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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昌黎文集校注

重校昌黎集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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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集庆元间魏仲举刊五百家注引洪兴祖、樊汝霖、孙汝听、韩醇、刘崧、祝充、蔡元定诸家注文,洪辨证,樊谱注,孙、韩、刘全解,祝音义,蔡补注。未免冗复;而方崧卿举正、朱子校本考异却未附入,读者病之。今以朱子校本考异为主,而删取诸家要语附注其下,庶读是书者,开卷晓然。今举凡例于左:

一朱子考异凡例见于文集序首,并仍其旧。

一阁、京、杭、蜀、石本异同,已见朱子考异凡例,今更加雠校,是正颇多。观者当自知之。

一注引经子史等事,则书于考异之上,释音则附其下。

一“今按”云云者,并是考异全文。

一注引经子史书传事为证者则入。如集中有关系时政及公卿拜罢月日,更博采新 旧史、唐登科记附益之。

一旧注引某氏云者,今仿朱子离骚集注 例,皆删去,惟考异下有纠方之缪者则存之,如复志赋 “谁无施而有获”所辩之类是也。

一先儒议论有关系者,随所闻见增入,如闵己赋 “固哲人之细事兮”,东坡颜乐亭记 尝有评议之类是也。

一正文或有疑字,并依考异文从□,如蓝田县丞厅壁记“再进再屈□人”之类是也。

一皇朝庙讳,诸本多易本字,如“贞元”作“正元”之类,非临文不讳之义,徒失古意。今例:但空本字点画;若唐讳,如以“丙”为“景”,以“民”为“人”之类,却存古不改。

一考异于正文本字,或一字或二字并提起。今例:如本字在句末,即入注脚,不复重出句读中,或一两字各有考异,并总附于一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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