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济 错既济 综既济
未济1,亨,小狐汔济2,濡其尾,无攸利。
今注
1 未济:卦名,事未成的意思。水火不交,不相为用,且六爻皆失位,故为未济。《序卦》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2 汔济:虞翻曰:“汔,几也;济,济渡,狐济几渡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今译
未济,在事之未完,终会完成,终于必济,故亨通。有小狐几乎渡过了河,但沾湿了它的尾,得不偿失,故无所利的。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今译
未济能得亨通,是因柔顺(指六五)而得中道。小狐汔济,是因未出于中,未能济渡的意思。濡其尾无所利,是因不能继续前进,以贯彻始终。虽然六爻皆是不当其正位,但刚柔能互相应援,所以终能亨通。
今释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济,成也。六爻皆错,故称未济也。否、艮为小狐,艮为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按:未济自否卦来,否上乾天下坤地,二之五,五之二,二爻五爻易位则成未济,故云天地交,六爻皆不当位,故错,谓皆失位也。否二至四互艮。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今译
离火在坎水的上面,这是未济的象征,君子体察此现象,即慎于辨别物类,使不紊乱,又居处以道(方即道的意思,方有方术、道术之意。《系辞传》:“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之必济。
今释
侯果曰:“火性炎上,水性润下,虽复同体,功不相成,所以未济也。故君子慎辨物宜,居之以道,令其功用相得,则物咸济矣。”此足供吾人参研。
初六1,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今注
1 初六:是指本卦第一爻*的爻位而言。
今译
初六以阴居阳位,当未济之时,所以有渡河而沾湿了它的尾巴的现象,这是羞吝的事情。象辞上说:“濡其尾”,是说不知事理之极,不能渡河而勉强渡河了。
今释
虞翻曰:“应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按:初六以阴居阳,故失位。应于九四,然内卦坎为水,三至五互坎亦水,故濡其尾矣。
九二1,曳2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今注
1 九二:是指本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2 曳:拖曳之意。
今译
九二当未济之时,以阳刚居中,终能必济,所以有拖着它的车轮以济的象征,这在未济的时候,更应守正以获吉。象辞上说:“九二贞吉”,是说守着中道,而行着正道的意思。
今释
姚信曰:“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而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此是本爻设辞之根据。按:九二居内卦之中,上应于九五,而为四所隔,四阳近五,二不得应,故止而不前,以据初六。
六三1,未济,征2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今注
1 六三:是指本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2 征:行。
今译
六三以阴居阳位,当未济之时,是未能济渡,而前行有凶的。不过在患难之中,能勇于冒险以求出险,这是唯一进取之路,故有利于济渡大的河川的象征。象辞上说:“未济征凶”,是说其位不当之故。
今释
荀爽曰:“未济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内,婚姻未成,征上从四,则凶。利下从坎,故利涉大川矣。”此足供吾人参研。按:未济外卦离为中女,内卦坎为中男。女外男内,女上男下,故未成。
九四1,贞吉,悔亡,震2用伐鬼方3,三年,有赏于大邦4。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今注
1 九四:是指本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2 震:动。
3 鬼方:古代的匈奴,北方之国。
4 大邦:大国。
今译
九四居未济之时,以阳刚济之,终能必济,故有以正获吉,无悔的现象。如天子动而讨伐北方的匈奴,三年一定有功,可以奖赏有功劳的人于大国之内。象辞上说:“贞吉悔亡”,是说其志能行的关系。
今释
虞翻说:“动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变之震,体师,坤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为年,为大邦,阳称赏,四在坤中,体既济,离三,故三年有赏于大邦。”李鼎祚曰:“坎为志,震为行,四坎变震,故志行也。”按:九四失位,变阴则得位。而二至四互震,三至五互坤,初至五有师卦的现象。未济二至五体既济。
六五1,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2吉也。
今注
1 六五:是指本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2 晖:光辉、光彩。
今译
六五以柔处中,而居尊位,当未济之时,乘承皆阳刚,(上下皆阳)得阳刚之助,终能必济,故以正而获吉,没有后悔之事。这是君子的光辉,有孚信于人,是吉利的。象辞上说:“君子之光”,是说他的光辉照耀而吉利的意思。
今释
虞翻曰:“之正则吉,故贞吉无悔。动之乾、离为光,故君子之光也。孚谓二,二变应已得有之,故有孚吉,坎称孚也。动之正,乾为大明,故其晖吉也。”按:六五失位,变阳则得正,而外卦成乾,乾阳为君子之象。二亦失位,变阴则得应己。
上九1,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今注
1 上九:是指本卦最上一爻*的爻位而言。
今译
上九以阳刚,居未济之终,是终能济渡的,故有孚信于饮酒,这是无咎的。但以阳处阴,位既不正,如不知节制,则乐极生悲,沉湎不已,必会喝得大醉,而有沾湿他的头的象征。这样的话,就会失去了孚信,而不能达必济之成了。象辞上说:饮酒而至沾湿其首,这是沉湎过度,不知节制的关系。
今释
虞翻曰:“坎为孚,谓四也,上之三,介四,故有孚。饮酒,流颐中,故有孚于饮酒。终变之正,故无咎。乾为首,五动,首在酒中,失位,故濡其首矣。孚信是正也,六位失正,故有孚失是。谓若殷纣沉湎于酒,以失天下也。节,止也,艮为节,饮酒濡首,故不知节矣。”按:未济下卦坎,三至五亦互坎,上九应六三,然介于不正之九四,四体坎,坎为酒,四变则二至上体颐,故饮酒流颐中。上九失位,终变阴而得正。六五变阳,则外卦成乾,而在坎酒之中,故濡首。未济,六爻皆失位,故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