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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传[标点本]

春秋传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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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下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盟会,皆君臣之礼,故微者之盟,会不志于春秋。凡春秋所志,必有君与贵大夫居其间者也。恶曹之盟,即三国之君矣。既不以道兴师,为郎之战,又结怨固党,为恶曹之盟。故前书其爵,而以来战著罪;后书此盟,而以夺爵示贬。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郑庄公志杀其弟,使糊其口于四方,自以为保国之计,得也。然身没未几,而世嫡出奔,庶孽夺正,公子五争,兵革不息,忽、仪、亹、突之际,其祸憯矣。乱之初生也,起于一念之不善,后世则而象之。至于兄弟相残,国内大乱,民人思保其室家而不得,不亦酷乎!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庄公之事,可以为永鉴矣。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郑相也,见执于宋,使出其君而立不正,罪较然矣。何以不名?命大夫也。命大夫而称字,非贤之也,乃尊王命,贵正卿,大祭仲之罪,以深责之也。其意若曰:以天子命大夫为诸侯相,而执其政柄,事权重矣,固将下庇其身,而上使其君保安富尊荣之位也。今乃至于见执,废绌其君,而立其非所立者,不亦甚乎?任之重者责之深,祭仲无所逃其罪矣。春秋美恶,不嫌同词,突之书名,则本非有国,由祭仲立之也。若忽则以世嫡之正,至于见逐,不能立乎其位,贵贱之分亡矣。凡此类抑掦,其词皆仲尼亲笔,非国史所能与,而先儒或以从赴告而书者,殊误矣。或曰,孔父贤而书名,则曰:礼之大节也。今此则名其君于下,而字其臣于上,何以异乎?曰:春秋者,轻重之权衡也。变而不失其正之谓权,常而不过于中之谓正。宋殇,孔父道其常,祭仲、昭公语其变,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突归于郑。

突不称公子,绝之也。小白入于齐,则曰齐小白。突归于郑,何以不称郑突乎?以小白系之齐者,明桓公之宜有齐也。不以突系之郑者,正厉公不当立也。突不当立,何以书归于郑乎?春秋书归有二义:一易词也,一顺词也。其书

入亦有二义:一难词也,一逆词也。突以庶夺正,固为不顺矣,然内则权臣许之立,外则大国为之援,而世子忽之才不能以自固也,则其归无难。故榖梁子曰:归,易词也。郑忽出奔卫。

忽以国氏,正也。出奔而名,不能君也。考于诗有女同车,刺无大国之助也。山有扶苏,所美非美。然也。萚兮,君弱臣强,不唱而和也。狡童不能与贤臣图事,权臣擅命也。夫以狡童目其君,圣人犹录其诗,所以见忽之失国,亦其自取,非独仲之罪矣。或曰:诗人刺忽之不。昏于齐,至于见逐,欲固其位者,必待大国之援乎?曰:此独为郑忽言也。如忽之为人,苟无大援,则不能立尔。若夫志士仁人,卓然有以自立者,进退之权在我矣。郑自五霸之后,益以侵削,他日子产相焉,驰词执礼以当晋楚,至于坏诸侯之馆垣,却逆女之公子于野,皆变其常度,以晋楚之强,卒莫能屈,亦待大国之助乎?然则仲见胁,忽出奔,咸其自取焉尔。春秋书法如此,欲人自强于为善也。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臣与宋公盟于折,君与宋公会于夫钟,于阚、于虚、于龟,皆存而不削,何其词费也?曰:盟者,春秋所恶,而屡盟以长乱;会者,诸侯所不得,而数会以厚疑。圣人皆存而不削,于以见屡盟而卒叛,数会而卒离,其事可谓著明矣。是故春秋之志,在于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不以会盟为可恃也。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耜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榖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

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戍,卫侯晋卒。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既书伐宋,又书战于宋者,责赂于郑而无厌,屡盟于鲁而无信者,宋也。二国声其罪以致讨,故书曰伐。夫宋人之罪,则固可伐矣。然取其赂以立督者,鲁桓也。资其力以篡国者,郑突也。无诸已,然后可以非诸人。春秋之义,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易乱也,故又书曰战于宋。来战者,罪在彼,战于郎是也。往战者,罪在内,战于宋是也。十有三年

