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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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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时常都可以听到人说:“俺,没有事情作,看小说。”“放了假怎么消遣?看小说吧。”事实上坐柜台生意不忙的店员,办公室无事可作的公务员,甚至于厂长、委员,不走运的牙医,脾气大的女护士,尽管生活不同,身分不同,可是他们将不约而同,用看小说来耗费多余生命,且从小说所表现的人事哀乐中取得快乐和教育。即试从家中五十岁左右认识字的老妈妈,和十岁以上的小学生,注意注意他们对小说故事的发迷,也可证明我的“从小说取得快乐和教育”是件如何普遍而平常的事情。许多家长对孩子读书成绩不满意,就常向人说:“这孩子一点不用功,看小说发了迷。”其实小说也是书,何尝只有小孩发迷?我知道有四个大人就可称为“小说迷”,不过和小孩子发迷的情形稍稍不同。第一个是弄社会科学的李达先生,和家中孩子们争看《江湖奇侠传》时,看到第十三集还不肯歇手。第二个是弄哲学的金岳霖先生,读侦探小说最多,要他谈“侦探小说史”,一定比别的外文系教授还当行。还有一个中央研究院梁思永先生,是发掘安阳殷墟古物的专家(照他自己说应当是挖坟专家,因为他挖过殷商帝王名臣坟墓到一千三百座),可是除专行以外,他最熟悉的就是现代中国小说。他不仅读得多,而且对作品优劣批评得异常中肯。更有一个一般人全猜不着的小说通,即主持军事航空的周军柔先生,他不仅把教“现代小说”的人所重视的书都欣赏到,此外近三十年来的旧章回小说,也大多数被他欣赏到了,对这些作品内容得失提出的意见,恐怕不是目下三脚猫教授能答复的。从这些例子看看,我们即不能说“小说的价值如何大”,至少得承认“小说的作用实在大”。因为它们不仅有时使家中孩子发迷,也可使国内第一流专家分点心!

从前人笔记小说上谈小说作用,最有趣味的是邹弢《三借庐笔谈》记苏州人金某读《红楼梦》事。这个人读发了迷,于是就在家中设了个林黛玉的木牌位,每天必恭恭敬敬祭一祭。读到绝粒焚稿时,代书中多情薄命才女伤心,自己就不吃饭,哭得不成个样子。久而久之,这人自然发了疯,后来悄悄出门去访“潇湘妃子”,害得家中人着了急,寻找了几个月才找回。又陈其元《庐闲斋笔记》,记杭州某商人有个女儿,生得明艳动人,又会作诗,因爱好《红楼梦》,致成痨病。病情沉重快要死去时,父母又伤心又生气,就把女儿枕边的那几本书一起抛到火炉里烧去。那个多情女子却哭着说:“怎么杀死我的宝玉?”书一焚,她也就死去了。这些人这些事不仅从前有过,现在说不定还有很多。读了《红楼梦》,称宝玉作“真情人”而倾心拜倒的,实大有其人。又或稍能笔墨,间常害点小病,就自以为是黛玉的,也大有其人。古人所不同处,只是苏州那个姓金的,爱恋的是书中美人,杭州那个老板姑娘,爱恋的是书中才子,现今的先生小姐,却自己影射自己是宝玉黛玉,爱恋的是他自己罢了。

我们讨论小说的价值以前,先得承认它的作用。这因论数量,小说数量特别多,内容好坏不一致,然而“能引起作用”倒差不多。论影响,小说流行相当久,范围特别广,即从《三国演义》来说,遍中国的关帝庙,庙中那位黑脸毛胡子周仓,周仓肩上扛的那把青龙偃月刀,都是从这个小说来的。下层社会帮会的合作,同盟时相约“祸福同当”,以及此后的分财分利,也似乎必援引《桃园结义》故事。可见得同一小说,它的作用便不尽相同。姚元之《竹叶亭杂记》,说雍正时一个大官保荐人材,在奏文中引用小说里孔明不识马谡故事,使皇帝生了气,认为不合,就打了那个官四十大板,并枷号示众。然而陈康琪的《燕下乡脞录》,却说顺治七年大学士达海、范文程等,把《三国演义》译成了满洲文,蒙赏鞍马银币。满洲武将额勒登保的战功,据说就是得力于这个翻译小说的(比较时间略前,明末忠臣李定国也是受《三国演义》影响,而由贼做官,终于慷慨殉国)。

所以从小说“作用”谈“价值”,我们便可以明白同样一个作品,给读者可好可坏。有时又因为读者注意点不同,作品价值即随之而变。《红楼梦》《水浒传》,卫道老先生认为它诲淫诲盗,家中的大少爷二小姐和管厨房的李四,说不定反用它当做随身法宝,倘若另外来个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他把书仔细读过后,却会说“这简直是几百年来中国最真实有用的社会史料”!

