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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译注

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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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愤第十一 (第十一篇 孤独与愤慨)

11.1 智术之士 [1] ,必远见而明察 [2] ,不明察,不能烛私 [3] ;能法之士 [4] ,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 [5] ,非谓重人也 [6] 。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 [7] ,力能得其君 [8] ,此所为重人也 [9] 。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 [10] 。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 [11] ,不可两存之仇也。

【注释】

[1] 智:通“知”,通晓,明了。术:统治臣民的策略和手段。智术之士:精通术的人,指精通法术的法治理论家。

[2] 远见:看得远。明察:观察得分明,指眼光敏锐,能透彻地察见事物。

[3] 烛:照见,洞察。私:隐私,阴情,指私下的勾当,阴谋诡计。

[4] 能法之士:能够执法的人,指推行法术的法治实践家。

[5] 案:通“按”,按照。官:官职,职务。治官:治理政事,履行职责。

[6] 重人:权臣,擅自操纵大权的人。下文的“贵重之臣”、“当涂之人”、“邪臣”、“私门”、“大臣”等都是指这种人。

[7] 家:指大臣的私家。参见6.2注。

[8] 力:力量,指权力,权势。得:得到,引申为掌握,控制。

[9] 为:通“谓”,说。

[10] 绳:木工用的墨线,比喻法律。在绳之外:在墨线之外,即在被削除的部分,比喻不为法律所容,要受到法律制裁。

[11] 智法之士:“知术能法之士”的省称,统指法术之士。涂:通“途”,道路。当途:当道,当权,掌权。

【译文】

懂得统治术的人,一定目光远大而且能明察秋毫,如果不能明察秋毫,那就不能洞察营私舞弊的阴谋诡计;能够执行法令的人,一定坚强果断而刚劲正直,如果不刚劲正直,那就不能纠正违法乱纪的罪恶活动。臣子遵照君主的命令来参与政事,按照法令来履行职责,这并不是我所说的权臣啊。权臣这种人,没有君主的命令就擅自行动,破坏了国法来使自己得利,破费了国家财富来便利家邑,权势能够控制住他的君主,这才是我所说的权臣。懂得统治术的人能明察秋毫,如果被君主听信而任用,就将洞察权臣的阴谋;能够执行法令的人刚劲正直,如果被君主听信而任用,就将纠正权臣违法乱纪的罪恶活动。所以通晓统治术、能够执行法令的人如果被任用,那么这种地位高贵掌握大权的权臣一定是在法律的准绳之外要被铲除了。这样看来,精通统治术以及执行法令的法术之士与当道掌权的权臣,是不可能同时并存的仇敌啊。

11.2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 [12] ;百官不因,则业不进 [13] ,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 [14] ,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 [15] ;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 [16] ,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 [17] ,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18] 。

【注释】

[12] 讼:通“颂”,颂扬。

[13] 业:职业,职务。

[14] 郎中:君主的侍从官,主管通报和警卫工作。

[15] 左右:君主身边的侍从,指郎中。

[16] 仇:仇敌,即上文提到的与重人“不可两存”的“智法之士”。

[17] 越:越过,超出。越四助:指冲破这四种辅助势力制造的假象。

[18] 弊:通“蔽”,蒙蔽。大臣:指重人。

【译文】

当道掌权的权臣独揽了处理国家政事的机要大权,那么国外的诸侯和国内的大臣都要为他效劳了。这是因为:各国诸侯如果不依靠他,那么到他的国度里办事就不会被答应,所以和他匹敌的国家都为他歌功颂德;群臣百官如果不依靠他,那么职务就得不到晋升,所以群臣百官都为他奔走效劳;服侍君主的郎中如果不依靠他,那么就不能够接近君主,现在靠了他而当上了君主身边的侍从,所以那些君主身边的侍从也都为他隐瞒罪行;学者如果不依靠他,那么不但给养薪俸微薄,而且在礼节上的待遇也低下,所以学者也都为他吹捧。诸侯、群臣、郎中、学者这四种帮凶,是奸邪的权臣用来粉饰自己的工具。权臣不能忠于君主而推荐自己的仇敌——法术之士,君主不能越过这四种帮凶来审察他手下的权臣,所以君主受到的蒙蔽越来越深而权臣的权势越来越大。

11.3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 [19] ,又且习故 [20] 。 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 [21] ,固其所自进也 [22] 。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 [23] 。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 [24] ,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 [25] ,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 [26] ;以新旅与习故争 [27] ,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 [28] ,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 [29] ,以岁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 [30] 。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 [31] 。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 [32] ,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 [33] ,言曲以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 [34] ,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 [35] ,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注释】

[19] 希:同“稀”,少。

[20] 习:亲近。故:故旧,老关系,指熟悉。

[21] 即:就,靠近,迎合。

[22] 自:由,从。进:进身,向上爬。

[23] 一国:全国,指国内的百官、郎中、学士等人。讼:通“颂”,颂扬。

[24] 则:而,可是。法术之士:即知术能法之士。干:求。

[25] 阿(ē):偏袒,曲从,迎合。辟:通“僻”,邪恶,这里指重人的罪恶。

[26] 数:定数,常规,情理。

[27] 旅:客。新旅:新到的旅客,比喻陌生,交情不深厚。

[28] 反主意:违反君主的心意,指上文“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同好:投合君主的爱好,指上文“同乎好恶”而言。

[29] 操:掌握,引申为占据。势:形势。

[30] 说(shuì):进说,劝说。

[31] 穷:穷尽,指结束生命,暗杀。

[32] 僇:通“戮”,杀害。

[33] 比周:勾结。弊:通“蔽”。

[34] 功伐:功劳。

[35] 合:会合,指把言与事、名和实放在一起比较,看是否符合。参验:检验,验证。合参验:(用事实来)比较验证。“合参验”是韩非提倡的一种考核办法,即所谓的形名术,可参见5.2、7.2注。