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左氏以为郑与宋战,公羊以为宋与鲁战,榖梁以为纪与齐战。赵匡考,据经文,内兵则以纪为主而先于郑,外兵则以齐为主而先于宋,独取榖梁之说,盖齐纪者,世雠也。齐人合三国以攻纪,鲁、郑援纪而与战,战而不地,于纪也。不然,纪惧灭亡,不暇,何敢将兵越国,助鲁、郑以增怨乎?齐为无道,恃强陵弱,此以纪为主,何也?彼为无道,加兵于已,必有引咎责躬之事,礼义辨喻之文,犹不得免焉,则亦固其封疆,效死以守,上诉诸天子,下告诸方伯,连率与邻国之诸侯,其必有伸之者矣。不如是而愤然与战,岂巳乱之道乎?力同度德,动则相时,小国雠大国,而幸胜焉,祸之始也。息伐郑而亡,郑胜蔡而惧,蔡败楚而灭。今纪人不度德,不量力,不征词,轻与齐战,而为之援者,弑君之贼,篡国之人也。不能保其国,自此战始矣。春秋以纪为主,省德相时,自治之意也。三月,葬卫宣公。

葬自内录也。既与卫人战,曷为葬宣公?怨不弃义,怒不废礼,是知古人以葬为重也。礼,丧在殡,孤无外事。卫宣未葬,朔乃即戎,巳为失礼,又不称子,是以吉服从金革之事,其为恶大矣。凡此类据事直书年月,具存,而恶自见也。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十有四年

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

按豳风七月,周公陈王业之诗也。其词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周官凌人之职,颁冰于夏,其藏之也固阴冱寒,于是乎取;其出之也宾食丧祭于是乎用。藏之周,用之徧,亦理阴阳,天地之一事也。今在仲冬之月,燠而无冰,则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故书于策。夫春秋所载,皆经邦大训,而书法若此,其察于四时寒暑之变详矣。夏五

夏五,传疑也。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慎也。故其自言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其语人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尢。而世,或以私意改易古书者有矣,盍亦视此为鉴可也。然则春秋何以谓之作?曰:其义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明圣人之大用;其事则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来盟称使,则前定之盟也。其不称使,如楚屈完、齐高子,则权在二子,盟不盟,特未定也。诸侯之弟兄,例以字通,而书名者,罪其有宠爱之私,非友于之义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门。观灾而新作则书。御廪,粢盛之所藏,其新必矣,何以不书?营宫室以宗庙为先,重本也。御廪灾而新则不书,常事也。以为常事而不书,垂教之意深矣。知其说者,然后知有国之急务,为政之后先,虽勤于工筑,而民不怨劳,与妄兴土木、困民力以自奉者异矣。乙亥,

尝。

尝祭。时事之常,则何以书?志不时与不敬也。春秋纪事用周月,而以八月尝,则不时也。御廪灾于壬申,而尝以乙亥,是不改卜而供未易灾之余,则不敬也。礼以时为大,施于事则不时;礼以敬为本,发于心则不敬,故书。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师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已意也。宋怨郑突之背已,故以四国伐郑。鲁怨齐人之侵已,故以楚师伐齐。蔡怨囊瓦之拘己,故以吴子伐楚。蔡弱于吴,鲁弱于楚,宋与蔡、卫、陈敌而弱于齐,乃用其师以行已意,故特书曰以。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故榖梁子曰:以者,不以者也。十有五年,

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遣使需索之。谓求。王畿千里租税所入,足以充费,不至于有求。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来求。以丧事而求货财,巳为不可,况车服乎?经于求赙、求车、求金,皆书曰求,垂后戒也。夫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王者有求,下观而化,诸侯必将有求以利其国,大夫必将有求以利其家,士庶人必将有求以利其身,皇皇焉唯恐不足,未至于篡弑夺攘,则不厌矣。古之君人者,必昭俭德以临照百官,尊卑登降,各有度数,示等威,明贵贱,民志既定之后,皆安其分而无求,兵刑寝矣。及侈心一动,莫为防制,必至于亢不衷,官失德,廉耻道丧,宠赂日章,沦于危亡而后止也。观春秋所书,则见王室衰乱之由,而知兴衰拨乱之说矣。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已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按左氏,祭仲专,郑伯使其壻雍纠杀之,雍姫知之,以告仲,仲杀雍纠,公出奔蔡,是祭仲逐之也。没而不书,其义何也?陆淳曰:逐君之臣,其罪易知也。君而见逐,其恶甚矣,圣人之教在乎端本清源。故凡诸侯之奔,皆不书所逐之臣,而以自奔为名,所以警乎人君,其说是也。夫君实有国而出于臣,乃其自取焉耳,本正而天下之事理矣。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忽,尝嗣位,君其国,归而独称世子,则亡其君位明矣。其称复归者,谓既绝而复归也。然诸侯失国出奔,归而称复则可;大夫失位出奔,归而称复则不可。古者诸侯世国,大夫不世官。或曰:复,厌词也。许叔入于许,

许,大岳之裔,先王建国,迫于齐、郑,不得奉其社稷,未闻可灭之罪也。则当伸大义以直词,上告诸天王,下赴诸方伯,求复其国,粪除宗庙,孰能与之争?今乃因乱窃入,则非复国之义,故书入于许。入云者,难词也。公会齐侯于艾,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公羊曰:皆何以称人?夷狄之也。其狄之何?