又从作者那方面来看“价值”,也很有意思。读过《笑林广记》的人,决不能说这本书有什么价值。可是这类书最先一部,名为《笑林》,却相传是魏文帝曹丕作的(这算是皇帝作的唯一小说!即不是他做的,也是留在这个皇帝身边说笑话的邯郸淳做的)。孔子好像是个和小说和笑话不能发生关系的人了,然而千年后的人,对孔子保留一个印象,比较活泼生动的,并不是他读《易》时韦编三绝、铁挝三折,倒是个并不真实带点谐谑的故事,即韩婴的《韩诗外传》上,载孔子与子贡南游阿谷之隧,见一个女子“佩瑱而浣”,因此派子贡去和女子谈话那个故事。这又可见写一个历史上庄严重要人物,笔下庄严亦未必即能成功,或从别的方法上表现,反而因之传世。表现得失既随事随人而定,它的价值也就不容易确定了。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涉及小说的社会问题,是个多么复杂的问题。同是用一组文字处理人事,可作成的只是些琐琐碎碎的纪录,增加鬼神迷信妨碍社会进步的东西,也可保留许多人类向上的理想,和人生优美高尚的感情。大约就因为它与社会关系太复杂又太密切,所以从一本书的作用上讨论到价值时,意见照例难于一致。我们试从近三十年中国这方面的发展看看,可见它和社会如何相互影响。明白过去,或可保留一点希望于未来。

民国初元,社会对于“小说”的关系,可从三方面见出:一是旧小说的流行,二是新章回小说的兴起,三是更新一派对于小说的社会意义与价值重估。

当时旧小说的流行,应当数《水浒》《三国》《西游》《封神》《说唐》《小五义》《儿女英雄传》《镜花缘》《绿野仙踪》《野叟曝言》《情史》《红楼梦》《聊斋志异》《今古奇观》……书虽同时流行,实在各有读者。前一部分多普通人阅读,有些人熟习故事,还是从看戏听书间接来的。就中读《三国》《水浒》,可满足人英雄崇拜的愉快;读《西游》《镜花缘》,可得到荒唐与幽默综合的快乐;读《封神榜》,照规矩必然得洗洗手,为的是与当时鬼神迷信习惯相结合。后一部分多书生和闺阁仕女阅读,有的人从书中发现情人,有的人从书中得到知己。《聊斋志异》尤为人爱读,为的是当故事说即容易动听,就中《青凤》《娇娜》《黄英》《婴宁》这类狐鬼美人,更与自作多情孤单寂寞的穷书生恋爱愿望相称。《今古奇观》中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卖油郎独占花魁》,故事说给妓女和小商人听时,很可能会赢得他们许多眼泪,并增加他们许多幻想!

至于新章回小说的兴起,是与报纸杂志大有关系的。如《九尾龟》《官场现形记》《海上繁华梦》《孽海花》《留东外史》《玉梨魂》……这些作品多因附于报纸上刊载,得到广大的注意,(那时上海申、新二报是国内任何一省都有订户的!)它的特点是渐趋于一致的社会性。故事是当前的,注重在写人写事。或嘲笑北京官场,或描写上海洋场,或记载晚清名士美人掌故,或记载留日学生舍命恋爱,或继续传统才子佳人悲欢离合情节。如苏曼殊、徐枕亚等人作品,就名为“香艳小说”,它的时间短,分布少,当然不如旧小说普遍,然而它的影响可不小!因为北京的腐败、上海的时髦以及新式人物的生活和白面书生的恋爱观,都是由这类小说介绍深印于国内读者脑中的。作品既暴露了些社会弱点,对革命进行自然即有大作用。然而当时有一部分作家,已起始借用它作“讹诈老板”或“阿谀妓伶”工具,所以社会对小说作家就保留个“才子流氓”印象,作品的价值随之而减少。这件事,间接刺激了新文学的兴起,且直接制定了章回小说的死命。