【译文】

凡是当道掌权的权臣在君主那里,是很少不被信任宠爱的,而且又是君主亲近熟悉的老关系,至于那迎合君主的心意、投合君主的爱好和厌恶,本来就是他们用来进身的手段。他们官职重要权力大、爵位显贵地位高,党羽又多,因而全国都为他们说好话。而想求得君主任用的法术之士,既没有被信任宠爱的亲密关系,又没有亲近熟悉的老关系那种恩泽,还将用法术的理论去矫正君主偏袒邪恶的思想,这是与君主互相反对的。他们所处的地位又十分低下,也没有党羽,孤独无依。拿关系疏远的人与关系亲近、受到宠爱信任的人相争,从那情理上来说,是不会取胜的;拿新来的游子与亲近熟悉的老关系相争,从那情理上来说,是不会取胜的;拿违反君主心意的人与投合君主爱好的人相争,从那情理上来说,是不会取胜的;拿职务轻微、地位卑贱的人与地位高贵、官职重要的人相争,从那情理上来说,是不会取胜的;拿孤立无援的一张嘴与全国都为他说好话的人相争,从那情理上来说,不会取胜的。法术之士处在这五种不能取胜的形势下,而且时间长得用年度来计算也还不能够见到君主;而当道掌权的权臣凭借着这五种能取胜的条件,而且早晨、晚上每时每刻都能在君主面前单独劝说。所以法术之士靠什么门路才能够得到任用,而君主到什么时候才能够醒悟呢?所以,法术之士凭借的条件一定不能取胜而客观的形势又决定了他们不能与权臣同时并存,那么法术之士哪能不危险呢?他们之中可以用罪名来加以诬陷的,就凭借国家的法律来把他们杀掉;他们之中不能强加以罪名的,就用私门豢养的刺客来了结他们。这样看来,精通法术而违背君主心意的人,不被杀于官吏的惩处,就一定死于刺客的暗杀了。而那些拉党结派紧密勾结来蒙蔽君主、花言巧语歪曲事实来使权臣得利的人,就一定会被权臣信任了。所以他们之中可以用功劳作为凭借的,就用封官加爵的办法来使他们显贵;其中不可以用美好的名声作为凭借的,就利用外国诸侯的势力来使他们担任重要的职务。因此,那些蒙蔽君主而投奔到权臣门下的人,不是因为封官加爵而获得显贵,就必定由于外国诸侯的势力而得到了重用。现在君主不用事实来核对验证就行使刑罚,不等见到臣下的功劳就给予爵位俸禄,所以法术之士怎么能冒着死亡的危险来进献他们的主张?奸诈邪恶的权臣又哪里肯处在有利的时机而罢手引退呢?所以君主的地位越来越低下,而权臣的地位越来越尊贵。

11.4 夫越虽国富兵强 [36] ,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 [37] ,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 [38] ,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所以谓齐亡者 [39] ,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 [40] ,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 [41] 。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 [42] ,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注释】

[36] 越:春秋时期南方的一个诸侯国,范围包括今浙江省大部和江苏、江西省部分地区,春秋末曾一度强盛,所以这里说“国富兵强”。

[37] 中国:见2.3.1注。越国与中原各诸侯国离得很远,中原各国无法控制它。所以,它虽然富强,中原各国的君主也都知道对自己没有什么益处。

[38] 智:通“知”。类:类似,相似。

[39] 主:当作“之”。齐亡:见4.2注。

[40] 晋亡:见4.2注。

[41] 卿:诸侯国内的高级官爵,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六卿:指晋国的范氏、中行氏、智氏、赵氏、韩氏、魏氏六大家族。专:独占。

[42] 事:行,做事。

【译文】

越国虽然国富兵强,中原各国的君主也都知道它对自己没有什么益处,他们都解释其中的缘由说:“那不是我所能控制得了的。”现在拥有国家的君主虽然其国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然而君主被蒙蔽,大臣独揽大权,这样的话,自己的国家也就成了越国了,它不再是君主所能控制得了的了。君主知道自己的国家不像越国那样遥远而无法控制,却不知道自己的国家现在被大臣专权已经不像自己的国家,这是不明了自己的国家与越国的相似啊。人们所以说齐国灭亡了,并不是指它的土地和城市被消灭了,而是指原来统治齐国的吕氏已经不能控制它而田氏统治了它;所以说晋国灭亡了,并不是指它的土地和城市被消灭了,而是指原来统治晋国的姬氏王朝不能控制它而范氏、中行氏、智氏、赵氏、韩氏、魏氏等六卿霸占了它。现在大臣掌握了国家大权而独断专行,但君主却不知道收回这大权,这是君主不英明的表现啊。与死人患了同一种毛病的人,不可能活下去;与灭亡了的国家采取同样做法的国家,不可能存在下去。现在沿着齐国、晋国的老路而重蹈覆辙,想使国家安全地存在下去,是不可能的。

11.5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 [43] ,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 [44] ,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 [45] 。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絜固身 [46] ,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 [47] 。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 [48] 。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 [49] ,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 [50] ,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 [51] ,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注释】

[43] 乘(shèng):见1.3注。

[44] 程:衡量,度量,品评。行:品行。

[45] 羞:耻辱,指贤智之士受耻辱。

[46] 修士:道德修养高尚的人,指法术之士。且:将。精:通“清”,清白。絜:通“潔”,廉洁。固:坚持,约束。身:自身。以精絜固身:以廉洁来约束自己,即保持自身的廉洁。

[47] 智士:有智慧的人,指法术之士。辩:通“辨”,分辨,分明。治辩:办事分明,即不枉法。进:使……长进。

[48] “不事左右”指修士而言,“不听请谒”指智士而言。修士廉洁,所以不用货赂侍奉左右;智士治辩不枉法,所以不听请谒。

[49] 伯夷:商朝末年孤竹国国君的长子。开始时,孤竹君让伯夷的弟弟叔齐做自己的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把君位让给伯夷,他不接受。两人都不肯当君主,就投奔周国,后来周武王进军讨伐商王朝,他们竭力反对,认为武王不孝不仁。武王灭商后,他们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于是逃避到首阳山,下决心不吃周朝的粮食,结果饿死在首阳山下。古代都把伯夷说成是清高廉洁的典范,韩非这里沿袭了这种说法。

