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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译注

五刑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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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导读

“五刑”,是古代的五种刑罚。本章篇幅短少,主要讲述什么是“大不孝”。

所谓“大不孝”,当然是指子女侍奉父母上行为的偏差,但原来藐视和非议君主和圣人也被视为“不孝”。《孝经》的作者认为:“不孝”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国家动乱的根源所在。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1] ,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2] ,非圣者无法[3] ,非孝者无亲[4] 。此大乱之道也[5] 。』

1 五刑:指包括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刑罚。

2 要(yāo):以暴力要挟、威胁。无上:反对或侵凌君长。

3 非:责难反对,不以为然。无法:藐视法纪。

4 无亲:藐视父母,即对父母没有亲爱之心。

5 此:指“无上”、“无法”、“无亲”三者。道:根源之意。

译文

孔子说:“应当处以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法的罪有三千种,最严重的罪是不孝。以暴力威胁君王的人,叫作目无君王;非难、反对圣人的人,叫作目无法纪;非难、反对孝行的人,叫作目无父母。这三种人,是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

赏析与点评

我们发现不论是在亚洲,还是欧洲,法律通常都会抹上神圣的色彩。但在中国的儒家传统里,“刑”或“法”却是“邪恶”的象征。据《吕刑》记载,“刑法”的出现源于蚩尤作乱,人民为非作歹,于是蚩尤的后代苗民用“五虐之刑”来管治人民。因为无辜入罪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人民纷纷向上天祈祷。最后,上帝灭绝了三苗,使苗族不再传国。孔子就曾明明白白地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所以《五刑章》的主旨并不是“刑”,而是提醒大家“要君”、“非圣”、“非孝”是国家“大乱”的根源。在君主专制的年代,“要君”当然是不可原谅的,但今天“非圣”和“非孝”又与社会稳定有什么关系呢?所谓“非圣”,是指反对传统,藐视社会规范,而“非孝”就是指目无父母。试想一想,如果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无视社会传统和规范,又不去考虑父母、亲人的感受,大家纯粹依“自己的意志”行事,那样的社会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无怪《孝经》的作者说:“此大乱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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