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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学十论

历代墨学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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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言杨朱墨翟之徒盈天下,而《吕氏春秋·尊师篇》亦言“孔墨之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则墨子之学其于战国之际,盖曾与杨朱共夺儒家之席。及杨氏学衰,亦尝与儒家中分天下,其盛盖可知矣。及秦焚书坑儒,而墨与诸子百家亦同受其厄。然汉兴,仲尼之言遂县诸日月,而诸子之籍亦渐见重于后世。老庄之徒,其盛万万不及墨子!然自汉以降,为老庄之学者亦几并孔孟。独墨子之书则传之者绝少,几有灭绝之忧,何哉?岂以其非乐节用,以“自苦为极,而其行难为”二语见《庄子·天下篇》。 欤?抑亦老子所谓“柔弱胜刚强,强梁者不得其死”,故墨衰而老盛欤?韩非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儒者之文,于秦则为乱法,故痛绝之;自汉以后,则一变而为“随时抑扬,哗众取宠”,二语见《汉书·艺文志》。 故世主特尊宠之;岂真能尊孔子之道哉?至于墨者之学,则侠也;陈灃云:墨子之学,以死为能事,战国侠烈之风盖出于此。详《东塾读书记》。 其自苦既为学者所难能,而以武犯禁,又为法纲所甚恶;且其名理异同之辩,已为学术统一后所不需;器械攻守之具,尤为国家统一以后所大忌;则其学虽欲不微,其可得乎?

《墨子·公输篇》,墨子说楚王曰:“臣之弟子禽滑釐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此盖墨子之高弟,常随侍左右者;犹孔子之有七十子,非墨子之弟子止于三百也。其后淮南王书亦称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其弟子姓氏可考者,据孙氏诒让所考有十有六人:一禽滑釐,二高石子,三高何,四县子硕,五公尚过,六耕柱子,七魏越,八随巢子,九胡非子,十管黔敖,十一高孙子,十二冶徒娱,十三跌鼻,十四曹公子,十五胜绰,十六彭轻生子。再传弟子三人:一许犯,二索卢参,皆学于禽滑釐;三屈将子,学于胡非子。三传弟子一人:田系,学于许犯。此二十人皆传授可考者也。而此二十人中,魏越原非人名,详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 则可考者十九人而已。其余墨学名家,有田俅子,相里子,相夫氏,邓陵子,苦获,己齿,五侯子,我子,缠子之徒,墨家巨子有孟胜,田襄子,腹 。其墨学杂家,又有夷之谢子,唐姑果之属。皆见孙氏《墨语》。就中惟随巢子著书六篇,胡非子著书三篇,田俅子著书三篇,我子著书一篇,见于《汉书·艺文志》;相里子著七篇,邓陵子亦有著书,见于《姓纂》引韩子语;缠子有著书,见于《意林》。其余皆未闻有著述。即此诸家所著述,其书亦皆已不传。今墨子书五十三篇,在宋为六十三篇,在汉为七十一篇,则其亡者亦多矣。今墨子书盖皆不尽墨子作;或者墨子弟子之作,亦有所附益欤?古之著书,非同后世之为名也。故为某家之学者,其所为文,即往往附于本师。故管子之书非尽管子之作,为管子之学者均有焉。

庄子之书亦非尽庄子之作,为庄子之学者均有焉。此非古人之伪增也,其风尚体例盖如此也。周秦之书,盖大抵类是。其学可为一家之学,其文多非一手之文,故居今日而读古书,以谓某书必为某人一手之作者非也;见其偶有牴牾,则遂斥以为后人之伪者亦非也。故吾于墨子之书,其醇粹者固可定为墨子之语;而年代偶有差误,言语或有驳杂者,亦可知其为后之为墨学者之所增益;后之为墨学者之书虽不传,然亦可由是而睹其一斑矣。

古之为学者,有自鸣其一家之文;无为其师说作章句之书。故荀孟不闻为孔子书作注疏。孔子之于《易传》,亦止明大义而已。韩非子有《解老》、《喻老》,墨子书有《经说》,皆说大义,非章句之学也。故墨子一传再传诸弟子之书虽不传,然其必无章句之书则可知也。

章句之学,始于汉儒。然无为墨子作注者。至晋鲁胜始为《墨辩》作注。《墨辩》者,墨子书之一部分,即今之《经》上下及《经说》上下四篇也。兹录其叙云:

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别孙星衍校改刑。 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名必有形,察形莫如别色,原“必”上无“名”字,“察”下无“形”字,从孙诒让校增。 故有坚白之辩。名必有分明,分明莫如有无,故有无序之辩。是有不是,可有不可,是名两可。同而有异,异而有同,是之谓辩同异。至同无不同,至异无不异,是谓辩同辩异。同异生是非,是非生吉凶;取辩于一物,而原极天下之污隆,名之至也。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余岁,遂亡绝。《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与其书众篇连第,故独存。今引《说》就《经》,各附其章,疑者阙之。又采诸众杂集为《刑名》二篇,孙诒让云:“刑”当作“形”。略解指归,以俟君子。其或兴微继绝者,亦有乐乎此也!《晋书·隐逸传》。

名学为一切学术之基本,故孔孟老庄荀墨之徒,莫不讨论其学。盖以非此则其学说无由而成立。此西人所以谓名学为科学之科学也。见王国维译英国随文《辨学》。 然至于汉儒已不为所重,故诸子名学之书皆不显。唯晋鲁胜独能致意及此。墨子之书,世儒之所轻也;而《墨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则轻中之尤轻者也;彼鲁胜者,独能为之于举世不为之日,怀兴微继绝之志,岂非人杰之士乎?然推求其因,或亦受释老之影响,与夫当日清谈之风气使然欤?陈灃《东塾读书记》于“坚白异同之说”条注云:后世谈元谈禅者,皆有类于此。 然鲁胜书据其序则当甚可观,而其书亦已不传,岂非以世儒学重浮华,崇文而弃质故邪?故晋人所注之《老》、《庄》至今完好,而《墨辩》之注阙焉。

虽然,鲁胜之书,止墨子书之四篇而已。其为全书作注者则概乎其未之有间。至宋郑樵《通志·艺文略》始言有《乐台注》,其书已亡,无由论述。迄清乾隆间,硕学辈出,考证之学大兴;学者始以治经之余,校注子籍;注《墨》之书,毕沅实为之导其先路。其《自序》云:

先是仁和卢学士文弨,阳湖孙明经星衍,互校此书,略有端绪;沅始集其成,因遍览唐宋《类书》古今传注所引,正其讹谬;又以知闻疏通其惑。

此毕书之大略也。孙星衍序之云:

弇山先生于此书,悉能引据传注类书,匡正其失;又其古字古言,通以声音训故之原,豁然解释。是当与高诱注《吕氏春秋》,司马彪注《庄子》,许君注《淮南子》,张湛注《列子》,并传于世。其与杨倞卢辩空疏浅略,则倜然过之。时则有仁和卢学士抱经,大兴翁洗马覃谿,及星衍三人者,不谋同时为其学,皆折衷于先生。

足以见此书当时之价值矣。然疏失之处,亦正不少。

一,好以儒言傅会。如:《亲士篇》,“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毕云:“旧脱‘不’字,据上增;疚究同,犹云‘内省不疚。’”而不知古文“退”字作“ ”,从“内”声,“内”即“ ”之省假。俞樾谓‘内’当作‘ ’,其说是也,其改字非也。 “进不败其志,而退究其情”,正足见墨子进退勇于为道之决心;非内省不疚之消极主义也。又《亲士篇》云:“虽杂庸民,终无怨心。”毕注云:“言遗佚不怨。”而不知此谓志在救世,虽穷而在野,与庸民杂居,亦无怨也。凡此皆傅会儒言之失。

二,引据类书尚多漏略。如:《法仪篇》云:“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毕注云:“旧脱‘爱’字,以意增。”而不知《群书治要》所引正有“爱”字也。刘师培说。 《七患篇》,“大臣不足以事之。”毕注云:“旧脱以字,一本有。”而不知《群书治要》所引正有以字也。见孙氏《间诂》。

三,征引尚多未备。古字古言,通以声音训故之原,为毕书得意之作。如《耕柱篇》云:“古者周公非关叔。”毕注云:“‘关’即‘管’字假音;一本改作‘管’,非是。《左传》云‘掌其北门之管’,即关也。”毕说是也。然,《说文·木部》:“棺,关也,从木,官声。”管亦从官声,则从官声有关义可知。此“关”“管”相通之最要义证,而毕氏未之及焉。

此外疏漏尚多。读孙氏《间诂》,自能知之。兹不复一一。至其对于墨子之评论,则尤为非是。其《自叙》云:

非儒则由墨氏弟子尊其师之过,其称孔子讳及诸讳词,是非翟之言也。案他篇亦称孔子,亦称仲尼,又以为孔子言亦当而不可易,是翟未尝非孔子;孔子之言多见《论语》、《家语》及他纬书传注,亦无斥墨之词。

据毕说则墨子殆不道孔子讳,必事孔子如师也,有是理乎?孙星衍承其说而为之叙其书,竟引《淮南子·要略训》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久’字旧脱,据王念孙校增。 故背周道而用夏政”,以为墨出于儒之证。而不知淮南之所谓“受”与“学”者,盖犹今之所谓“读”;读其书而知其是非,非必师事之也。

孙星衍,卢文弨二家之注已见毕书中。毕书集其成,而其简略尚如前之所云,则卢孙之简略,更不足论矣。

同时又有汪中,亦治墨学。其书今不传。惟见其序于《述学》耳。然就其叙言之,其书必大有可观者。其序略云:

《墨子》七十一篇,亡十八篇,今存五十三篇。明陆稳所叙刻,视他本为完,其书多误字,文义昧晦,不可读。今以意粗为是正,阙所不知;又采古书之涉于墨子者,别为表微一卷。

今定其书为内外篇;又以其徒之所附著为杂篇;仿刘向校《晏子春秋》例,辄于篇末述其所以进退之意,览者详之。

则汪书之内容,与诸家之不同,盖可知矣。至其持论亦比毕孙为精通。

墨子之学,其自言者曰:“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沉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陵,则语之兼爱非攻。”此其救世亦多术矣。《备城门》以下,临敌应变,纤悉周密,斯其所以为才士与?传曰:“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惟儒墨则亦然,儒之绌墨子者孟氏荀氏;自注:《艺文志》董无心一卷,非墨子,今亡。孔丛诘墨伪书不数之。 荀之《礼论》、《乐论》,为王者治定功成盛德之事;而墨之《节葬》、《非乐》所以救衰世之敝;其意相反,而相成也。若夫兼爱特墨之一端;然其所谓兼者,欲国家慎其封守而无虐其邻之人民畜产也。虽昔先王制为聘问吊恤之礼,以睦诸侯之邦交者,岂有异哉?彼且以兼爱教天下之人子者,使以孝其亲,谓之无父,斯已枉矣。后之君子,日习孟子之说,而未睹墨子之本书,其以耳食,无足怪也。世莫不以其诬孔子为墨子罪。虽然,自今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当日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虽欲平情核实,其可得乎?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孟子之诬墨子也,归于不相为谋而已矣。吾读其书,惟以三年之丧为败男女之交,有悖于道;至其述尧舜,陈仁义,禁攻暴,止淫用;感王者之不作,而哀生民之长勤;百世之下,如见其心焉。《诗》所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之仁人也。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与之相抗;其余诸子,皆非其比。历观周汉之书,凡百余条,并“孔墨”“儒墨”对举;杨朱之书,惟贵放逸,当时亦莫之宗,跻之于墨,诚非其伦。自墨子没,其学离而为三,徒属充满天下;吕不韦再称巨子;自注:《去私篇》、《尚德篇》。 韩非谓之显学;至楚汉之际而微。《淮南子·汜论训》。 孝武之世,犹有传者见于司马谈所述,于后遂无闻焉,惜夫!以彼勤生薄死,而务急国家之事,后之从政者,固宜假正议以恶之哉?