[50] 精辩:指上文的“精絜”和“治辩”。息:停止,止息。

[51] 叁伍:见8.6注。

【译文】

大致说来,法术的难以推行,不仅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是这样,就是拥有千辆兵车的小诸侯国也是这样。君主身边的近臣不一定聪明,但君主在人们中间发现了自己认为是有智慧的人而听取他们的意见时,却还要和身边的近臣评论他们的意见,这便是和愚蠢的人来评论聪明的人了;君主身边的近臣不一定贤能,但君主在人们中间发现了自己认为是贤能的人而礼遇尊重他们的时候,却还要和身边的近臣评论他们的德行,这便是和没有德才的人来议论有德才的人了。有智慧的人要由愚蠢的人来裁决自己的计谋,有德才的人要由无能之辈来评定自己的德行,那么有德才有智慧的人士就会受到羞辱,而君主的论断也就必然是谬误的了。臣子中想得到官位的,那些道德修养高尚的人将以清白廉洁来约束自己,那些有智慧的人将以为政清明来使自己的功业有所长进。那些道德修养高尚的人不会用财物贿赂去侍奉权臣,而是依仗着自己的清白廉洁;那些有智慧的人,更不可能用违反法令的手段来处理政事。这样看来,那品德高尚以及有智慧的人就不会去侍奉君主身边的近臣,也不会接受私下的说情拜托了。而君主身边的左右近臣,品行并不像伯夷那样清高廉洁,他们求取勒索的东西没有得到,财物没有送来,那么修智之士清白廉洁、为政清明的功绩就会被他们抹杀,而毁谤诬陷的言论也就起来了。为政清明的功绩被君主身边的亲信所控制,清白廉洁的品行得由这些亲信们的诋毁或吹捧来判断,那么品德高尚以及有智慧的官吏就要被罢免,而君主的明察也就会被蔽塞了。不根据功劳来评定臣下的智慧和德行,不通过多方面的比较检验来审查罪行和过错,而一味听从身边亲信的话,那么无能之辈就会在朝廷中掌权,而愚蠢腐败的小吏就会占据大官的职位了。

11.6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 [52] 。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 [53] ,臣利在朋党用私 [54] 。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 [55] 。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 [56] 。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 [57] ,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 [58] ,必不从重臣矣。是当涂者之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于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注释】

[52] 与相异:当作“相与异”,不相同。

[53] 豪杰使能:对豪杰使用其才能。

[54] 用私:使用臣属。

[55] 更:改变。蕃:通“藩”,属国,封建王朝分给诸侯王的封国。蕃臣:从属国的臣子,领有封地的臣属。更称蕃臣:改称臣属。相室:指相国,是国内最高的执政大臣。剖:剖分。符:见5.3注。剖符:古代用符作为君臣间的凭证。君主任命官吏、分封领地、调兵遣将时,把符分成两半,一半留在朝廷,一半交给官吏作为凭证,这叫做剖符。剖符的大权应该是君主掌握的。相室剖符:执政大臣用信符任命官吏、发号施令。指大臣掌握了政权,行使君主的权力,即上面所说的“主失势而臣得国”。

[56] 谲:欺诈。便私:利私。

[57] 主变势:君主改变了权势,指君权更替,新的君主掌握大权,改变了政治形势。

[58] 修:有修养,美好。廉:方正,正直。羞:羞耻,意动用法。

【译文】

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的祸患,是大臣的权势太重;拥有千辆兵车的小国的祸患,是君主对身边的近臣太信任:这是君主们共同的忧患啊。况且臣子有了严重的罪行,是因为君主有了重大的失误,臣子和君主之间的利害关系是不同的。凭什么来说明这一点呢?那就是:君主的利益在于谁有才能就任命他当官,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才能而得到官职;君主的利益在于谁有了功劳就给他爵位和俸禄,臣子的利益在于没有功劳而富裕高贵;君主的利益在于发现豪杰而使用他们的才能,臣子的利益在于拉党结派而任用自己的党羽。因此,君主的国土被侵占割削而大臣的家邑反而富裕,君主的地位十分低下而大臣的地位反而重要。所以君主失去了权力和威势而大臣控制了国家,君主改称自己为受封的藩臣而执政的相国行使君权剖分信符来任命官吏、发号施令。这就是臣下欺诈君主、谋取私利的目的啊。所以当代掌握了大权的大臣,在君权更替、新的君主掌握大权而改变了政治形势以后还能保持尊宠的,十个里面还不到两三个。这样的情况,它的缘故是什么呢?是因为这种臣子的罪恶太严重了。犯有严重罪行的臣子,他们的罪状是欺骗君主,他们的罪刑应当是处死。聪明的人目光远大而害怕死亡,一定不会追随权臣了;贤能的人品德美好廉洁而认为和奸臣一起去欺骗他的君主是可耻的,也一定不会追随权臣了。这样看来,那些当权之人的党徒部属,不是愚蠢而不懂得祸患的傻瓜,就一定是贪污腐败而不回避作恶的亡命之徒。权臣挟持了这些愚蠢腐败的人,向上和他们一起欺骗君主,向下与他们一起搜刮贪污侵害掠夺百姓的钱财,结成死党,狼狈为奸,互相统一口径,随声附和,迷惑君主,破坏法制,以此来扰乱民众,使国家危急、国土被侵占割削,君主忧劳屈辱,这是严重的罪行啊。臣下有了严重的罪行而君主却不去禁止,这是重大的失误啊。假使一个国家的君主在上面有这样大的失误,而臣子在下面有这样大的罪恶,想要求得国家不灭亡,是不可能的。

说难第十二 (第十二篇 游说的困难)

12.1 凡说之难 [59] :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 [60] ,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 [61] 。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 [62] ,可以吾说当之 [63] 。

【注释】

[59] 说(shuì):谏说,进说,游说。

[60] 之:第一个“之”是代词,指事理;第二个“之”是代词,指谏说的对象,即君主;第三个“之”是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61] 失:通“佚”(yì),放肆。横佚:等于说“放纵”,纵横放肆,无所顾忌。以上几句是说,向君主进说的困难,不在于我言之无理、词不达意、没有胆气。

[62] 所说:进说的对象,指君主。心:心意。

[63] 以:用。当:适应,迎合。之:指代“所说之心”。

【译文】

大凡游说的困难:不是我能否了解事理从而拥有用来说服君主的论据这样的困难,也不是我能否辩说分析事理从而能阐明我的主张这样的困难,也不是我能否敢于毫无顾忌从而能够把我所知道的事理全部讲出来这样的困难。大凡游说的困难:在于了解被劝说的君主的心理,然后设法用我的话去迎合这种心理。

12.2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 [64] ,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 [65] ,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 [66] ,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 [67] ;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注释】

[64] 见:被看成。

[65] 心:心计,谋略。

[66] 阴:暗地里,指心底里。显:明,公开,指表面上。

[67] 阳:明里,表面上。

【译文】

所劝说的君主属于追求高尚名声的人,如果用重利去劝说他,那么游说者就会被看作是节操卑下的人而得到卑微下贱的待遇,也必定会被抛弃和疏远了。所劝说的君主属于追求重利的人,如果用名声的高尚去劝说他,那么游说者就会被看作是没有头脑而脱离实际,也必定不会被录用了。所劝说的君主是心底里追求重利而表面上追求高尚名声的人,如果用名声的高尚去劝说他,那么他就会表面上录用游说的人而实际上却会疏远这游说的人;如果用重利去劝说他,那么他就会暗地里采用游说者的意见而表面上会抛弃这游说者。这是不可以不明察的啊。

