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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书传 [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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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谨案:书传二十卷,宋苏轼撰。尚书所载,皆帝王大政。轼究心经世之学,明于事势,而又长于议论,故其诠解经义,于治乱兴亡之故,披抉明畅,较他经独为擅长。其释禹贡「三江」,定为南江、中江、北江,本诸郑康成,远有端绪。但未尝详审经文,考核水道,而附益以味别之说,遂以启后人之讥议。至于以羲和旷职为贰于羿而忠于夏,则林之奇宗之;以康王之诰服冕为非礼,引左传叔向之言为证,则蔡沈取之。朱子亦称其解吕刑篇以「荒度作刑」为句,甚合于理,则皆卓然具有特见。朱子虽有惜其太简之说,然汉代训诂文多简质,自孔、贾以后,征引始繁。轼文如万斛源泉,随地涌出,非不能曼衍其词,当以解经之体,词贵典要,故敛才就范,但取词达而止,未可以繁省为优劣也。乾隆四十三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总校官臣陆费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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