其谓墨子之诬孔子,犹孟子之诬墨子,虽似太过;然当时诸子尚未定于一尊,则互相非距,不免流于偏激,亦势所必然者。故墨子之不尊孔子,本不宜为墨子讳;汪氏之见,盖卓于毕孙远矣。

汪氏持论虽精于毕孙,然其注今不传,未知其果能胜毕书否?自毕以后,则有王念孙,其书成于道光间。王氏为逊清考证学巨子,故其成就尤远在诸家之上。今节录其《墨子杂志叙》如下:

是书错简甚多,卢氏所已改者,唯《辞过篇》一条。其《尚贤下篇》,《尚同中篇》,《兼爱中篇》,《非乐上篇》,《非命中篇》及《备城门》,《备穴》二篇,皆有错简;自十余字至三百四十余字不等。其他脱至数十字,误字,衍字,颠倒,及后人妄改者,尚多;皆一一辨正之,以复其旧。此外脱误不可读者尚复不少。

盖其书有四大特色:(一)改正错简。如自叙所举诸篇是也。(二)发明古义。如《非儒篇》云:“曩与女为苟生,今与女为苟义。”毕氏读为苟且之“苟”,而王氏以《说文》训“自急敕之笱”正之,是也。(三)因传写之讹以考见古字。如《尚贤中篇》,“贱傲万民”。“贱傲”二字,义不可通。王氏以“贱”为“贼”之讹;“杀”字古文作“ ”,与“敖”相似,知“ ”讹作“敖”,又讹作“傲”是也。(四)阐明同声通假之字。如《尚贤中篇》:“故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王氏引《管子·侈靡篇》,“公将有行,故不送公”,以明“故”“胡”通用,是也。有此四者,故墨书至王氏而大略可读矣。然其误解者亦时或有之。兹举一二例如下:

一,《天志中篇》,“雷降雪霜雨露。”王注云:“‘雷降雪霜雨露’,义不可通。‘雷’盖‘霣’字之讹,‘霣’与‘陨’同,《春秋经》庄七年‘星陨如雨’,《公羊》‘陨’作‘霣’。”按王氏改“雷”为“霣”,非也。考《说文·雨部》,霣下云:“齐人谓雷为霣,从雨,员声。”“雷”,《说文》作“靁”,籀文作“ ”云:靁间有回,靁声也。盖“回”“员”双声,故“雷”“霣”同字;假“霣”为“陨”,为同声之假;假“雷”为“陨”为双声之假;其理同也。王氏必以“雷”为“霣”之误,此于古音考之未审之过也。

二,《非攻下篇》,“以诤诸侯之毙。”王云:“‘诤’涉下文诸字从言而误,今改。”按王氏改“诤”为“争”,非是。《说文·言部》,“诤,止也。”《攴部》,“救,止也。”然则“诤,救”同义。“以诤诸侯之毙”,犹云,“以救诸侯之毙”,义自可通;何劳改字?此于古义考之未审之过也。

墨子书虽至王氏而略已可读,然《经》上下及《经说》上下四篇,函义既奥博,讹脱尤众;毕王之书,尚未能得其十之一二也。武进张惠言则有《墨子经说解》,以专释此四篇。其书据其后叙,成于乾隆五十七年。然其书未尝刊布,至光绪丁未,孙诒让始得校写本,以其说入于《间诂》;乙酉岁,国学保存会,始有景印本。其书先列《经上》旁行为一篇,而后以《经说》上附《经上》为一篇,为上卷;《经下》旁行为一篇,又以《经说下》附于《经下》为一篇,为下卷。其注均用单行小字。其书之得失,孙诒让论之甚允。孙氏云:

余前补定《经下篇》句读,颇自矜为创获,不意张先生已先我得之;其解善谈名理;虽校雠未审,不无望文生义之失;然顾有精论,足补余书之阙误者。

至其后序立论尤多精辟。今节录如下:

当孟子时,百家之说众矣。而孟子独距杨墨。今观墨子之书,《经说》、大小《取》尽同异坚白之术;盖纵横名法家惠施公孙龙申韩之属皆出焉。然则当时诸子之说,杨墨为统宗。孟子以为杨墨息而百家之学将销歇而不足售也。独有告子者与墨为难而自谓胜为仁,故孟子之书亦辩斥之。呜呼!孰知其后复有烈于是者哉!墨子之言,悖于理而逆于人心者,莫如非命非乐节葬;此三言者偶识之士可以立折,而孟子不及者,非墨之本也。墨之本在兼爱;而兼爱者,墨之所以自固而不可破。兼爱之言曰:“爱人者,人亦爱之,利人者,人亦利之;仁君使天下聪明耳目,相为视听;股肱毕强,相为动宰。”此其与圣人所以治天下者复何以异。故凡墨氏之所以自托于尧禹者兼爱也。尊天,明鬼,尚同,节用者,其支流也。非命,非乐,薄葬,激而不得不然者也。天下之人惟惑其兼爱之说;故虽悖于理不安于心,皆从而和之,不以为疑;孟子不攻其流而攻其本,不诛其说而诛其心,断然被之以无父之罪,而其说始无以自立。

其论孟子辟墨不辟其他说,而独辟兼爱,可谓得擒贼先擒王之旨者矣。张氏之外,治经说四篇者,尚有丁小山,定本《墨子间诂》作“小疋”;聚珍本作“小山”。柱按:据孙志祖《读书脞录》作“小山”,则定本误也。 许周生二家之书,见孙志祖《读书脞录》。小山名杰,周生名宗彦,并德清人,孙诒让云:然其书今皆未流布,不知尚存否也。

继毕王而为全书校释者,有苏时学,著有《墨子刊误》。其书刊于同治丁卯。孙诒让与梁启超书,见《籀高述林》,原题“梁卓如”。 称其书为专门之学。陈灃为之跋云:

苏爻山以所著《墨子刊误》见示,正讹字,改错简,涣然冰释,怡然理解;而《备城门》以下尤详。墨子以善守称,《备城门》诸篇,乃其法也。此又兵书之最古者。墨子之书害道;而爻山乃能取其长,探其奥,真善读古书者。

观陈苏两家所称道,则其书之足重可知。然以余观之,亦有巨失。

一,笃信《伪尚书》,故往往据《伪尚书》而误解《墨子》。如《非命中篇》,“《仲虺之诰》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苏氏云:“此与上下二篇所引,略见孔书,而其词稍异;所引《太誓》亦然;真古文也。而□(此处原文为“□”)必以古文为伪,何欤?岂作书者不能雷同以征信,反加点窜以致疑欤?抑孔书不足信,而墨子亦不足信欤?”此说孙氏《间诂》未载入。 其笃信古文如此。故于《非命下篇》,“为鉴不远,在彼殷王”,苏云:“殷”宜作“夏。”《泰誓》曰:“厥鉴惟不远,在彼夏王。”引《伪书》欲改“殷”为“夏。”而不知作书者剿袭墨子。墨子所引之《泰誓》,乃伐纣后告戒之辞,此简朝亮说,见《尚书集注述疏》卷末伪古文。 而作伪者,乃以为伐纣时之言,故改“殷”为“夏”也。

二,小学非其所长,故所说时或不免于陋。如《亲士篇》云:“谿陕者速涸”。苏《注》云,“陕与狭通”,此说孙氏《间诂》不录。 而不引《说文· 部》“陕隘也”为释,以明狭为陕之俗。《尚贤篇》,“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苏《注》云:“事当为使,二字形近而讹。”而不知古“事”“使”同为一字,见于金文也。见吴大澂《说文古籀补》。

至其本书校勘之疏,尤为他书所罕见。如“则子西易牙竖刁之徒是也”,乃《所染篇》之文,而录入《法仪篇》。《修身篇》“虽劳不图”,而注竟以“啚”为“图”,皆未改正。刊书草率,未免太甚。馀详余所著《墨子刊误刊误》。兹不赘。

苏书,孙氏《间诂》,采取甚众。然亦间有不录者,如上所举二例之类是也。然苏书行世甚少,世之得见其书者盖亦寡矣。

与苏氏同时而治墨学者,有邹伯奇,陈灃,孙诒让与梁启超书称其学云:

《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小《取》六篇,文义既苦奥衍,章句又复裭贸。昔贤率以不可读置之。爻山即苏时学。 刊误,致力甚勤;而于此六篇竟不著一字;专门之学,尚复如是,何论其他?唯贵乡先达兰甫陈灃。 特夫邹伯奇。 两先生,始用天算光重诸学发其旨。惜所论不多,又两君未遘精校之本,故不无望文生训之失。

盖以泰西科学释《墨经》,实始于邹陈二君矣。邹说多载于陈氏《东塾读书记》,孙氏《间诂》采之,多题为陈说;此学者所当知者也。陈氏对于墨子,亦有极精辟之言。兹节录其三则如下:

诸子之学,皆欲以治天下。而杨朱之计最疏,墨翟之计最密。杨朱欲人不贪,然人贪则无如之何;老子欲人愚,然人诈则无如之何;商鞅韩非皆欲人畏惧而自祸其身;墨翟兼爱非攻,人来攻则我坚守;何以为守?蕃其人民,积其货财,精其器械;而又志在必死,则可以守矣,此墨翟之所长也。