12.3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 [68] ,如此者身危。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 [69] ,知者揣之外而得之 [70] ,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 [71] ,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 [72] ;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 [73] ,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 [74] ,如此者身危。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 [75] ,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 [76] ,止以其所不能已 [77] ,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 [78] ,则以为卖重 [79] 。论其所爱,则以为藉资 [80] ;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 [81] 。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注释】

[68] 及:涉及,触及。匿:隐藏。所匿之事:(君主心中)所隐藏着的事。

[69] 规:规划,谋划。异:异常。当:中肯,合意。

[70] 知:通“智”。揣(chuǎi):估量,猜测。

[71] 周:密,亲密。泽:恩宠,情谊。周泽:交情。渥:深厚。

[72] 德:奖赏,参见7.1。

[73] 贵人:地位尊贵的人,指君主。过端:错事,缺点,短处。

[74] 挑:拨弄,挑动,挑出。

[75] 与(yù):参与。

[76] 强(qiǎng):勉强。

[77] 已:停止,罢休。

[78] 细人:小人,指君主身边的侍从。

[79] 卖重:卖弄权势。侍从地位低微,但有权有势,与君主谈论侍从,那么君主会以为是想借侍从来卖弄权势。

[80] 藉(jiè):凭借。资:资助。藉资:借助,指凭借君主所喜爱的人来拉关系,以作为自己的资助。

[81] 多:啰嗦。交:通“駮”,驳杂。

【译文】

事情因为秘密而成功,讲话因为泄露秘密而失败。不一定是游说者本人故意要把事情泄露出去,而是在无意之中谈到了君主要保密的事,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那君主表面上做出了某件事,但只是为了用它来办成其他的事,游说的人不是单单知道君主做出的那件事而已,又进一步了解到君主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为了办成其他的事,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游说者替君主谋划非同寻常的事情而与君主的心意相合,但聪明的人在外面猜测这件事情并把它猜出来了,这样,事情就泄露到外面去了,而君主却一定会认为是游说的人泄露的,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君主对游说者的恩宠还没有深厚,而游说者谈起话来却把知道的东西全都讲了,如果他的说法行得通而且有了功效,那么他的奖赏也会被君主遗忘;如果他的说法行不通而且有了失败,那么就会被君主怀疑;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地位尊贵的君主有了缺点,而游说的人明白地谈论礼义来揭出他的不良行为,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君主有时候得到了理想的计谋,而且想把这计谋作为自己的功绩,但游说者参与并且了解了这一计谋,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勉强君主去做他没有能力做的事,阻止君主去做他不肯罢休的事,像这样的游说者生命就危险了。所以,游说的人如果和君主议论权贵大臣,那么君主就会认为是在离间自己与大臣的关系;如果和君主议论侍从,那么君主就会认为游说者想借他们与君主的亲近关系来卖弄权势、炫耀自己。如果议论君主喜爱的人,那么君主就会认为游说者是想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依靠和凭借;如果议论君主憎恶的人,那么君主就会认为是在试探自己。游说的人如果把自己的话说得直截了当、简单扼要,那么君主就会认为他不聪明而把他当作笨人来看待;游说的人如果像唠家常那样将类似柴米油盐等琐碎小事广博地加以议论,那么君主就会认为他太啰嗦而讨厌他说得太驳杂。游说的人如果简略地叙说事情,只陈述它的大意,那么君主就会说他胆小怕事而没把话说完;游说的人如果谋划事情时广泛放肆地陈述意见,君主就会说他粗野而傲慢。这些游说的难处,是不可以不知道的啊。

12.4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 [82] 。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强之 [83] 。 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 [84] ,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 [85] 。其心有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 [86] ,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 [87] ,多为之地 [88] ,使之资说于我 [89] ,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欲内相存之言 [90] ,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 [91] 。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 [92] ;自勇之断,则无以其谪怒之 [93] ;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 [94] 。大意无所拂悟 [95] ,辞言无所击摩 [96] ,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

【注释】

[82] 饰:粉饰,美化。矜:自夸,自美。灭:掩盖,遮蔽。

[83] 示:给人看,显示,指明。强(qiǎng):劝勉,鼓励。

[84] 已:止,抑制。

[85] 少:看不起,不满,抱怨。

[86] 见:同“现”,显现,揭示。

[87] 异:其他。

[88] 地:事理的根据。

[89] 资:取,借取。

[90] 内:通“纳”,进献。存:保全。

[91] 微:隐约地,暗暗地。见:同“现”,显示。微见:暗示。

[92] 概:量米粟时刮平斗斛用的木板,引申为刮平,这里是纠正、挫伤的意思。

[93] 谪:过失。怒:激怒。

[94] 穷:困,窘迫,难堪,使动用法。

[95] 大意:主旨,指进说的主要内容。悟:通“忤”。拂悟:违反,抵触。

[96] 击摩:摩擦,抵触。

【译文】

大凡游说的要领,在于懂得美化君主自鸣得意的地方而掩盖他认为耻辱的地方。君主有私自的迫切要求,虽然不一定符合国家的利益,但游说的人必须指明这是合乎国家利益的而劝勉他去做。君主心里有卑鄙的念头,但却不能抑制,游说的人就应该替他把这种卑鄙的念头粉饰成是美好的,而嫌他不去做。君主心里有崇高远大的愿望,而实际上不可能达到,游说的人就应该给他举出这种愿望的缺点,而且揭示出这种愿望的坏处,而称赞他不去做。有的君主想拿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自我炫耀,那么游说的人就应该给他举出类同的其他事情,多给他提供依据,使他能从我这里取得说话的材料,而我却假装不知道,像这样来资助他的智慧。游说的人想要进献保全君主私利的话,那么必须用符合国家利益的美好名义来阐明它,而又暗示它是合乎君主的个人利益的。游说的人想要陈述对君主有危害的事情,那么就应该说明这种事情如果做了将会受到的诋毁和非议,而又暗示它是与君主的个人祸患联系在一起的。游说的人应该称赞与君主有同样品行的其他人,应该谋划与君主所做的事有同样计策的其他事情。如果有人与君主有同样的污点,那就必须尽量粉饰他,说他的污点没有什么害处;如果有人与君主遭到同样的失败,那就必须用明白的话来粉饰他,说他的失败并没有什么损失。君主如果自以为他的能力很强,那就不要用他难以办到的事来折服他;君主如果自以为他的决断很勇敢,那就不要用他决断中的过失来惹他生气;君主如果自以为他的计谋很高明,那就不要用他过去的失败来使他难堪。游说的基本内容没有违反君主的地方,游说时的言辞没有与君主抵触的地方,然后就可以对君主尽情地施展自己的智慧和口才了。这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就是君主对自己亲近而不怀疑,从而能够畅所欲言。

