请你这位为了更长久地忍受生命的痛苦而勇敢地退出一场战斗的勇士告诉我,当一块火红的木炭掉在你这只舞文弄墨的手上时,你为什么要赶快把手缩回去呢?哼!你也胆小,怕木炭烫你!“谁也不能硬要我去挨烫嘛,”你说,而我,谁又能硬要我去忍受生命的痛苦呢?对上帝来说,创造一个人,是不是比创造一根麦秸更费事呢?人和麦秸难道不同样是由他创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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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丽,古罗马的一个妇女,在其夫为暴君尼禄处死时,她为了激励丈夫不怕死,竟决定自杀,向丈夫做出不怕死的榜样。

2埃波琳,古罗马军官撒比鲁斯之妻,在其夫被罗马皇帝维斯帕西安判处死刑时,要求把她和她的丈夫一起处死。

3卢克莱修,古罗马的一个贞烈妇女,遭到罗马皇帝塔尔昆尼乌斯之子的凌辱后,愤而自杀;其夫科拉廷在布鲁土斯的帮助下,领导人民起义,推翻了塔尔昆尼乌斯的统治。

4布鲁土斯,见卷二书信十一。

5卡西乌斯,古罗马将军,谋刺恺撒的主谋之一,公元前四二年自杀。

6卡托,见卷二书信十一。

诚然,咬紧牙关忍受不可避免的痛苦,那是要有勇气的,然而,自己偏要去遭受本来可以免受其害的灾祸,那就是一个疯子了,毫无必要地去忍受痛苦,那是大不应该的。一个不善于以速死的办法摆脱痛苦的生命的人,就好比是一个宁肯让伤口感染而不去请外科医生给他开刀医治的人。尊敬的巴里索1,快来把我这只可能使我痛死的腿锯掉吧!我看着你给我锯,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我甘愿让那位不敢接受手术而让其大腿烂掉的勇士说我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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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里索是里昂的一位外科医生,一个很高尚的人,一个好公民,一个很重交情的好朋友。他虽受到人们的忽视,但不会被那些受过他的好处的人所遗忘。——作者注

我承认,由于有对他人应尽的义务,因此任何人都不能自己处置自己的生命,然而,应尽义务的人何其多!一个负责国家安全的官员,一个有抚养儿女之责的父亲,一个无力偿还借款就可能使债权人破产的债务人,不管情况如何,他们都是要尽他们的义务的;有许许多多社会的和家庭的关系,迫使一个不幸的诚实人不能不忍受生活的痛苦,以避免遭受更大的痛苦,难道由于这些缘故,就可以不问情况如何,牺牲许许多多可怜的人的利益,去保全只对一个不敢死亡的人才有用的生命吗?“我的孩子,你把我杀了吧,”那个衰老的野蛮人对吃力地背负着他的儿子说道,“敌人已经来了,快去和你的兄弟们一起战斗,救你的孩子要紧,不要让你的父亲被敌人生擒,因为我曾经吃过他们父母的肉。”即使饥饿、疾病、灾祸和比野蛮人还厉害的家庭纠纷允许一个身已残废的人躺在床上消耗一家人勉强够吃的粮食,但一个万念俱灰的人,一个上天已经使他只能在世上孤独生活的人,一个苟延残喘而不能再做任何有益之事的人,其诉怨既已令人感到厌烦,其痛苦对他人又毫无用处,为什么不让他有离开世上的权利呢?

