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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

第一辑 从郎索双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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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一道菜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模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

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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