12.5 伊尹为宰 [97] ,百里奚为虏 [98] ,皆所以干其上也 [99] 。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不能无役身以进 [100] ,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耻也 [101] 。夫旷日离久 [102] ,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割利害以致其功 [103]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104] 。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注释】

[97] 伊尹:见3.2注。

[98] 百里奚:见3.2注。

[99] 干:求。

[100] 役:仆役,供人役使的人。这里是使动用法。

[101] 仕:通“士”。

[102] 旷:长久地耗费。旷日:历时久远。离:经。

[103] 割:剖析,裁断。致:获致,取得。

[104] 饰:通“饬”,整治,端正。

【译文】

伊尹当厨师,百里奚做奴隶,都不过是一种求取他们君主重用的手段。这两个人,都是才智道德杰出的圣人;但还是不能不使自己成为供人役使的人来获得进用,他们的卑鄙竟像这样啊!现在即使把我的言论看作是像厨师、奴隶那种卑贱的人所讲的,只要这些言论可以被采用来拯救时世,那就决不是有才能的人所感到耻辱的事了。游说的人旷日持久,君主的恩宠已经深厚了,自己深入地为君主策划已不会被怀疑了,引起了争论也不会被治罪了,那就可以明白地决断事情的利害得失来造就君主的功业,直截了当地指明是非曲直来端正君主的人品。能像这样和君主互相对待,这便是游说的成功。

12.6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 [105] ,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 [106] :“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 [107] ,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 [108] ,则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 [109] ,其为圣人于晋 [110] ,而为戮于秦也,此不可不察。

【注释】

[105] 郑武公:名掘突,春秋初期郑国君主。胡: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郾城县东南与安徽省阜阳市西北一带,公元前495年被楚国所灭(参见《左传·定公十五年》),此文所记或有误。

[106] 关其思:郑国大夫,周平王八年(公元前763年)被杀。

[107] 郑:诸侯国名,位于今河南省中部。

[108] 见:被。

[109] 绕朝:人名,春秋时秦国的大夫。据《左传·文公十三年》与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春秋事语》记载,晋国的大夫士会逃亡在秦国,晋国怕秦国用士会,于是就派魏寿余假装以魏地叛晋降秦,以诱骗士会回国。绕朝识破了晋国的计谋,劝诫秦康公说:“魏寿余这次来,实是为了诱骗士会,请您别接收他。”但康公没有听绕朝的劝告。魏寿余到秦国后,请求康公派在秦的晋国人(指士会)与他一起先到晋国就可接收魏地的事进行谈判。康公便派士会前往。士会临行时,绕朝对士会说:“你不要以为秦国没有人识破晋国的意图,只是我的意见没有被采用罢了。”士会回晋后,觉得绕朝的才智对自己的威胁很大,于是就派间谍到秦国谗毁绕朝,说:“绕朝这个人对魏寿余的事情一清二楚,他要靠我去求得晋国的重用。”秦康公听信了谗言,就杀掉了绕朝。韩非这里所谓“绕朝之言”,即是指绕朝劝诫秦康公的话。

[110] 这句意为:他在晋国人看来是圣人。

【译文】

从前郑武公想要攻打胡国,故意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的君主来使他心里高兴。接着又问大臣们:“我想用兵,哪一个国家可以攻打?”大夫关其思回答说:“胡国可以攻打。”郑武公愤怒地把他杀了,说:“胡国,是联姻之邦。你建议去攻打它,为什么呢?”胡国的君主听说了这件事,认为郑国是和自己友好的,于是就不防备郑国了。结果郑国人偷袭了胡国,夺取了它的土地。宋国有一个富翁,天下了雨而家里的墙被冲坏了。他的儿子说:“墙如果不砌好,一定会发生偷窃。”他邻居家的老人也这么说。在那天夜里,他的财物果然丢了很多。他家里的人都认为他的儿子很聪明,但却怀疑邻居家的老人。关其思和邻居家的老人这两个人说的话都是恰当的,但重则被杀掉,轻则被怀疑,这样看来,那么并不是认识事理有困难,而是处理这种认识才很困难。所以绕朝劝诫秦康公的话是适当的,他在晋国被看成是极端明智的人,但在秦国却被杀掉了,这是不可以不明察的啊。

12.7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 [111] 。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 [112] 。 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 [113] ,弥子矫驾君车以出 [114] 。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115] 。”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注释】

[111] 弥子瑕:人名,春秋时卫灵公的宠臣。卫君:指卫灵公,见10.4注。

[112] 罪:惩处,施刑。刖(yuè):砍去脚的刑罚。

[113] 间(jiàn):隐秘,秘密。

[114] 矫:假托(命令),擅自。

[115] 味:美味的食物。

【译文】

从前弥子瑕受到卫灵公的宠爱。那时卫国的法律规定:偷着驾驭君主车子的人处以砍去脚的刑罚。恰巧弥子瑕的母亲生了病,有人在夜间秘密地去告诉弥子瑕,弥子瑕便假托君主的命令驾驭着君主的车子出去了。卫灵公听说后认为他有德行,说:“真孝顺啊!因为母亲的缘故,忘记了自己要被处以砍去脚的刑罚。”又有一天,弥子瑕和卫灵公在果园里游玩,吃到一只桃子觉得很甜,就不吃完,拿这吃剩下来的半只桃子给卫灵公吃。卫灵公说:“真爱我啊!留下自己嘴边的美味食物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脸色衰老宠爱减退时,得罪了卫灵公,卫灵公说:“这个人本来就曾假托我的命令用了我的车子,又曾经拿他吃剩下来的桃子给我吃。”弥子瑕在当初的行为并没有改变,但在从前被看作是有德行的事情而到后来却招致了罪名,这是因为君主对弥子瑕的爱憎态度有了改变的缘故啊。所以臣子如果受到君主的宠爱,那么他的智谋就会被认为很适当而更加被亲近;如果受到君主的憎恶,那么他的智谋就会变得不适当,并被认为有罪过而更加被疏远。所以向君主提批评意见和议论是非的人,不可以不审察君主对自己的爱憎,然后再进行游说。

12.8 夫龙之为虫也 [116] ,柔可狎而骑也 [117] ;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 [118] ,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119] 。