孟子谓墨子无父,尝疑其太甚;读墨子书而知其实然也。墨子书云:公孟子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得也,然号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志,岂有贤于婴儿子哉?”自注:《公孟篇》。 此之谓无父。

韩非子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自注:《显学篇》。 韩非犹以墨子为戾,孟子谓之无父,不亦宜乎?盖专欲富国强兵,遂至于戾而无父而不顾。是则墨子之学矣。”

其论墨学之得失,可谓深得要领矣。继苏氏之后而为全书之考证者,有俞樾,著有《墨子平议》,刊布于同治庚午。其书精博与王念孙书等;且后出于王书,故足补王书之所未备者甚众。然疏失之处,亦时或不免。姑举一二如下:

一,《兼爱中篇》云:“虽然,天下之难物于故也。”“于”旧本作“於”。俞云:“‘于故’二字疑衍。”而不知“於”道藏本作“于”;“于”有大义,故从“于”之字,均有大义。《说文·大部》:“夸,奢也,从大,亏声。”段玉裁注云:“奢,张也。”是“于”有张大之义。《艸部》,“芌,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芌也;从艸,亏声。”段《注》云:“《口部》,‘吁,惊也’,《毛传》曰‘ ,大也’,凡于声多训大。”然则“于故”犹言“大故”也。《吕氏春秋·节丧篇》,“不以便死为故”,《注》云:“故,事也。”“大故”犹“大事”也,“难物”“大事”,正相对为文,岂得谓之衍字乎?此俞氏于古人语根未及深求之过也。

二,《节用上篇》云:“冬加温,夏加凊者,芉 不加者去之。“芉 ”二字,学者多不得其解。俞云:“‘芉 ’疑当作‘鲜且’。‘鲜且’者,鲜 也。《说文》:‘《黹部》, ,合五采鲜色;从黹,虘声。’鲜色谓 ;故合而言鲜 。”而不知《中篇》皆作“则止”。“鲜 ”或可误为“芉 ”。而断无可误为“则止”之理。予以谓俞氏以“芉 ”为“鲜且”,其字则是,其义则非也。“鲜”“斯”双声,古多通用。《易·系辞》“君子之道鲜矣”,《诗》“鲜民之生”,“鲜”均当为“斯”之转。《说文·且部》,“且所以荐也;从冂,足有二横,一其地下也。且古文且字,又以为几字。”几者人之所止,故且有止义。如阻沮等均有止义。然则此文之鲜“且”,其义犹云“斯止”也。详拙著《墨子间诂补正》。 若俞氏之说,则未免深求之过矣。

自毕氏至俞氏八九十年间,墨学已日臻完备。然自毕书外,汪书不传,其余均不列入《墨子》原文。故著者虽众,散见各家之书,未便学者研诵;其于墨学犹未为大功也。后俞书二十五年,乃有孙诒让之书,取许叔重题注淮南王书曰《鸿烈间诂》之义,名其书为《墨子间诂》;博采诸家之说,录入《墨子》本文之下。俞樾序其书云:

唐以来,韩昌黎外无一人能知墨子者;传诵既少,注释亦稀;乐台旧本,久绝流传;阙文错简,无可校正;古言古字,更不可晓;而墨学尘薶终古矣。国朝指逊清。 镇洋毕氏始为之注;嗣是以来,诸儒益加雠校,涂径既辟,奥窔粗窥;墨子之书,稍稍可读。于是瑞安孙诒让仲容,乃集诸书之大成,著《墨子间诂》;凡诸家之说,是者从之,非者正之,阙略者补之;至《经说》及《备城门》以下诸篇,尤不易读;整纷剔蠹,脉摘无遗,旁行之文,尽还旧观;讹夺之处,咸秩无紊。盖自有《墨子》以来,未有是书也。

俞氏之说,诚非溢美之谈。然孙氏书实有两种。一为聚珍本,于光绪乙未在苏州毛上珍印行;二为定本,即今通行之本,镂版于光绪丁未。两者各有长短,孙氏自书定本云:

余续勘得剩义百余事,有误读误释,覆勘始觉之者,咸随时迻录别册存之。此书最难读者莫如《经》、《经说》四篇。余前以未见皋文先生《经说解》为憾。一日,得如皋冒鹤亭孝廉广生书云:“武进金溎生运判武祥,藏有先生手稿本。”急属鹤亭驰书求假录。金君得书,则自写一本寄赠,得之惊喜累日。既又从姻戚张文伯孝廉之纲许假得阳湖杨君保彝《经说校注》,亦间有可取。因张解并删简补录入册。

是定本所网罗殆富于聚珍本矣。然就版本之校勘而论,则聚珍本之错误少于定本。兹略举一二如下:

一,本文之脱误。如《尚同中篇》,“以求兴天下之害。”“兴”下脱“天下之利除”五字。本作“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各本均同。聚珍本不脱,而此独脱。

二,注文之脱误。如《尚贤上篇》:“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罝罔之中。”《注》引毕云,“或以《诗·兔罝》有公侯腹心之诗而为之说”云云。“之”字下“诗”字,毕本原作“语”;此误为“诗”,而聚珍本则不误。

此则聚珍本比定本为优者矣。然亦有聚珍本误而定本不误者,要在少数而已。兹略不举焉。

孙书内容共四种。一间诂十五卷,二目录一卷,三附录一卷,四后语二卷,共十有九卷。于墨学之故训及学说等,可谓甚备。盖不独孙氏之学力使然,亦时势所使然也。盖治《墨子》者日多,其说亦日备,故孙氏得以集其大成之功耳。

孙书所采,则前此治《墨》者尚有洪颐煊及戴望;其说无多,今不论焉。

至孙氏之对于墨子学说,亦颇有持平之论。其自序云:

身丁战国之初,感悕于犷暴淫侈之政。故其言谆复深切,务陈古以剀今,亦喜称道诗书,及孔子所不修《百国春秋》;唯于礼则右夏左周,欲变文而反之质;乐则竟屏绝之;此其与儒家四术六艺必不合者耳。至其接世务为和同,而自处绝艰苦;持之太过,或流于偏激,而非儒尤为乖盭,然周季道术分裂,诸子舛驰;荀卿为齐鲁大师,而其书《非十二子篇》,于游夏孟子诸大贤,皆深相排笮。洙泗龂龂,儒家已然;儒墨异方,跬武千里,其相非宁足异乎?综览厥书,释其纰驳,甄其纯实可取者,盖十之六七;其用心笃厚,勇于振世救敝,殆非韩吕诸子之伦比也。

稍后于孙氏而研究墨学者,有章炳麟,梁启超。章氏精训诂及佛乘,故所言多独到之处。惟无专书,略见于《国故论衡》、《原名篇》而已。如云:

《墨经》曰:“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说》曰:“智者若疟病之之于疟也,自注:上之字训者。 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此谓疟不自知,病疟者知之;火不自见,用火者见之;是受想之始也。受想不能无五路,及其形谢,识笼其象,而思能造作。见无待于天官,天官之用亦若火矣。五路者若浮屠所谓九缘:一曰空缘,二曰明缘,三曰根缘,四曰境缘,五曰作意缘,六曰分别缘,七曰染净依,八曰根本依,九曰种子依。自作意而下,诸夏之学者不亟辩,泛号曰智。目之见,必有空明根境与智;耳不资明;鼻身不资空;独目为具五路。既见物已,虽越百旬,其像在;于是取之,谓之独影。独影者知声不缘耳,知形不缘目,故曰不当。不当者不直也。是故赖名。曩令所受者逝,其想亦逝,即无所仰于名矣。此名所以存也。

其解说颇精,大抵类此。

然自毕氏以来,为墨学者或整理全书,或书中之一部分;虽各有精审之处,然大抵皆训故章句之学;而于墨子之学说,评论者不过寥寥千百言之叙文,略见己意而已,言墨子之非者,固自有其卓识;而言墨子之是者,亦多游移于孟墨之间;未有大声疾呼,提倡墨子学说者也。有之,自梁启超始。其于清末撰《新民丛报》时,曾作《墨学微》。其发端叙论云:

新民子曰:今举中国皆杨也。有儒其言而杨其行者;有杨其言而杨其行者;甚有墨其言而杨其行者;亦有不知儒,不知杨,不知墨,而杨其行于无意识之间者。鸣呼!杨学遂亡中国!杨学遂亡中国!今欲救之,厥惟学墨;惟无学别墨,而学真墨;作《子墨子学说》。

以墨学为救国之学说,虽似言 人所未言,然俞樾于序孙氏《间诂》云:

嗟乎!今天下一大战国也!以孟子反本一言为主;而以墨子之书辅之,倘亦足以安内而攘外乎?

则俞氏早已见及此。唯俞氏之说,似偏于战守之具,而梁氏则大倡其学说耳。梁氏书第一章《墨子宗教思想》,第二章《墨子之实利主义》,第三章《墨子兼爱主义》,言论颇为清晰。胡适谓其能引起多数人对于墨学之新兴趣,其言良是。梁氏至民国十年,复刊行其《墨子学案》,盖为清华学校演讲而作者。其书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墨子之根本观念》,第三章《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第四章《墨子之宗教思想》,第五章《墨子之新社会组织法》,第六章《实行的墨家》,第七章《墨家之论理学及其他科学》,第八章《结论》,并附有《墨者及墨学别派》,《墨子年代考》。梁氏自序谓与《墨学微》,全异其内容云。

梁氏又别有《墨经校释》,刊布于民国十一年。其书一《自序》,二《凡例》,三《余记》,四《正文》,五《旁行原本》,六《经上之上经说上之上》,七《经上之下经说上之下》,八《经下之上经说下之上》,九《经下之下经说下之下》,十《胡序》。此为张惠言后专释《墨经》之巨著。盖梁氏前二书为提倡墨子学说之论述;后一书为校释《墨子》一部分之著作。前者近于义理之学;后者近于考据之学也。兹将梁书分别论之。先略举《墨学微》及《墨子学案》之一二例如下:

一梁氏于《墨学微》论墨子之政术,及《墨子学案》论墨子之新社会组织法,均引墨子《尚同上篇》选立天子之说,以为与卢梭《民约》绝相类;谓选立为人民选择而立。其《墨学微》云:

其谓明乎天下之乱生于无正长。故选择贤圣立为天子,要从事乎一同。谁明之?民明之。谁选择之?民选择之。谁立之?谁使之?民立之,民使之也。然则墨子谓国家为民意所公建,其论甚明。中国前此学者言国家所以成立,多数主张神权起源说,家族起源说;惟墨子以为纯由公民意所造成,此其根本的理想与百家说最违异者也。

其《墨子学案》且举墨子建立巨子之法,以为例证;而不知此乃大谬特谬。孟胜之传巨子,全为个人之传授;不足以明其为民选,适足证其为独断也。余以谓墨子之所谓选立者,乃言天之选立,非谓由人民选立也。举证如下:

甲,《墨子·尚同上篇》云:“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母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相劳,腐 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此段诸“选立”字,且置其选立天子之说而不论;而论其他之选立三公,立诸侯国君,选立正长;果为谁之选立乎?其云:“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云:“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又云“诸侯国君既以立,以其力为未足”云云;此诸所谓“以为”者,天子三公以为也,诸侯国君以为也。其文义甚明。然则下文接言“选立”,乃天子选立三公;天子三公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选立正长;甚明。此皆由尊立卑,则墨子之意,以选立天子归之于天,可知。

乙,《墨子·天志上篇》云:“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正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此文云:“有天政之”,云“天之为政于天子”,是明以天为天子之上司。而此文所云,亦皆为以尊政卑,与《尚同上篇》所云以尊选卑者,文同一例。则彼虽不明言天选立天子;而以此文例之,则墨子之意,固以天选立天子,甚明也。

丙,《尚同下篇》云:“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孙诒让云:上“天下”二字,疑当作“天”。柱按:孙说是也。 然则,此岂非墨子以选立归之天之确证乎?又《尚贤中篇》云:“然则富贵为贤以得其赏者谁也?曰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所以得其赏何也?曰:其为政乎天下也,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又率天下之万民,以尚尊天事鬼,爱利万民;是故天鬼赏之,立为天子,以为民父母。”此则明明言天鬼立天子矣。尚可谓之民选邪?尚可谓为无神权说邪?