绅士,你好好研究一下我说的这些道理,你把它们综合起来,就会发现它们讲的全是最简单不过的自然权利,任何一个明白事理的人都不会对之有所怀疑的。既然可以让一个人医治他的风痛,又何以不让他医治他的生命呢?这两者不都是同一只手给我们制造的吗?死是难受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药物吃起来是津津有味的吗?宁肯死也不愿意吃药的人是不少的!须知:人的天性对死和吃药都是很厌恶的。请告诉我:为什么允许用吃药的办法使人摆脱一种短暂的痛苦,而不允许用自杀的办法使人摆脱一种无法医治的痛苦?用金鸡纳霜治发烧,为什么其罪过就没有用鸦片治结石那么大?就我们用这两种药的目的来说,这两种药都是用来使我们摆脱痛苦的;就方法来说,这两者都是很自然的;就上帝的意志来说,要是他不给我们送来痛苦,我们哪里有什么痛苦需要去搏斗?我们想逃避的痛苦,哪一个不是他的手造成的?他的力量到何处为止?我们能合情合理地抵抗到什么程度?虽说一切事物的现实状况都是出自他的安排,难道就不允许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状况加以改变吗?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怕触犯他的法律,就什么事情都不敢做了吗?不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将触犯他的法律吗?不,绅士,人的天职是很伟大的和崇高的。上帝之所以使人具有生命,绝不是为了让我们永远安安静静地无所作为,他给人以行善的自由,给人以向善的良心,给人以择善而行的理智。他使人成为自己行为的唯一的评判者,他在人的心中写道:“做于你有益的事,而又不损害别人。”当我觉得死对我有利的时候,如果还硬要活下去的话,那就是在违抗他的命令了,因为,只要我认为死是可取的,他就会让我去死的。

博姆斯顿,你是很聪明的和坦诚的,请你告诉我:我们的理智能从宗教信仰中推演出哪些有关自愿死亡的可信的教义?基督徒提出了相反的教义,但他们的依据,既不是他们的宗教原理,也不是基督徒唯一的典籍《圣经》;他们纯粹是从异教徒的哲学中推演出来的。他们的那一套新理论,耶稣基督和他的门徒并无一语道及。第一个提出这种理论的人是拉克丹蒂乌斯1和奥古斯蒂努斯3;他们唯一的立论依据,是我在前面批驳过的《费登》,因此,信徒们以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在按《福音书》的教导行事,而实际上他们是在追随柏拉图的哲学。的确,在一部《圣经》中,你在哪一页上看到有不许自杀的律条?在哪章哪段有一句谴责自杀行为的话?奇怪的是,在自杀的人的事例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例受到过人们的责备!还有,参孙的事例3之所以受到赞同,就是因为他创造了对敌人进行报仇的奇迹。这个奇迹的出现,也许是为了表明一件罪恶的事情之情有可原;这个因受一个女人的诱骗而丧失其力气的人,他之所以要重新恢复他的力气,难道是为了会犯一项名副其实的大罪吗?难道上帝还会存心骗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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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克丹蒂乌斯(二六○—三二五)拉丁雄辩家。

2奥古斯蒂努斯(三五四—四三○)非洲主教,著名的新柏拉图哲学的鼓吹者。

3关于参孙为了报仇而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故事,请参见《旧约全书·士师记》第十六章。

“摩西十诫”说;“不可杀人1。”结果怎样呢?如果这一条要在世上严格实行的话,那就连坏人和敌人也不杀了,而那个曾经使许多人丧失性命的摩西,他本人就没有实行他自己的训条了。如果有什么例外的话,第一个例外当然是赞成自愿死亡的了,因为它不存在暴力和不公正的问题,而这两点,恰恰是杀人之所以是犯罪行为的原因,而大自然又对之严加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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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摩西十诫,请参见《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