至于更新一派的人把小说社会价值重估,是配合维新思想而来的。吴稚晖先生为提倡科学教育,来写《上下古今谈》。林琴南先生大规模译欧洲小说,每每在叙言上讨论到小说与德育问题。梁启超先生更认为小说对国民影响大,作用深,主张小说在文学上应当有个较新的看法,值得来好好设计,好好发展培养它。林译小说的普遍流行,在读者印象中更能接受那个新观念,即“从文学中取得人生教育”。虽然这个新观念未能增加当时读者对小说的选择力,因为和林译小说同时流行的小说,就是《福尔摩斯侦探案》。然而一个更新的文学运动,却已酝酿到这个新读者群中,到民八 (6) 即得发展机会。新文学是从这个观念加以修正,并得到语体文自由运用的便利,方有今日成就的。

到现在来说小说和社会,有好些情形自然都不同了。第一是旧小说除了几部较重要的还有因为重新印行重新分配得到读者,其余或因为流行数量越来越少,或因为和读者环境生活不合,不仅老先生所担心的诲淫诲盗小说作用已不大,就是维新派担心的鬼狐迷信与海上黑幕小说 (7) ,也不能有多大的作用了。一般印象虽好像还把小说当消遣品,小说作家和作品在受过初级教育以上的年青人方面,却已具有“先知”“经典”意味。大学校已把它当作一种研究课目,可作各种讨论。国立图书馆更有个小说部门,收藏很多书籍,国家准备奖金,且给作品一种学术上的敬视,把它和纯数学以及史学等等并列。国家在另外一方面,为扶持它、培养它,每年还花去不少钱。国内出版业在这方面投资的,数目更极可观。一个有成就的作家,所能引起读者给予的敬意和同情,若从过去历史追溯,竟可说是空前的!就拿来和当前社会上一般事业成功比较,也可以说是无与比肩的!

说到这一点时,我们自然也还得另外知道些事情。我意思是把那个缺点提一提,因为缺点是随同习惯而来,还需要从讨论上弄明白,可想法补救的。譬如说,过去十年新文学运动和政治关系太密切,在政治上不稳定时,就得牺牲了些有希望的作家。又有些虽还好好地活着,因为“思想不同”,就受限制不能好好地写他的作品发表。又有些因为无从在比较自由情形下工作,索性放下原有工作去弄政治,这个作风又照例是能增加纠纷而无助于文学发展的。这实在是我们国家的损失,值得有心人重视。其次是文学运动过去和商业关系不大好,立法上保障不生作用,因此国内最知名作家,他的作品尽管有一百万本流行,繁荣了那个新出版业,作者本人居多是无所得的。直到如今为止,能靠出版税收入过日子的小说作家,不会过三五位。冰心或茅盾,老舍或丁玲,即或能有点收入,一定都不多。因此作家纵努力十年,对国家社会有极大贡献,社会对他实在还说不上什么实际贡献。他得做别的事才能养家活口,所以有些作家到末了只好搁下创作,另寻生活,或教书经商,或做官办党,似乎反而容易对付。有些人诚实而固执,缺少变通,还梦想用一支笔来奋斗,到末了也就只好在长穷小病中死去,倒下完事。这自然更是国家的损失!一个进步的国家,照理不应当有这种现象的。(因为这纵不是负责方面的罪过,至少也是可负疚的羞耻!)关于这一点,我们实在需要出版业方面道德的提高,和国家在立法上有个保障,方能望得到转机,单是目前的种种办法,还是不够的!从商业观点来看一本好书,也许不过是它能增加一笔收入,别无更深的意义,标准就不会高。至于从国家观点看来,一本好书实值得由国家来代为出版,代为分配。照目前中国情形,一本好书印行十万到五十万本,总有办法可分配的!国家来作这件事,等于向全国中优秀脑子和高尚情感投资,它的用意是尊重这种脑子并推广这种情感。即或麻烦一点,但比别的设计究竟简单得多,而且切于实际得多!作者若能从这个正当方式上得到应得的版税,国家就用不着在这问题上花钱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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