丁,《尚同上篇》既云“一人一义,二人二义,十人十义”,倘选立者为人民,则一人选一人,二人选二人,十人选十人,安能选出一人,立以为天子者乎?

要之,墨子此论,假令以为民选天子,则亦决非初民政治所能,有违事实;如以为天选,亦远不及柳子厚封建论为有合于理;梁氏于此等处,均未阐发,不免多阿所好之言。

一,梁氏《墨子学案》第三章论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有一段云:

我想现在俄国劳农政府治下的经济组织,很有几分实行墨子的理想。内中最可注意的两件事:第一件,他们的衣食住,都由政府干涉:任凭你很多钱,要奢侈也奢不来;墨子的节用主义,真做到彻底了。第二件,强迫劳作,丝毫不肯放松;很合墨子“财不足则反诸时”的道理。虽然不必“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但比诸从前工党专想减少工作时刻,却是强多了。墨子说:“安有善而不可用者。”看劳农政府居然能够实现,益可信墨子不是幻想家了。

依梁氏此说,则墨子直二千年以前劳农政府之先达矣。然梁氏谓“墨子的节用主义,真做到彻底了”语,考墨子之《节用中篇》所言“圣王制为节用之法”云云,下文皆继之曰“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此皆与民对言,则其法为专对在位者而言可知。且云,“圣王弗为”,而不云圣王禁民不为;所称者亦为古圣王,则古圣固未有绝对干涉人民衣食住之事者,则墨子此言,亦必非如梁氏所说,都由政府干涉可知。然墨子“尚同一义”,则节用之义,亦必欲强天下之同;是梁氏之言,似亦未为大过;唯言墨子之于衣食住,尽主由政府干涉,则终属臆测,而无显证耳。

至梁氏又谓“遍查《墨子》书中并没有一个字说君位要世袭”云云,尤为不然。考《天志上篇》云:“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柱按之通知。 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以业万世子孙为善,非赞成君主世袭而何?梁氏于是乎疏矣。

要之,近人之学,颇似商贾趋时,好以外国学说,皮傅古书;往时人喜谈卢梭,故以卢梭说傅会之;今人喜谈劳农政府等,故又以劳农政府等傅会之。此乃近世学者之长技也。其学术之能耸动听闻者在此,其短处亦正在于此。

至于《墨经校释》,长在文字明晰,能引人入胜;依鲁胜之例,引说入经,各附其章;又以校与释分而为二;均极便学者研究。至其疏失,亦可得而言。

一、拘守《经说》必牒举经文首一字以为标题之说。故多妄加妄减。而不知《经》说固多牒经文首字为题,而亦有牒举两字者,有首句《说》与《经》文有同字而遂不举者;不必拘守一律,以削趾就履也。此条胡适已论之。

二、本前人之说而不出前人之名。如《经》上云:“勇志之所以敢也。”《经说》云:“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是也害之。”张惠言云:“人有敢亦有不敢;就其敢于此者,则命之‘勇’矣。”孙诒让云:“‘名’犹‘命’也,言因敢得‘勇’名。”而梁氏则云:“‘命’犹‘名’也。言因敢得‘勇’名。人有敢,亦有不敢;就其敢于此即命曰‘勇’;虽不敢于彼,仍不害其为‘勇’也。”其说全本张孙。又句下校释之语,亦多此类。如《经说下》云‘极胜重也’,孙注云:“《说文·木部》云:‘极栋也。’屋栋为横木,引申之凡横木通谓极。”《梁》注云:“《说文》云:‘极栋也。’屋栋为横木,引申之凡横木通谓之极。”梁氏此注亦全本孙氏。如是之类,未免有攘美之讥。

三、援引多讹。如《经说上》云:“不若金声玉服。”梁云:“‘不若’之‘不’,孙云疑衍。”然今考孙书本云“不”疑当作“必”,而无“疑衍”之文。如《经上》云:“ 间虚也。”梁本改“ ”作“栌”,云:“‘栌’字从孙校。”然考此条孙注引王引之云:“‘ ’乃‘栌’之借字。”是当云从王校而不当云从孙校也。又梁氏引张惠言云:“但就虚处则谓之栌。”今考张原本作从糸之“ ”,不作从木之“栌”;而梁氏既改经文“ ”为“栌”,并改张注之“ ”为“栌”,误矣。凡此皆著书不小心,或削趾就履之过。

四、改字太多之病。如《经上》云:“同异而俱于之一也。”说云:“侗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梁校云:“侗”疑当作“同”。“楹”字当为“相盈”二字分写之讹。“人字”涉上“人”旁而衍。“见”字涉上文“是”字形近而衍。“事君”二字不可解。是《说》文十二字,而梁氏疑改者几过半数。如此解释古书,其意虽美,恐非古人之意也。不知此文本无一误。“侗”与“同”同,犹“侒”与“安”同。墨子之意,谓当立一以为法仪。“于”依也。“之”此也。谓人人虽异而俱依此一以为法仪也。《说》云“二人而俱见是楹”,则譬此“一”为“楹”;以此“楹”为标准,虽二人之不同,而“俱见是楹”,以是“楹”为标准则同。“若事君”者,谓若万民之事君,而志无不同也。举“二人”为言,即仁从二人之意,多数之称也。此即《法仪》、《尚同》、《天志》之旨,不须改字而本文自通。

五、文字之学本疏。故于古音义,无所证明。如《经下》云:“谓而固是也。”《说》云:“未有文名也。”梁氏以牒经文首字标题之例,改“未”为“谓”,其义是也。然而不知“未”即“谓”之音转。桓二年《公羊传》云:“若楚王之妻媦。”《解诂》云:“媦,妹也。”按“媦”从胃声;“妹”从未声。“媦”“妹”声近义同。则“谓”从胃声,故转而为“未”。此《经》作“谓”而《说》乃作“未”之证也。盖梁氏之于小学,似非所长,故其书除删改文字外,于古音义,无所阐发也。

虽然,梁氏提倡墨子前后著书三种,其功可谓勤矣,可谓墨子之功臣矣。

自梁氏提倡墨子之后,有胡适,章士钊,皆喜以名理说墨子。胡氏著有《墨辩新诂》;然刊布者只《小取》一篇,其书甚有条理。此外于《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有《墨子》及《别墨》两篇,几占全书之大部分。然惟别墨之论,与梁氏不同,其余则梁氏之《墨学微》,实已开涂径。胡氏据《庄子·天下篇》“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之语;以《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取》、《小取》六篇,为别墨之书,或为公孙龙惠施之徒所作。而不知庄子所谓“倍谲不同”者“相谓别墨”;则谓虽诵《墨经》而背于《墨经》者,乃谓之别墨;是别墨乃背于《墨经》之称,安得反谓《墨经》为别墨之书乎?“别”之古文为“八”。《说文·八部》,“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重之则为“ 。”《说文·八部》云:“ ,分也。从重八。《孝经》曰:故上下有别。”虞翻说《尚书》“分北三苗”,“北”古别字。盖“北”篆文作“ ”,亦象二人分别相背之形。则“北,八, ,别”四字,古音义相近相同。则“别墨”犹云“背墨”。相谓“别墨”乃彼此互相诽斥之词;故下文接云“以坚白异同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言其彼此相非难也。《韩非子·显学篇》云:“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韩云“取舍相反不同”,犹庄云“倍谲不同”也。韩云“自谓真孔墨”,此斥其自是;庄云“相谓别墨”,乃斥其相非。是己则非人,非人则是己;其言不同,其实一也。夫见诵《墨经》而背《墨经》者,因谓《墨经》为背《墨》者之作,是何异于见称诵孔墨,而背孔墨者,因谓孔墨为背孔墨者之学乎?且“倍谲不同”者“相谓别墨”,则别墨非一人;而《墨经》者乃所俱诵者也。若以《墨经》为别墨之书,则属别墨中何墨之书乎?为此一别墨之书,则彼一别墨必不诵,何云俱诵乎?凡此于论理有不可通者。而世人乃大共尊信之。是真大惑不可解者矣,至章士钊乃反其说,以《墨经》为墨家与施龙辩难之书,一立一破。学者又或共相尊信之,以为最新之发明品。章氏所著有《名墨訾应论》,《名墨訾应考》,最为学者所称道。又有《章氏墨学》,皆阐发其訾应之义。然其“訾应”二字,本于《庄子》书,而所征引者为《墨经》,则是以《墨经》为訾应之辞矣。其说之不可通者有二:一,庄子所谓“訾应”,指诵《墨经》者之互相訾应,非谓与名家訾应。而章氏题云:《名墨訾应》。是命题已非其实矣。二,庄子之言,谓以诵《墨经》不同之故而訾应;则訾应之言,当别有书;决不能以《墨经》为訾应之书。犹自汉以来诵《春秋》者有三家,倍谲不同,学者互相驳诘;其驳诘之辞,亦当别有其书;不能指《春秋》为其驳诘之书也。而章氏乃以《墨经》为墨者訾应之词,是何以异于谓《春秋》为后儒驳难之文乎;此其不可通也明矣。

章氏释《墨经》其精警之处固多,其牵强之处亦复不少。兹举一例如下:

《经上》云:“盈莫不有也。”《说》云:“盈,无盈,无厚,于尺无所往而不得二。自注:原衍一得字。 ”章释之云:“盈说在盈否之盈。以释兼爱主义。但盈矣,以词害意,而别无说以通之;是将受攻者以柄,而大义终莫明也。”故说曰:“盈无盈。”《墨经》与《说》以正负两面相互而明一义,其例有之。如经“厚有所大也”。《说》“厚惟无所大”是。惟“无盈”之说亦然。夫“无盈”者非“无盈”也。盈而吾见其有间,可得将吾意以入之也。虽有间矣,而其间前于区穴而后于端,为域极细,不容一发;必吾将以入之者无厚,而后游刃有余;此庄生所以称屠牛垣以无厚入有间者也。果无厚矣,凡遇整然成形,浑然一致之物,无往而不可分;分尺得二,是为显证。由是兼爱而适然爱其一体何害?爱其一体而仍无损于兼爱,抑又何难?