他们还告诉人们:“你们要耐心忍受上帝赐给你们的痛苦,把你们所受的苦变成功德。”如果这样来实行基督教的教义的话,那简直是把教义的精神完全领会错了!人遭受千百种痛苦,他的一生可以说是一块由苦难组成的织物,他好像就是为了受苦受难而生的。在他所受的苦难中,有些是可以躲避的。理智当然是希望他能躲避;宗教是从来不违背理智的,因此也会赞成人躲避他能躲避的苦难。然而,理智使人躲避的苦难的数目,与他不管愿意不愿意都要被迫忍受的苦难相比,那简直是太少了!仁慈的上帝让人把它们变为功德的,是后一种苦难,他接受他强迫我们缴纳的贡品,让我们今生奉献,来生受益。对人的真正的惩罚,只能来自大自然,而他之耐心忍受强加在他身上的痛苦,那是按上帝对他的要求做的,如果谁硬要多做一点,那他就是一个疯子,应当把他关起来,或者是一个骗子,应当加以惩处。因此,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躲避一切可以躲避的苦难,即使这样,我们躲不过的苦难还是太多。生命一旦成为一个不好的东西,我们就应毫不惋惜地抛弃它;此事可以由我们自己作主,既不冒犯上帝,也不冒犯他人。如果要对最高的存在奉献一件牺牲的话,除死以外,还能奉献什么呢?让我们把经过理智的思考而决定的死奉献给上帝,把他向我们索还的灵魂静静地安放在他的心里。

这是良知对所有的人宣示的大道理,而且是得到了宗教认可的大道理1。现在,让我们回头来谈我们自己。你对我赤诚相见,而我也深知你的痛苦,你遭受的痛苦并不比我少。你的痛苦和我的痛苦一样,也是没有办法医治的,而且,愈是没有办法医治,愈是把荣誉看得比财产更重要。我承认,你是咬紧牙关忍受你的痛苦的,你有美德做你的后盾,再前进一步,它就使你解脱了。你要求我忍受痛苦,绅士,我倒是要要求你结束你的痛苦。我现在让你来评判:在我们两人当中,谁对谁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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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封信竟谈这个问题,真是奇怪!一个人为自己研究这样的问题,能如此平心静气地阐述自己的看法吗?这封信是不是捏造的,或者,作者是不是存心让人家批驳?值得怀疑的,是他引用罗贝克的例子,他似乎想用罗贝克的例子来证明他也应当这样做。罗贝克是那么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以致决心把它写成一本书,一本厚厚的长篇巨著,而且书中的语言平平淡淡,笔调十分凝重。罗贝克说,他把书一写好,就可以死了,而且死的时候,也的确像他著书的时候那样安详。我们切莫相信世纪的偏见和民族的偏见。如果不按他的方式自杀,那就只有在自杀的时候暴跳如雷了。一切勇敢的行为,在心灵软弱的人看来都是不可想象的。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心忖度他人的心。然而,我们还可举出许许多多经过证实的贤人的事例,他们既无后悔的表示,也不大发雷霆或做出绝望的样子。他们之所以不要自己的生命,唯一的原因是由于生命已经成了他们的累赘,因此,他们死的时候,比他们生的时候还安详。——作者注

我们为什么迟迟不走这该走的一步路呢?难道说我们硬要活到年纪老迈,在已经失去了生命的魅力之后还要苟恋余生吗?我们为什么要可怜巴巴地费那么大的力气拖着一副衰败的身躯?以我们现在的年龄而论,心灵的力量可以很轻易地使我们的生命摆脱一切束缚,知道如何去死,往后,就只好呻吟地等别人来夺去我们的生命了。当我们产生了活够了的心情,巴不得死的时候,我们就要趁此时刻死去;我们切莫等待死神带着一副吓人的样子在我们不愿意死的时候来催我们的命。我记得,我有一个时候,曾祈求上天只让我活一个小时,要是那时候我真的死了的话,我当时的样子一定是很沮丧的。唉!要割断把我们的心与人世相连的纽带,真难啊!因此,一把纽带割断,就马上离开,这才是明智之举!绅士,我认为,我们两人都有资格住在一个更纯洁之地;美德已向我们指出了这个地方,而命运也要求我们赶快去寻求。愿友情在我们一生的最后时刻把我们两人紧紧联结在一起。啊!两个知心的朋友互相拥抱,自愿同时结束他们的生命,同呼最后一口气,让两个灵魂同时脱离他们的身躯,那是多么惬意啊!他们的最后一分钟有什么痛苦?有什么可后悔的?他们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什么可恋恋不舍的?他们一起走,他们在世上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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