天王崩,不奔丧,而相率朝弑君之贼也。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经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独书入于栎,何也?夫制邑之死虢君,共城之叛大叔,皆庄公所亲戒也。今又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何谋国之误也?卫有蒲、戚而出献公,楚有陈、蔡,不羹而叛弃疾。末大必折,有国之害也。故夫子行乎?季孙曰:古者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遂堕三都,以张公室。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者,若曰既入于栎,则其国巳复矣。于以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使臂之义,为天下与来世之鉴也。为国者可不谨于礼乎?春秋此义,皆小康之事,衰世之意也。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袳,伐郑。

左氏曰: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榖梁曰:地而后伐,疑词,非其疑也。昭公与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然昭公虽正,其才不足以君一国之人,复归于郑,日以微弱。厉公虽篡,其智足以结四邻之援。既入于栎,日以盛强,诸侯不顾是非,而计其强弱,始疑于辅正,终变而与邪。榖梁所谓非其疑者,非其疑于为义而果于为不义,相与连兵动众,纳篡国之公子也。故详书其会地,而后言伐。以讥之也。十有六年

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春正月,会于曹,蔡先于卫。夏四月,伐郑,卫先于蔡。王制,诸侯之爵次其后,先固有序矣。在周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犹天建地设,不可乱也。及春秋时,礼制既亡,霸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诸国以势之强弱相上下。蔡尝先卫,今序陈下者,先儒以为后至也。以至之先后易其序,是以利率人而不要诸礼也,岂所以定民志乎?后世有以浓赏诱人之趋事赴功,以重罚沮人之奉公守正,意亦如此。夫乱之所由生也,则仪位以为阶,春秋防微杜渐,尢严于名分,考其所书,意自见矣。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伐郑则致罪之也。曷为罪之?以纳突也。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伐郑以纳突,非正也。故书至,以罪桓之上无王法,恣为不义,而莫之禁也。冬,城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十有七年

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踓。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季,字也。归,顺词。蔡季之去,以道而去者也。其归,以礼而归者也。公子不去国,季何以去?权也。既归何以不有国?献舞立矣。若季者,刘敞所谓智足以与权而不乱,力足以得国而不居,远而不携,迩而不迫者也,是以见贵于春秋。癸巳,葬蔡桓侯。啖助曰:蔡桓何以称侯?盖蔡季之贤,知请谥也。人亦多爱其君者,莫能爱君以礼,而季能行之,此贤者所以异于众人也。或曰:葬未有不称公者,其称侯,传失之尔。臣子之于君,极其尊而称之,礼也。其说误矣。孔子疾,子路使门人为臣。子曰: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曾子疾革而易箦,曰:吾得正而毙焉,斯巳矣。故终而必安于正。人子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父,是为孝。人臣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君,是为忠。极其尊而称之,不正之大者,而可以为礼哉?或曰:鲁君生而称公,亦非礼乎?曰:生而称公为虚位,礼之丈也。没而系谥为定名,礼之实也。春秋诸侯虽伯子男,葬皆称公,志其失礼之实,为后世戒,欲其以正终也。其垂训之义大矣。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十有八年春,王正月。

是年桓公巳终,复书王者,春秋之时,诸侯放恣,弑君篡国者,巳列于会,则不复致讨,故鲁宣杀恶及视,以取国赂。齐请会,而传曰会于乎州,以定公位。曹伯负刍杀太子自立,见执于晋,而曹人请之曰:若为有罪,则君列诸会矣。孔子为此惧,作春秋,于十八年复书王者,明弑君之贼,虽身巳没,而王法不得赦也。又据桓十五年天王崩,至是新君嗣立,三年之丧毕矣,明弑君之贼虽在前朝,而古今之恶一也。然则篡弑者,不容于天地之闲,身无存没,时无古今,皆得讨而不赦,圣人之法严矣。巳列于会,则不致讨,可乎?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公会齐侯于泺,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与者,许可之词,曰与者,罪在公也。按齐诗恶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而其词曰: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言公于齐姜委曲从顺,若水从地,无所不可,故为乱者文姜,而春秋罪桓公,治其本也。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不夫,则妇不妇矣。乾者,夫道也,以乘御为才。坤者,妇道也,以顺承为事。易著于乾坤。述其理,春秋施于桓公见其用。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鲁公弑而薨者,则以不地见其弑。今书桓公薨于齐,岂不没其实乎?前书公与夫人姜氏如齐,后书夫人孙于齐,去其姓氏,而庄公不书即位,则其实亦明矣。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榖梁子曰:雠在外者,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夫桓公之雠在齐则外也;隐公之雠在鲁则内也。在外者不责其逾国,固有任之者矣。在内者讨于是,此春秋之法也,故十八年书王,而桓公书葬,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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