章氏谓《经》与《说》以正负两面相互而成一义,其例有之,其言诚当;与余不谋而合。其解说则病添字太多。如训“无盈”为“非无盈盈而吾见其有间可得将吾意以入之也”。训“无厚”为必将吾之所入者无厚而后游刃有余云云。添字已如许之多;此外尚须加许多枝节之语,皆原文所无之义。如此释古书,将何说而不可乎?余按前条释 ,“ ”即“虚”之借;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 上云“虚间虚”,即一无所有;此云“盈莫不有”,即无一不有;义实相反。然惟其相反,故恐人以为非盈则虚;是以非“莫不有”即为“无所有”,此乃大误。故《经说》释之曰:“无盈”犹“无厚”也。盖既已谓之“无厚”矣,如刀刃然,无论如何之薄,必有厚者存;若云真无,便是无刃,不得谓之刃矣。是故既已谓之刃矣,则必有刃之厚存。“于尺无所往而不得二”,谓如“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无所往而不得以二分之也。世所谓“无厚”之“厚”,即此不竭之二,于论理决不能谓之无也。惟“盈”亦然,虽与“虚”相反;然此与“有无”之相反不同。如云“无有”,则其为“无”,可知。若云“无盈”斯虚,斯乃大谬。盖既云“盈”矣,则所谓“无盈”者,无论如何之微,必有“有”存焉,而不得谓之无有;犹“无厚”之不得谓之无“有”也。此节盖论“积极名词”与“消极名词”之关系。“积极名词”示一性质之存在,如“金类的”,“有机的”,是。其相当之“消极名词”,则示此性质之不存在,如“非金类的”,“无机的”,是。凡“消极名词”,往往加以消极冠字于“积极名词”之上,是为消极名词之形式。然亦有“无消极之形式”而有其性质者,如虚之一语,乃盈之消极语是也。有“有消极之形式”而不必即有消极之性质者,如“无盈”之于盈,是也。此犹“无厚”之于“厚”也。异乎非金类之于金类,有消极之形式,又有消极之性质者矣。参考王国维译《辨学》。

稍前于梁氏而与孙并时治《墨》而不为后人所注重者,尚有四家:一王树枬,二吴汝纶,三王闿运,四郑焯。郑书自以为过孙氏《间诂》,今不存。王树枬有《墨子校注补正》,以《万历本校墨子》,足补孙氏所未逮。吴书虽注重文章,然训释亦颇有足以正毕王之说者,略举二例如下。

一,《尚同下篇》云:“若苟义不同者有党,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毕云:“赏旧作毁,一本如此。”吴云:“毁”字是。“将毁”之者百姓将毁之也。承“有党”为文。故有“百姓”字。下“将罚”之“罚”乃“誉”之讹耳。

二,《尚贤下篇》:“今也天下言士君子。”王云:“‘言’当为‘之’。”吴云:“‘言’助句之词,《尔雅》与‘之’同训间也。王改非。《所染篇》,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与此同也。”诸如此类,颇为精审。其子闿生,亦时加有案语,固颇有可采者;然如《兼爱上篇》云:“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闿生注云:“男谨案焉犹乃也。”夫“焉”字训“乃”,王念孙父子早有此说;而闿生竟未出王氏之名,言之如己出,何邪?岂王氏之书,亦竟未之读邪?诸如此类,亦不可殚举。

王闿运书刊行早于吴书,王书于光绪甲辰,刊于江西官书局;吴书于吴氏殁后,刊于宣统元年。 闿运本词章家,考证非其所长;除武断妄改外,并多袭前人之说。然亦有足以补诸家之阙者。如:

《非攻中篇》,欲以抗诸侯以英名攻战之速。

此“英名”二字,诸家均忽略无释;而闿运注云,“当作莫若”,实为至当不可易。其书自《备城门》以下校释比诸家为详,可谓能详人之所略;又于《经篇》引《说》就《经》,复《经》上下旁行之旧,亦其善于诸家者也。

与王闿运同时治墨者,尚有曹耀湘,著有《墨子笺》,刊布于民国四年。王闿运深称之。其书于每篇之末,皆略论其大义,亦颇有胆识。如书《兼爱篇》云:

墨子之学,其为儒者所诋訾,在于兼爱。孟子至比之于禽兽,以为无父。究其实则忠孝之理所由推行而尽利也。人必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万物犹一体;然后可以得亲顺亲,为人为子。故《孝经》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又曰:“合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合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又曰:“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盖重之以申明之,圣人之训,炳若日星矣。儒者即欲自别于墨氏,独不思《孝经》之言乎?孟氏之书其自蹈于偏蔽者欤?

在前清老儒,能发为此言,显斥孟子,王闿运《墨子注自叙》云:吾友曹郎中耀湘,又题曹书,称为镜初先生。 亦可谓异于常流者。然其引《孝经》云云,岂果与墨子之兼爱同乎?《孝经》一则曰万国,曰先王;再则曰百姓,曰先君;三则曰君;盖皆指天子国君有位者而言,非墨子之教人“爱无差等”,“爱人亲若其亲”者比也。又如《书大取篇后》云:

按墨子《经上》、《经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凡六篇,篇第相属,语意相类,皆所谓辩经也。《大取》则其所辩者较大,墨家指归所在也。凡墨子之说,其为儒家所排斥,世情所畏恶者三端:节葬也,非乐也,非儒也。有为儒家所排斥,世情不以为恶者,兼爱也,非命也。有为世情所畏恶,而儒家不以为非者,尚同也,非攻也,节用也。有与儒术相合而亦不违乎世情者,则尚贤也,天志也,明鬼也,与夫亲士贵义修身之说,皆是也。既与人情有违,则行之不能无窒;与儒术有异,则言之不能无争。墨子述大禹箕子之教,修内圣外王之术,思以易天下;故必为辩经,博极万事万物之理,穷其源而竟其委;使天下后世咸晓然于易知简能之故,则亦有不得已焉者矣。其宗旨则略具于此篇,所辩者大,故曰大取也。

此说可谓深知墨学之要领矣。其校改亦颇有卓见。如:

《亲士篇》,焉可以长生保国。

“长生”二字,诸家皆不留意;而曹本改“生”为“世”,云:“原讹作生。”则“长世保国”。其义实比“长生保国”为长。盖世古作 ,与生形近而讹也。又如:

《节葬下篇》,曰必捶 差通垄虽凡山陵。

此文诸家校释,多未安。曹校改为“曰凡山陵必 涂差通垄隧”。《注》云:“‘虽’‘隧’音近而讹。”文义遂似可读。其书于大取颇详,而略其攻城门以下。其言云:

自《备城门》以外,存文十一篇,讹脱特甚,今亦不复校录其文。墨子以非攻为教;若非详明守御之法,则世之溺于功利之说者,未必因口舌而为之沮止。故其止楚勿攻宋,亦示之以能守之实用,而后楚人信之;非仅以空言感动暴人也。老子称“兵者不详之器,有道者不处”,若墨子专言守御,犹是仁人之事也。唯是古贤之书,有言理言事之别。言理者可以救一时之人心,此心同,此理同,俟诸百世而不惑也。言事者,则视乎其时,视乎其地;可以捍此时之患,未必可以行之于彼;可以捍一时之患,未必可以推之于后世。故墨子《备城门》诸篇,纵使文义完足,在今日实为已陈刍狗;况其讹脱不可读乎?倘泥古法,逞臆说,以断烂残缺之简记,疑误后人,殃民覆国。仁人必不忍出此。岂墨子之志乎?与其过而存之,毋宁过而缺之。倘亦有当于先圣之教邪?

其言固似持之有故。然天下学问,有求行求知二者之别。研寻古人之至理名言,是求行者也。研寻古代之事迹,则多属之于求知而已。泥古以行,固大可不必。然若以为不能行者,则概不当论述;则古史之事迹,其为吾辈所不应究者不已多乎?

与曹书同年刊布者,尚有胡兆鸾之《墨子尚书古义》,其自序略云:

欲证古书,必求古藉。墨子生孔子后,在孟子前。其时真本具存。墨子出游,关中载书甚多;则亦勤于稽古之士。《吕览·当染篇》,称墨子学于史 之后。《淮南·要略训》又称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其称《尚书》者必孔子删定之本。阎氏若璩,王氏鸣盛,江氏声,魏氏源,程氏廷祚,陈氏乔枞,皆尝引之;或略而不详,或辩而不精,读者不无遗憾。兆鸾幼承家学,粗涉经术,于趋庭之暇,时有所获;辄依墨子篇第,编辑《尚书古义》。凡前人之说,一一明称,于义未安,亦不敢曲和。古书奥邃,难以强通,义从盖阙,不复诠释。

盖专取墨子说《尚书》之一部分以治《书》,于墨学经学,均为别开生面者矣。余著《墨子之经学》成后,方于友人陈镇凡处得阅胡书。 然其引淮南王书,遂谓墨子所引《尚书》皆孔子所删定者,则殊未然。淮南书所称,盖谓墨子读孔子之书耳,非以墨子为孔子弟子。墨子非孔子弟子,故其立说务与孔子反。孔子言“焉能事鬼”,而墨子独“明鬼”;孔子言“天何言”,而墨子独言“天志”;孔子重丧葬,而墨子独“非葬”;孔子言“亲亲之杀”,而墨子独言兼爱无差等;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而墨子独“非乐”:皆受孔子之反响而为反孔之论者。当时,孔子虽删书以授弟子,其未删者犹在天下。墨子既多反孔之论;则其所读之书,安能谓其必在孔子所删之内者乎?