【注释】

[116] 虫:古代对动物的泛称。

[117] 狎:戏弄。

[118] 婴:通“撄”,触犯,碰。

[119] 几:接近,差不多。

【译文】

龙作为一种动物,在它和顺驯服的时候可以随便戏弄而骑着玩;但它的喉部下面有倒长的鳞片长一尺左右,如果有人触犯了这鳞片,那么龙就一定会把人杀死。君主也有倒长的鳞片,游说的人如果能不触犯君主那倒长的鳞片,也就差不多算是善于游说的了。

和氏第十三 (第十三篇 和氏之璧)

13.1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 [120] ,奉而献之厉王 [121] 。 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 [122] ,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 [123] 。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 [124] ,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注释】

[120] 和氏:指卞和,春秋时期楚国人。璞:未雕琢过的玉石。楚山:即荆山,在今湖北南漳县西北。

[121] 厉王:当指楚武王熊通之兄蚡冒,名熊眴(shùn),公元前757年—公元前741年在位,“厉王”可能是熊通自立为武王后给他追加的谥号。

[122] 武王:楚武王熊通,蚡冒熊眴之弟,公元前740年—公元前690年在位。

[123] 文王:楚文王熊赀(zi),是楚武王的儿子,公元前689年—公元前677年在位。

[124] 题之以石:以“石”称之。

【译文】

楚国人卞和在楚山中得到一块玉石,捧着把它献给楚厉王。厉王派治玉的工匠去鉴定它,玉匠说:“这是块石头。”厉王认为卞和是在欺骗自己,就砍掉了他的左脚。到厉王死了以后,楚武王登上了王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石把它献给武王。武王让治玉的工匠鉴定它,玉匠又说:“是块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是在欺骗自己,就砍掉了他的右脚。武王死了,楚文王登上了王位。卞和便抱着那块玉石在楚山脚下痛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泪都流完了,接着又流出血来。文王听说了这件事,派人去询问他痛哭的缘故,对他说:“天底下被砍去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要哭得这样悲伤呢?”卞和说:“我并不是因为被砍去了脚而悲伤,我悲伤的是那珍贵的宝玉却被称为石头,忠贞诚实的人却被称为骗子,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啊。”于是文王派治玉的工匠雕琢那块玉石,果然从这玉石中得到了珍贵的宝物,于是就把它命名为“和氏之璧”。

13.2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 [125] ,特帝王之璞未献耳 [126] 。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趍于耕农 [127] ,而游士危于战陈 [128] ;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 [129] ,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 [130] ,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注释】

[125] 僇:通“戮”。

[126] 特:只。

[127] 萌:通“氓”,民。浮萌:游民。趍:同“趋”。

[128] 陈:通“阵”。

[129] 倍:通“背”。

[130] 周:合。

【译文】

珍珠美玉,是君主所迫切追求的东西。卞和即使献上的玉石还不够完美,也没有成为君主的祸害啊,但还是要到两只脚被砍掉后这珍宝才能被论定,鉴定珍宝的竟然这样困难!现在君主对于法术,不一定像追求和氏之璧那样急迫;而法术还要禁止群臣士民的自私和邪恶,所以必然会遭到更厉害的攻击。这样看来,那么掌握了法术的人没有被杀害,只是因为法术这一成就帝王大业的法宝还没有进献罢了。君主运用了权术,那么大臣就不能够专权独断,左右亲近宠幸的侍从就不敢卖弄权势;国家实行了法治,那么游手好闲的人就得奔赴农业第一线,而游侠之士也得在战斗的阵地上冒着生命危险去作战;这样的话,那么法术这东西便是群臣士民会视同祸害的政治措施了。君主如果不能违背大臣的议论,摆脱民众的诽谤,独立地使自己的思想与法术之言相符合,那么法术之士即使到死,他们的学说也一定不会被认可了。

13.3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 [131] ,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贪国弱兵之道也 [132] 。 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 [133]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 [134] ,设告坐之过 [135] ,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 [136] ,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137]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

【注释】

[131] 吴起:见3.2注。楚悼王:战国时楚国君主,名类,公元前401年—公元前381年在位。

[132] 贪:当作“贫”,形近而误。

[133] 绝灭:繁体字作“絶滅”,是“纔減”之形误,“纔”通“裁”,所以“绝灭”应为“裁减”之误。

[134] 商君:见3.2注。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国君,名渠梁,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在位。

[135] 坐:判罪受罚,这里指“连坐”,即联保组织中有一人犯罪,其他的人如果不告发,就连带一同受罚。

[136] 遂:通。

[137] 车裂:古代一种用车分裂身体的酷刑,俗称“五马分尸”,即把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用马拉开,撕裂肢体。

【译文】

从前吴起拿楚国的风气来教导楚悼王,说:“大臣的权势太重,有封邑的贵族太多。像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对上威胁君主,对下残害民众,这是使国家贫穷、使兵力削弱的根源啊。不如使有封邑的贵族的子孙只传三代,此后就收回他们的爵位和俸禄,裁减群臣百官的俸禄,撤销那些无关紧要的多余的官职,用这些节省下来的钱去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楚悼王实行吴起的办法才一周年就死了,吴起便在楚国受到了分裂肢体的酷刑。商鞅教秦孝公把老百姓连结成了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的联保组织,设置了告发奸邪和株连处罚的罪责,烧掉《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而彰明法令,杜绝臣子私下的请托而畅通为国家效劳的门路,限制贬抑那些靠奔走游说来谋取官职的人而使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显贵起来。孝公实行了商鞅的办法,君主因而得到尊重,地位更为稳固,国家也因此富庶强盛了,十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鞅便在秦国被五马分尸。楚国不任用吴起而削弱混乱,秦国实行了商鞅的法制而国富兵强。这两位先生的主张已被证明是正确的了,然而把吴起分裂肢体而将商鞅五马分尸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这是因为大臣们觉得实行了法治太苦而小民憎恨法治啊。在现在的社会上,大臣贪图权势,小民喜欢混乱,这种情况比当初秦国和楚国的风气还要严重,而现在的君主又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种对法术之士的信从,那么法术之士又怎么能冒着吴起、商鞅二人那种被分尸的危险去阐明宣传自己的法术主张呢?这就是当今社会混乱不堪而没有人能成为统一天下的霸王的原因啊。

奸劫弑臣第十四 (第十四篇 奸邪、劫主、弑君之臣)

14.1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 [138] 。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 [139] ,取舍同者则相是也 [140] ,取舍异者则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 [141] ,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信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 [142] ,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欺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注释】

[138] 幸:宠爱。势:权势,地位。

[139] 大体:大致的情形,一般情况。

[140] 取:选取,赞成。舍:舍弃,反对。是:肯定。

[141] 逆:抵触,不顺。

[142] 参验:检验,用事实加以比较验证。参验是一种考核办法,即参验形名,参见5.2、7.2注。

【译文】

凡是奸臣都想通过依顺君主的心意来取得被君主亲近宠爱的地位。因此,君主所喜爱的,奸臣便跟着赞美他(她、它);君主所憎恶的,奸臣便跟着诋毁他(她、它)。大凡人的通性,取舍相同、志同道合的人就互相认可,取舍不同、观点分歧的人就互相反对。现在奸臣所赞美的,是君主所认可的,这叫做有共同的取向;奸臣所诋毁的,是君主所反对的,这叫做有共同的舍弃。那对于事物的看法取舍一致的人相互之间再发生对立冲突的事,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啊。这就是奸臣所以被君主信任和宠爱的道理。奸臣是能够凭借被君主信任和宠爱的地位来毁谤或称赞、提拔或罢免群臣的人,君主如果没有权术去驾驭他,不用参验形名的办法去审察他,那就一定会因为他过去和自己观点一致而轻信他现在的话,这就是那些得宠的奸臣所以能够欺骗君主而成就私利的原因。所以君主必定在上面受欺骗而奸臣必定在下面掌握着重要的权力,这叫做控制君主的臣子。

14.2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 [143] ,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 [144] :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145]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 [146] ,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 [147] ?”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弑简公者也 [148] 。

【注释】

[143] 弊:通“蔽”,蒙蔽。行:施,赐,赠送。事:侍奉,奉承。重:重要,指权势重,身居要职。

[144] 被:蒙受。

[145] 几:通“冀”,希望。

[146] 道:术,此指法术。趋:趋向,投奔,投靠。

[147] 适:适合,迎合。重人:权臣,掌握大权、身居要职的奸臣。

[148] 田成杀掉齐简公的事,可参见7.1注。

【译文】

国家有了控制君主的臣子,那么群臣就不可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表达自己对君主的忠诚,各种官职上的官吏就不可能奉公守法来做出自己的成绩了。用什么来说明这种论点呢?见安全有利的就靠近它,见危险有害的就离开它,这是人们的常情。现在做臣子的,那些使尽全力来建立功绩、绞尽脑汁来向君主效忠的,他们本人处境困难而家庭十分贫穷,父亲子女都遭受到他们的拖累;而那些做邪恶的事来谋取私利以致蒙蔽君主、赠送财物来奉承地位高贵身居要职的权臣的臣子,本身地位尊贵而家庭十分富裕,父亲子女都享受到他们的好处:人们哪能离开安全有利的门路不走而去靠近危险有害的地方呢?治理国家的过错竟像这样,而君主还想要臣下没有邪恶的行为、官吏都奉公守法,这种政治局面的不可能得到也就十分明显了。所以,君主身边的近臣知道忠贞诚实是不可能用它来取得安乐和利益的,就一定会说:“我靠忠贞老实侍奉君主、不断立功去求取安乐,这就好像是瞎子想要知道黑色和白色的实际情况一样,一定是没有什么指望的了;如果用法术来改变世道人心、按照正确的原则来办事、不去投靠豪门贵族、只是一心侍奉君主来求取安乐,这就好像是聋子想要辨别声音的高扬清亮和低沉粗重,更加没有什么指望了。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能用来取得安乐,我怎么能不和别人互相勾结、蒙蔽君主、干邪恶的勾当去谋取私利从而来迎合身居要职的权臣呢?”这些人就一定不会再顾全臣子侍奉君主的道德准则了。那些担任各种职务的官吏也知道正直无邪是不可能用它来取得安乐的,就一定会说:“我靠清白无私廉洁奉公来侍奉君主而求取安乐,这就好像是没有圆规和角尺却要画方形和圆形,一定是没有什么指望的了;如果靠遵守法令、不拉党结派、干好本职工作来求取安乐,这就好像是用脚来搔头顶,更加没有什么指望了。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能用来取得安乐,我能不废弃法令、干私下的勾当来迎合身居要职的权臣吗?”这些人就一定不会再顾全君主的法令了。所以用私行来帮助权臣的人很多,而用法术来侍奉君主的人就很少了。因此君主在上面孤立无援而臣子在下面结成了死党,这就是田常杀掉齐简公的原因啊。

14.3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 [149] ,上明主法,下困奸臣 [150] ,以尊主安国者也。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 [151] ,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 [152] ,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 [153] ,必不几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 [154] ,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155] 。

【注释】

[149] 效:献出。度:法度。数:术数。

[150] 困:使……穷困,制服。

[151] 苟:“拘”字之误,拘泥,束缚。

[152] 钧:古代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渊:深水潭。

[153] 陵:大土山。颠:通“巅”,山顶。

[154] 弊:通“蔽”。

[155] 管仲、商君:见3.2注。

【译文】

掌握了统治术的人做臣子,能够向君主献上有关法术的建议,对上彰明君主的法令,对下使奸臣走投无路,以此来使君主尊贵、国家安定。因此,有关法术的建议能够在前面向君主献上,那么赏罚就一定能在后面施行了。君主如果真正能明察圣人的法术而不拘泥于世俗的议论,根据名称和事实是否符合来确定是非,凭借对事实的检验来审察言论,那么君主身边亲近熟悉的宠臣,就知道诡诈是不可能用来取得安乐的,就一定会说:“我不抛弃邪恶的谋取私利的罪恶勾当,尽心竭力来侍奉君主,却竟然以互相勾结、胡乱毁谤或捧场来求取安乐,这就好像是背着上千钧的重量掉到了深得不可测量的水潭中还想求得生存一样,一定是没有什么指望的了。”各种官职上的官吏也知道干邪恶的勾当去谋取私利是不可能用来取得安乐的,就一定会说:“我不用清白廉洁正直无邪奉公守法来求取安乐,竟然带着贪利卑污的念头违反法令来谋取私利,这就好像是登上了高山的山顶后又坠落到峻峭的山谷之下而求生,一定是没有什么指望的了。”安乐和危险的道理就像这样的明白,君主身边的近臣怎么能用假话空话来迷惑君主?而群臣百官又怎么敢因为贪婪而鱼肉百姓?因此,臣下能够向君主献上自己的忠诚而不蒙蔽君主,官吏能够恪守自己的职责而不怨恨君主。这就是管仲用来治理齐国的方法以及商君用来使秦国强大的措施啊。

14.4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 [156] ,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157] 。 目必不任其数 [158] ,而待目以为明 [159] ,所见者少矣,非不弊之术也 [160] 。耳必不因其势 [161] ,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 [162] ,君臣废法而服私 [163] ,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 [164] ,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 [165] 。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 [166] ,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167] 。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私奸者众也 [168] ,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注释】