稍后曹书而为全书训诂者,又有尹桐阳,其书成于民国八年。大抵祖述王闿运之说。然绝不出王闿运姓氏,是可异也。然其书以《亲士》、《修身》、《非儒下》、《经上》、《经说上》、《经下》、《经说下》、《大取》、《小取》为《墨经》,为卷一;其余《所染》、《法仪》、《七患》以至《非命下》等,为《墨论》,为卷二;《耕柱》以下为杂编,为卷三;则与王异。注释句读亦间有与王异者。且能征引古书以证明王说,信可为王氏功臣矣。亦颇能以近世科学释《墨经》。如:

《经上》云:“止,以久也。”《经说》云:“止无久之不止。”尹云:久从人象后有止之。因以为稽留之词。运动之物体,不受作用于外力,必不变其运动之状态。止之故必须有久也。无久则可推定永动不止耳。

凡若此等,皆能发前人所未发者。

此外最近刊布者则有四家:一刘师培,二陶鸿庆,三张纯一,四李笠。今分别论之。

刘师培所著有《墨子拾补》。其卷上已发表于《国学丛刊》;卷下予于友人盐城陈斠玄钟凡。 假读之。

斠玄,刘高弟,故得钞录其稿本也;其书重检《治要》、《六帖》、《文选注》、《类聚》、《御览》等,均足以补孙氏《间诂》之缺遗。其释义亦多精确。如:

《天志中篇》,“撽遂万物而利之”。刘云:“撽”为“交”字假音。《诗·小雅·桑扈》,“彼交匪傲”,《汉书·五行志》中引“交”作“徼”。《论语·阳货篇》,“恶徼以为智者”,《释文》云,“徼郑作绞”,《庄子·庚桑楚篇》,“交食交乐”,《徐无鬼篇》作“徼食徼乐”。自注:此用平议脱。是敫声之字古与交通。此文假“撽”为交,“撽遂”犹云交育也。《国语·齐语》云:“遂滋民”。韦《注》云:“遂育也”。《管子·兵法篇》,“定宗庙,遂男女”,是遂育义同“交遂万物”,“交”与上语“兼”字对文。犹他篇所云“兼相爱,交相利”也。

其精审多类此;盖刘氏为近代考证大家,其书信非浅学之徒所能几也。

陶鸿庆著有《读墨子札记》,说亦精卓。如:

《大取篇》,“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陶云:此当云“大人之爱人也,薄于小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小人之利人也”。“爱人利人”即指下文以臧爱利其亲,以乐爱利其子言之。上文云:“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与此文同一例。如今本则不成义。

其书颇足与刘书相颉颃。

张纯一所著有《墨子间诂笺》,刊布于民国十一年,至十二年复有补校之刊行。章炳麟序其书,谓精卓之义,往往有诸家所未发者。然而李笠则颇多非议之。云:

纯一自言注《墨》都二十余万言。此编专辑其订正《间诂》者,特其一部分耳。笠缮写《校补》方竟,适友人伍君叔傥,寄赠此书。亟加考核,则校勘之功甚疏,旁参之本绝少,臆说孤证,时所不免;空言充牣,余颇病之。又其校语与王景羲诸家同者数见不鲜,亦间有与余暗合者。

李氏斥之虽太过;然谓其校勘之功疏,旁参之本少,则良然。如:

《兼爱下篇》,然即敢问不识将恶也家室奉承亲戚。

此文孙氏《间诂》所校既有未安。张氏校云:“‘恶’下当从俞说增‘从’字。‘也’字衍,当删。疑当作‘然即敢问有室家者不识将恶从奉承亲戚’。”意虽不误,语气大非周秦。不知明万历本原无“敢问不识恶也”六字;焦竑校本陈仁锡本亦均无此六字。证以后文云:“然则敢问今岁有疠疫,万民多勤苦冻馁转死沟壑中者,既已众矣,不识将择之二君者,将何从也。”与此句上下文云:“然则敢问今有平原广野于此,被甲婴胄将往战,死生之权,未可识也。又有君大夫之远使于巴越齐荆,往来及否,未可识也。然即敢问不识将恶也家室奉承亲戚提挈妻子,而寄托之。不识于兼之有是乎?于别之为是乎?”此两段文虽详略不同,其文例当一。而后文不重“敢问”二字,然则此文万历本陈仁锡本无此六字者是也。张氏以参证本之少,故于俞孙诸家所不照者,多无能匡正。又如:

《亲士篇》,逝浅者速竭。

此“逝”字,王引之谓当作“遊”,俗书“游”字作“遊”;俞氏谓当作“澨。”张云:“《论语·子罕篇》‘逝者如斯夫’,‘逝’即川流意。不必破‘逝’为‘遊’。”李笠云:“张说谬。《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何晏《集解》引包曰:‘逝往也。言凡往也者,如川之流。’邢昺《疏》亦云:‘言凡时事往者如此川之流。’则‘逝’字实为感叹时事之往,非谓川流之往。又‘游’‘流’字并从水,含有水义。故可云‘浅’,云‘竭’;而与‘谿’字对文。且《论语》‘逝者如斯’,上有‘川’字;即如张说,义或可通;离‘川’言‘逝’,以为水流可乎?《张笺》引《四子书》,多用朱熹《注》;取材既卑,毋怪其陋。”李氏此言,又未免斥之太过。唐以前诗文已有逝水之名,王襄尉迟纲墓碑逝水讵停光阴不借。 则以“逝”为指川流,自是唐以前之古义。惟不应离川言逝,以为水流耳。又《说文· 部》,“游,旌旗之流,从 ,汓声。”此“游”字取义于“流”字之证。李不引此以证王驳张;而云游从水,故有水义;殆亦自失于陋矣。夫“游”字说文入 部,可云“从 从汓”,宁可云“从水从斿”邪?

李笠所著有《定本墨子间诂校补》,观其叙,盖成于民国十一年,而于十四年十二月始刊布。兹节录其自叙云:

笠非年受书,便私淑孙氏。甲寅之岁,初读《墨子间诂》,辄为举正数字。辛酉春月,馆邑之南鄙。索居无聊,取定本《间诂》与聚珍本、毕刻本对勘,至有不合,定本之捝讹尤多。自注:自脱一字至五六字不等。因念孙氏《间诂》,斟酌诸本,至为勤劬。重刻之后,便有差跌。则孙氏引据诸本,庸无差跌乎?孙氏所未见者,不更有差跌乎?尽较书扫叶之功,伸大儒未竟之绪,积累之事,谈何容易?其时亡友杨君则刚嘉。 亦体斯旨,会获明茅坤校本及百家类纂本,并孙氏所未见者,更取孔本陈本俞本《北堂书钞》,与定本《间诂》互勘,颇有匡益。笠每欲合杨君所校,及王氏《墨商》,撰为墨子校勘记,以为读《间诂》者之助。频以事牵,终年未暇。今岁在王氏家塾,为诸生讲授墨子,参读梁启超《墨经校释》,见其中有因定本《间诂》致误者,为之不怡累日。如《经说下》,“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聚珍本《间诂》则上原有“可”字,道藏本,茅本,毕本,王本,张本,杨本并同。定本偶捝“可”字,而梁氏云:“孙本无此字,据嘉靖本增。”胡适后序,便诩为创获,曰:“梁先生的《校释》,有许多地方与张惠言孙诒让诸人大不相同。”又曰:“梁先生这一条,乃是用嘉靖本校《墨》的第一次。”噫何其出言之悖,而厚诬孙张诸人欤?又本篇:“谓有智焉有不智焉也。”定本“也”讹作可,而梁氏承之,以为涉上文而衍;不复据嘉靖与茅张毕王诸本改;胡序亦不及正。夫梁胡二人并邃墨学,转展承误,则笃信定本《间诂》之过也。盖《间诂》为学人崇奉久矣,因陋就简,将有不自觉者;则校勘之役,庸可缓欤?因复重理铅椠,别取张杨《经说》,影嘉靖本,顾校本,王注本,暨孙籀庼、王子祥朱墨校本,稽核异同,推寻谊指,更取则刚所校附入编中,间有差失,辄为审定。盖论学无私见,亦孙氏治墨之矩也。

李书大略已尽于此。其书采获自比张书为多。盖自《间诂》以后,能博采诸家以注《墨》者,惟李书而已。其功亦岂时流所及乎。然采录虽勤,发明则少;《墨辩》部分,李氏自谓别撰集解,今且勿论;大小《取》以下,所采亦陋;除王闿运及杨嘉校语外,几无物矣。至其采录王景羲之语,尤多鄙陋可笑者。

此外尚有胡韫玉、刘昶二家,胡箸有《墨子经说浅释》,止毕《经上》,及《经说上》;又有《墨子学说》,均刊布于所编《国学汇编》。《墨子学说》,分总论,非攻说,节用说,非乐说,节葬短丧说,尚同说,法天说,杂论等,颇多新颖之议论。其《经说浅释》亦引说就经,于梁启超之说,颇多非难。其释义亦颇有发明。如:

《经上》云:“儇稘秪。”《说》云:“儇昫民也。”胡改“稘秪”为“稘牴”。依孙说改“民”为“氐”。释云:“儇”为“环(環)”之借字。《周礼·乐师》环拜以钟鼓为节。司农《注》“环,旋也”,《说文》,“稘复其时也。《虞书》稘三百有六旬有六日”。盖岁一周为稘也。《说文》“牴,触也”。引申之为接触之称。言环者如岁之一周而相接触也。《说文》“昫,日出昷也”。“氐,下也”。日出昷者,日初出也。日初出以至氐下,即环之义。《经》以一年释“环”。《说》以一日释“环”。

其新颖处多类此。

刘昶箸有《续墨子间诂》,其书亦刊布于民国十四年,颇能以小学阐发古义。其凡例略云:

通假之例,必征于字句间,分作双行,免与正文相混。墨学多古字古谊,每与《说文》相发明;故宗主许书,而以段桂朱三家之说辅之。形讹之字,必列篆隶;其沿革稍繁者,则比而识之,非敢于变更也。

其解释之新颖者,如解《经说》“久弥异时”条云:

久(假)弥异时也守(讹)弥异所也《经上》 。

旧本

今(到)久古今(讹)且莫(正)宇东西家南北《经说上》 。

宙(正)弥异时也(正)宇弥异所也

今释

宙(顺)今古亼(正)旦暮(俗)宇东西家南北

《庄子·庚桑楚篇》:“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注》:“宙为古今之长,而古今长无极;宇有四方上下,而上下四方未有穷处。”《三苍》云:“宙虽增长不知其始末之所至;宇虽有实而无定处可求。”此异时异所之说也。是则“久”乃“宙”之音假。自注:《经下》说在长宇久亦是假久作宙,盖‘宙’‘久’一声之转耳。 “守”即“宇”之形讹。自注:当从《说》以正《经》。 孙云:旧本“久”上有“今”字。昶案以下句为例,当是“久”下有“今”字。“今且莫”当是“亼旦暮”。自注:亼乃集合之正字,俗人不知亼即集字,疑为今之残文,转写作今。且莫则颠倒讹误萃于一句矣。 盖地体自转,此旦则彼暮。自注:俗莫字。 行南陆则昼长,行北陆则宵长。今古亼旦暮而成,故云“弥异时也”。地为圆体,无在不是中央,无在不有四方,亦无所可称为何方;如图,次于3家,则4家谓为北,1家谓为西,2家谓为东,5家谓南;而自3家言之,莫不相反,任何迁徙,而中央四方,从无定称。故不曰东西中南北,而曰东西家南北,斯为弥异所也。《经下》云:“谓此南北过而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淮南·齐俗训》:“西家之谓东方,东家之谓西方;虽皋陶为之理,不能定其处。”皆斯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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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此一条,可见其书之内容矣。然其所释亦往往有前人所已言者。如《亲士篇》,“甘井近竭,招木近伐。”刘引《庄子·山木篇》“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小《注》云:“俞曲园谓‘近为先之形讹’,当以此语正之。”而不知孙氏《间诂》已引之矣。又《大取》篇:“益其益,尊其尊。”刘云:“尊乃 之音假,减也。”而不知《间诂》已引俞云“尊当读为 。《说文·刀部》‘ 减也’。‘ ’有减损之义,故与‘益’对文成义”。然则刘氏之续,不已複乎?凡此之类,可见刘氏续《间诂》,而于《间诂》尚未细读也。

此外注《墨子》者尚众。有张子晋之《墨子大取释义》,章炳麟为之序;有张子高之《墨经注》,邢子述之《墨子玄解》,均见称于章士钊。又有张纯一之《墨子分科》,其书均未得见,想尚未刊布,未能论列。其余讨论墨学者有释太虚《墨子平议》,胜义甚多;有伍非百《名墨訾应考》,辨正章说,蔚然可观;又有《墨经原本非旁行考》,《墨辩释例》,《墨辩定名答客问》,《评梁胡栾墨辩校释异同》等篇,其《非旁行考》,余于前篇论《墨经》之体例已辩之矣。然伍氏诸篇,要均甚有价值之作,无疑也。又有钱穆箸《墨辩探原》,明《墨辩》之旨,在乎兼爱,可谓洞见本源之论。又如汪镒甫之《墨家名称派研究》,汪馥炎《坚白盈离辨》,无观之《墨子与科学》,李毅衷《墨学衰微的缘故》等作,亦不无可取,各有所长。江瑔《读子卮言》,陈钟凡《诸子通谊》,均有论墨之作,并多独到之言。墨子之学,盖于斯为盛矣。

然天下之事,为之太过,必有反响;而学术尤甚。有汉儒之考据,则必有晋人之清谈;有唐人之注疏,则必有宋人之空疏;有宋人之空疏,则必有清人之征实。在一学派独盛之时,亦必有一二人极力反对,以为异时一变其学之先导。墨学亦何能外是。是故墨学自孟子辞而辟之之后,晦暗二千余岁;虽唐之昌黎,一倡其学,以孔墨同视,而世亦莫之应。以至清乾嘉之间,汉学盛行,注经者已次第臻于极盛;故学者又别开生面,以治子书;而墨子始为人所注意。然犹多不敢显称墨子,以违孟子。唯汪中独以墨之诬孔,犹孟之诬墨为说。则已受孟学极盛之反响矣。至于清末,文网已弛,言论自由,学者遂一反而诋孔孟,尊墨子;梁启超箸书且称为大圣人;学者向风慕义,而墨子之学遂如日之中天矣。于是有二人焉,遂箸书以力诋今之治《墨子》者。柳诒徵作《读墨微言》。其略云:

今人多好讲墨学,以墨学为中国第一反对儒家之人;又其说多近于耶教,扬之可以迎合世人好奇骛新之心理,而又易得昌明古学之名。故讲国学者莫不右墨而左孔,且痛诋孟子距墨之非。然世界自有公理,非凭少数人舞文弄墨,便可颠倒古今之是非也。墨子之道,本自不能通行。自战国以来,墨学久绝者,初非举数千年若干万亿人,皆为孟子所愚,实由墨子之说,拂天性而悖人情,自有以致之耳。

其论取证甚详,不能具录。墨子《兼爱下篇》言别士兼士之分,柳氏驳之,以谓兼之与别,岂止两端;见人饥寒,衣之食之,不若吾身吾亲可也;未必不若吾身,不若吾亲,即是饥即不食,寒即不衣。《兼爱下篇》,有先爱利人之亲然后人爱利吾亲之说,柳氏斥之,以谓墨子之意,专为交易起见;人人以市道相交,必至真诚尽泯。皆为精绝之论。柳氏外有孙德谦作《释墨经说辩义》。其略云:

吾于诸子,字句之间,谨守多闻阙疑之义;不欲曲为之解,以失其真。墨子之书,其中最难通者,莫如《备城门》以下,与《经》上及大小《取》六篇。《备城门》诸篇,论兵家守城之法,为墨子非攻之说见诸实用者,而可以私意穿凿之乎?如以私意穿凿,将贻害无穷矣。《经上》、《经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此六篇者,其中‘ ’‘ ’等字,他书不经见;又其所言之义,亦多有索解不得者;故如墨子之《经》吾一以阙疑归之。

凡吾之所谓阙疑者,以考据家之治诸子,往往求之训诂而其道几穷,不曰衍文,则曰脱文;再不然,则曰传钞之误。语云:“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则无有为此者矣。其所以不能阙疑者,乃将以便其轻改古书耳。夫古书而可以任我轻改,则读古人书,亦太易矣。

观于今日,其释《墨经》也,以“一少于二而加于五”谓论算学;以“平同高也,中同长也”,谓之论形学;以“景之大小说在地缶远近”谓之论光学;以“力形之所以奋也”谓之论力学。自注:此外尚有心理学等不备举。 如其说,未尝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形光诸学,近世乃闻;墨子远在战国,岂已预知之乎?夫天下事虚理可以推测;学问之道,后人所为者,必谓前人早言及之;墨子虽自成一家,亦未必创造此种学说也。

此皆与今之治墨者,以痛切之讥评者也。夫古书固不可以轻改;然谓古书决不可以改一字,则是谓古书之传,必无脱衍,必无传钞之误,亦岂尽然乎?今人箸文刊书,自经手校,尚不免于讹脱而不自知者;况传世久远之书,而谓其一无讹捝,可乎?墨子之学,固不能预知今世之科学,然焉知墨子之必不见及此,而为古今不谋而同者乎?孙氏之说,亦不可以不辩也。

余幸生俞孙诒让。 诸贤之后,得与近世治墨者同时;又性好考证之学,读书每有疑难,辄好博览群言,以求其是;不得,则自为取证,不敢妄逞臆说。诸子之中,于墨书研诵尤久,时作时辍,近乃略有所成;其关于讨论墨学者则此十篇之论,是也。其关于考证者,则有《墨子刊误刊误》,及《定本墨子间诂补正》。《补正》成书数十万言,并附以近人论墨名箸,名曰《墨学讨论集》。自今以前,为墨子之学者,自一言一字之训诂以至宏篇巨制之讨论,其大略均见于此矣。书成,锡山唐蔚芝先生许为孙氏之功臣,侯官陈石遗先生许为孙氏之畏友,奖掖后进,既感且愧。卷帙浩繁,刊行有待。谨将序例略录于下,以俟博雅君子教正焉。

《定本墨子间诂补正·自序》。

自孟子辟墨氏为无父,而世儒遂交非墨子,同目为禽兽,不得与于人之列,遑问其学之得失哉?然自近人表彰之后,《墨子》且为天下大圣人,孔子尚不敢望,则又相与尸祝神明之不暇矣。是二者何其反邪?其皆是邪?其皆非邪?曰:皆是也,皆非也。曰:何也?曰:皆一偏之见也。夫各就一偏之见以立论,则安得不各有其是,各有其非者哉?吾尝以为墨氏之书,其言兼爱,亦本于欲人爱利其亲,故爱利人之亲。《兼爱下篇》:“姑尝本原孝子之为亲度者,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从事爱利人之亲者与?” 其《经篇》亦曰:“孝利亲也。”其贵孝如此,岂无父者比哉?曰:然则孟子之说非与?曰:是何言也?吾之所言,墨子之心也,情也。孟子之所言,墨子之学也,势也。墨子之心,未尝不孝其亲;墨子之情,未尝不爱其亲;然而以墨子之学,求遂墨子之孝,则其势必不可得;既必不可得,则其势必将有不能孝,或舍其亲而不顾者矣。奚以明其然邪?今设有人于此,月得百金。有教之者,曰:尔亲当与之半,尔兄弟当五之一,尔妻若子亦当五之一,其余十之一以济穷乏,则从之者必甚易。是何也?其势可为也。今墨子则不然,教之曰:爱人之身若爱其身,爱人父兄若其父兄,爱人妻子若其妻子。说本《兼爱上篇》。 夫所谓人者何邪?非所谓天下之人者邪?然则虽累千万,犹不能给;区区百金,岂能有济乎?是故愿者从其说,则均分其金而其亲之所得将不及秋豪之末;其狡者为之,则不特不能视人之亲若视其亲,乃反而视己之亲若人之亲矣。是从墨子之说,将不至冻饿其亲不止矣。然则欲爱涂之人如爱其亲者,墨子之心与情也;其卒也则反而视其亲如涂之人焉,则又墨子之学之必至之势也;虽不谓之过不可得也。此墨子之兼爱无差等,所以为世疵病;而儒者之学本于亲亲之杀,所以易行而鲜敝也。岂非然哉?且夫墨子之兼爱无差等,则不能不重实利;重利之过,则亲死不足悲;《公孟篇》,公孟子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号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知,岂有贤于婴儿子哉?” 而不能不力疾从事,唯利之是务。故其究也,则利之所在,将重于其亲,死者既不足悲,生者又安足事?是其势又不至于无父不止也。孟子之辟,又岂足谓之过乎?且夫,爱从何生?非生于其身之最亲切者邪?天下之亲切也,孰有过于父母者乎?以最亲切之父母,尚以实利故,亦有不暇悲,不暇事,况于兄弟乎?况于朋友乎?况于涂之人乎?是墨子之学,其究也不特不能兼爱,且将无一焉可爱,而唯爱其身而已。此又其势之必然者也。曰:然则墨子之学,不亦可废乎?曰:是又不然。庄生有言,“墨子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是可谓知墨子之心者矣。夫孟子盖惧墨子之末流,其势将为天下祸,故不得不辞而辟之。若夫,原墨子之心,则所谓“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沉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辟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陵,则语之兼爱非攻”《鲁问篇》语。 者。当此人欲横流,争城争地之世,倘能以墨子之义告之;则亦捄时之良药矣。岂可忽哉?然则尊墨子为大圣人者非也。距其说而不考者亦非也。墨子之书见于《汉志》者七十篇,今存五十三篇。自汉之后,耳食之儒,既本孟子之言,变本加厉,深相疾恶,无有治之者;中间鲁胜《墨辩注》及《乐台注》,其书皆已不传。盖墨子之书,二千余年来,若存若亡,亦已久矣。至清毕尚书沅,始开涂径。迄于王张苏俞诸家,尤多阐发。于是瑞安孙君仲容,乃集诸说之大成,著《墨子间诂》;采取既博,所得亦精;盖信乎治墨书空前之作矣。然自是至今,治墨子书者亦何啻数十家,综其所得,盖亦必有足以补孙氏所未逮者矣。予自志学之年,好治子部,其于《墨子》,尤所用心;孙君之书,研寻尤旧。鼎革以后,子学朋兴;《六艺》之言,渐如土苴;余性好矫俗,乃转而治《经》,其于《墨子》亦弃之久矣。乙丑之春,兼上海大夏大学讲席,车中无事,聊取《间诂》观之,忽有所得,至则笔而记之;自是以为常,一两月间,乃裒然成巨册矣。于是发愤为孙书作补正,遂博览群书,钩稽异本;而后益知孙氏之说,尚多未备;补正之作,更不容缓。略陈其概,盖有九端:一曰:解释尚多未备也。如《明鬼下篇》云:“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此“万年梓株”四字,孙注云:“未详。”此句文义,固甚难通;故近人吴汝纶王闿运诸家,亦均无敢下笔。张纯一云:“疑为鹿台之财之属上有捝文。”说亦非是。按此文当读为“万人宰诛。”说文“年”作“ ”,从“千”声。“千”作“ ”,从“人”声。故“年”“人”声近。“年”变为“人”,亦犹《节用上篇》“子生可以二三年矣”,“二三年”亦为“二三人”之变也。“梓”《说文》从本宰省声。故“梓”借为“宰。”《汉书·宣帝纪·损膳省宰注》:“宰为屠杀也。”则“宰”有杀义。株诛同声,皆殊之借。“万人宰诛”,谓万人争宰杀纣也。下文“折纣而系之赤环”。《说文》“折”作“ ”,断也。即宰杀而裂其体,系之赤环也。两句义正相应。凡兹之类,形声相假,有当亟待补入者,一也。二曰:注谊尚有谬误也。如《尚贤中篇》云:“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则使之。”此“无故富贵”四字,《注》引俞樾说,以“无”为衍文。谓当作“故富贵”,谓本来富贵者也。其说之不当,孙氏已知之。然又谓“无故”为“无攻”,“攻”即“功”之借字。今按《说文·攴部》云:“故使为之也。”本书《经上》云:“故所得而后成也。”是“故”者有“所使”有“所得”之谓。凡富贵皆当有得于功业,皆有功业使之然;若“无故富贵”,则是无功业而富贵者,贵戚之类是也。然则“无故富贵”,义自可通,何必改字?凡兹之类,不免求之太过,有当亟为订正者,二也。三曰:古训尚有未明也。如《尚同中篇》云:“靡分天下,设以为万国诸侯国君。”《注》引俞樾云:“‘靡’当为‘历’,字之误也。《大戴·五帝·德篇》‘历离日月星辰’,文义正同。若作‘靡’字则无义矣。”按俞说非也。《周礼》“匪颁之式”,郑《注》云:“匪分也。”此“靡分”即“匪颁”之异文。《说文》 部,“ 赋事也。从 八声;读若颁。一曰,读若非。”段玉裁云:“凡从非之字,均有分背之意;读颁又读非者,十三十四部与十五部合 之理。”今按“匪颁”连绵字;“匪”“靡”声相转;“颁”从分声,“匪颁”与“靡分”皆即“分”字之义,《广雅》靡,离也。是“靡”亦分也。惟《周礼》用于赏赐之事,此则言域分天下耳。此古语之仅存者,而俞说妄易“靡”为“历”,孙氏引俞说而不能证其非。凡兹之类,有亟待阐发者,三也。四曰,折衷尚多未当也。如《天志中篇》云:“今夫兼天下而受之,撽遂万物而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而利之者,则可谓否矣。”《注》引苏时学云:“‘否’义未详,疑当作厚。”俞云:“‘否’义不可通,乃后字之讹;后读为厚,谓若豪之末,无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利之,则可谓厚矣。”孙《注》以俞说为是。今按苏俞之说,字异义同,其实皆非也。此文“否”字本自无误,“否”犹无也。谓若有豪末之小,非天所为,而民得而利之者,则可谓无也。意谓人之所利,无一非天之所为者也。“天之所为”下,下篇无“也”字,义更明显。墨子书“也”字,往往作“者”字用。《天志下篇》:“昔也三代圣王。”又云:“昔也三代之暴王。”“也”均读为“者”。则墨子此文犹云:“若豪之末,非天所为者,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无矣。”文义更显。其“否”字之不误,更明矣。孙氏于此,无暇细审,误从谬说。凡兹之类,有亟当订正者,四也。五曰:独见尚须旁证也。如《尚同中篇》云:“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孙《注》云:“‘术令’当是‘说命’之假字。《礼记·缁衣》云:‘《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郑《注》云:‘兑当为说。《尚书》篇名也。’此文与彼引《兑命》字义相类。‘术’‘说’‘令’‘命’,音并相近,必一书也。晋人作伪古文不悟,乃以窜入《大禹谟》。近儒辩《古文尚书》者,亦均不知其为《兑命》逸文,故为表出之。”按孙说是也。然“术”“说”相通,“令”“命”同字,尚未列证。刘师培云:“古籍‘兑’‘隧’通用。《左传襄》二十三年,‘夜入且于之隧。’《礼记·檀弓》下,郑《注》引之云:‘隧’或为‘兑’。‘队(隊)’‘术’亦通用,如本书《耕柱篇》‘不遂’即‘不述’,《备城门篇》‘冲述’即‘冲遂’,是也。说假为遂,因假为术矣。至‘令’‘命’二字,古金文以为一字。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于‘命’下注云:‘古文命令为一字。’‘令’字下又云:‘古文以为命字。’则‘术令’之为‘说命’,其说确矣。”孙氏虽阐发其说,而尚未及证明,凡兹之类,有亟当录补入者,五也。六曰:训故尚当增订也,如《所染篇》云:“五入必而已,则为色矣。”孙《注》云:“‘必’读为毕。左隐元年传‘同轨毕至’,《白虎通义·崩薨篇》,引‘毕’作‘必’,是其证。”按孙读“必”为“毕”,是也。然“必”即毕尽之“毕”之本字。《说文· 部》:“毕,田网也;从田, 象形。”是“毕”本无尽义。《八部》:“必,分极也;从八弋,八亦声。”分极有尽义,是“必”乃毕尽之本字,“毕”乃同声假借字也。故《说文·王部》珌之古文作 ,是其证。又《说文·攴部》:“ ,尽也。”此假“毕”为“必”后起之本字。凡兹之类,有亟当订补者,六也。七曰:校订尚多漏略也。如《法仪篇》云:“其贼人多。”“其贼”旧作“贼其”。俞云:“当作‘其贼人多’,与上文‘其利人多’相对。”孙氏据俞校乙,是也。然考《治要》所引,正作“其贼”。而俞孙二家,据《治要》以校《墨子》,均未之及,未免漏略。凡兹之类,有亟当据补者,七也。八曰:刊印不免讹谬也。如《天志·中篇》,“雷降雪霜雨露”。《注》引王念孙云:“‘雷降雪霜雨露’,义不可通。‘雷’盖‘霣’字之义,霣与陨同。”今考王氏《读书杂志》“义”字本作“误”字。孙氏聚珍本尚不误。此乃讹“误”为“义”。校者未及细勘。凡兹之类,有亟当校正者,八也。九曰:体例尚有未善也。德清俞氏,称孙氏此书,读“旁行之文,尽还旧观,讹夺之处,咸秩无紊”,斯固足以当之无愧色。然《经上》、《经下》,考定旁行,止附篇末;篇中章句,尚仍旧观;明知其讹,沿而不改;虽矜慎重,实碍研寻。斯又亟当改正者,九也。凡此九者,或独申己见,或博采古今;或足补阙遗,或足资参考。至诸本异同,可供慎择,今兹所撰,亦并录焉。昔孙君序其书云:“此书甫成,已有旋觉其误者;则其不自觉而待补正于后人,殆必有倍蓗于是者。”然则吾今日《补正》之作,其亦孙君之志乎;自春徂夏,已至《经篇》,英夷难作,爰归定省。家居二月,复稍增益,方待成书,忽又就道。至沪之日,阅商务书馆目录,知瑞安李笠,已有《校补》之作,奇其命名之相似;复于《学衡》得读其序,乃甚伟其书,以为孙君之功臣,非夫今日之浅学者所能一二也。乃废书而叹曰:昔李翰见杜佑通典,叹曰“翰尝有斯志,图之不早,竟为善述者所先”,今吾于孙书,亦云然矣。遂阁笔不理者数月。已而李书竟已宣布,取而读之,则犹觉多有未称意者。李君为孙君同乡,参校之本,固甚有本原;然疏略之讥,恐亦未免。盖有本讹而不觉其讹者。如《尚贤下篇》“昔伊尹为莘氏女师仆”句,《注》引《淮南子·时则篇》云:“其曲朴筥筐。”聚珍本其作其,与《淮南子》本书同。此误为“其”,宜据订正;而李书忽之。又有以不讹为讹者。如《尚贤下篇》“晞夫圣武知人”句,《注》引苏云:“‘晞’当从口作‘唏’,‘唏夫’叹词,犹呜呼也。”李云:“注‘唏夫’讹‘唏大’,当从聚珍本正。”今考“唏”讹为“晞”,是也。若“夫”字则定本并不讹“大”,商务景印本亦仍作“夫”,字均不误。而李书竟以为误。夫以聚珍本校定本,李氏所沾沾自喜者,而漏误犹如此;至于故训之精奥,形声之展转,发冢解难,尤多未备。则吾书又不可不卒成之矣。于是重理旧业,继续论撰,都为若干卷,布之海内,求正通人;草创既定,爰书其始末于此;并略论墨学得失之所在,以告读者,庶几舍短取长,有益于身心家国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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