[156] 离娄:又叫离朱,传说是黄帝时代的人,视力特别好,能看得清百步以外极细小的东西。

[157] 师旷:见10.4注。

[158] 目:看。必:诚,如果。任:用。数:术。

[159] 待:等待,引申为依靠。

[160] 弊:通“蔽”。

[161] 耳:听。因:凭借,依靠。

[162] 古秦:指变法前的秦国。

[163] 服:用。

[164] 秦孝公:见13.3注。

[165] 困:使……穷困,抑制。末作:不重要的劳作,指工商业。利:使……有利,奖励。本事:根本的大事,指农业,包括耕种与手工纺织。

[166] 故:旧。

[167] 疾:憎恨,厌恶。过:指责,责难。

[168] “私”字承上省“诛”字。有罪必诛,所以被惩处的私行和奸人很多,人们知道了,也就不敢再去犯法,刑罚也就没有施加的对象了。

【译文】

从上面所论述的这些情况来看,那么圣人治理国家,本来就有使人不得不爱我的办法,而不依靠别人因为仁爱的原因才来为我效劳。依靠别人因为仁爱的原因来为我效劳的,那就危险了;依靠我使人不得不为我效劳的办法,就能安定了。君臣之间并没有骨肉之亲,正直无邪的办法可以用来取得利益,那么臣下就尽心竭力来侍奉君主;正直无邪的办法不能用来取得安乐,那么臣下就会搞私下的勾当来侵犯君主了。英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设立了使人得利和受害的办法——赏罚制度——把它公布给天下的臣民就是了。因此,君主虽然不是亲口去教育训导群臣百官,不是亲眼去监察搜索坏人坏事,而国家却已经治理好了。做君主的,并不是眼睛像离娄那样才算是视力好,也不是耳朵像师旷那样才算是听觉灵敏。观察事物如果不运用自己的权术,而依靠眼睛来作为自己的视力,那么能看到的东西就少了,这绝不是不受蒙蔽的方法。打听情况如果不依靠自己的权势,而依靠耳朵来作为自己的听力,那么能听到的东西就少了,这绝不是不受欺骗的办法。英明的君主,使天下的臣民不得不为自己去观察事物,使天下的臣民不得不为自己去打听情况,所以自己住在深邃的宫殿之中就能明察四海之内。天下的臣民不能蒙蔽、不能欺骗他们君主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愚昧混乱的办法被废除了而使自己耳聪目明的权势被建立了。所以善于运用权势的君主,他的国家就安定;不知道依靠自己权势的君主,他的国家就危乱。古时候秦国的风俗,君臣废弃法治而用自己的私智,因此国家混乱兵力衰弱而君主地位卑微。商君劝说秦孝公改变旧法、移风易俗来彰明奉公为国的原则,奖赏告发奸邪的行为,抑制对国家富强无关重要的劳作——工商业,而奖励关系到国家富强的根本大业——耕织。在这个时候,秦国的民众习惯于有罪可以赦免、无功可以显贵的旧风俗,所以轻易地触犯新法。在这个时候,对触犯新法的人,商君的惩罚严厉而且一定执行;对告发奸邪的人,商君的奖赏优厚而且严守信用。所以奸邪的人没有不被发现的而受到惩处的人很多,百姓痛恨埋怨新法,众人的责难每天都能听见。秦孝公不加理睬,坚决推行商君的法令。民众后来知道有了罪一定要被惩处而被惩处的私行和奸人很多,所以民众中没有一个再敢违犯新法,以至于国家的刑罚竟没有施加的对象了。因此国家安定而兵力强大,领土广阔而君主尊贵。秦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对包庇隐藏罪犯的人处罚严厉而对检举揭发奸邪的人奖赏优厚的缘故啊。这也是使天下的臣民必须为自己去监察打听情况的办法啊。能使国家大治的法术已经是这样地明白了,而现今社会上的那些学者们却一点也不知道。

14.5 且夫世之愚学,皆不知治乱之情, 多诵先古之书 [169] ,以乱当世之治;智虑不足以避阱井之陷 [170] ,又妄非有术之士。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垤之比大陵也 [171] ,其相去远矣。而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 [172] ,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 [173] ,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顾以为暴 [174] 。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 [175] ,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176] 。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 [177] ;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注释】

[169] (zhé jiá):喋喋不休。诵:述说。

[170] 阱:为防御或捕捉野兽而挖的陷坑。陷:陷入,掉入,指陷入阱井的危害。

[171] 垤(dié):蚂蚁做窝时堆在穴口的小土堆,也叫“蚁封”、“蚁冢”。

[172] 耆(qí):老人。遂:如愿,称心如意,指顺利地生活,享尽天年。

[173] 系:捆绑。

[174] 顾:反。

[175] 为法国:即“为法于国”,在国内推行法治。

[176] 道德:治国的规律,指韩非所主张的法术。

[177] 义: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这里指韩非提倡的法术。

【译文】

再说,现今社会上那些愚蠢的学者,都不了解国家是治是乱的实际情况,只是喋喋不休地大量搬弄古书上的道德说教,来扰乱当代的治理;他们的智谋还不够用来避开掉入陷阱与水井的危险,却还要胡乱地非难法术之士。听信了他们的言论,国家就会危险;采用了他们的计策,国家就会混乱;这些也就是最愚蠢而对国家的危害又是最严重的人了。他们同样和法术之士享有谈论政治、劝说君主的名声,而实际上却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些就是那名声相同而实质不同的人啊。现今社会上那些愚蠢的学者和法术之士相比,就好像蚂蚁洞口的小土堆和大山相比一样,相差得也太远了。而圣人,能够明白是非曲直的实际情况,能够明察是治是乱的真相。所以他治理国家的时候,公正地彰明法令,设置了严厉的刑法,将用它来解除民众遭受的祸乱,消除天下的灾难,使强者不欺侮弱者,人多的大国不残害人少的小国,老人能够如愿地享尽天年,幼孩孤儿能够得到抚育而成长,边境不受侵犯,君臣之间能够亲密相处,父子之间能够互相护养,而没有战死逃亡以及被囚禁俘虏的祸患,这也就是最大的功绩啦!愚蠢的学者不懂得这些道理,反而以为这些做法是暴虐无道的。愚蠢的人固然想要国家治理得好,但却憎恶那用来治好国家的方法;都憎恶国家危亡,但却喜欢那导致国家危亡的因素。凭什么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呢?施行严厉的刑罚,是民众所厌恶的,但却是国家所以能治好的方法;同情怜悯百姓而减轻刑罚,是民众所喜爱的,但却是国家发生危亡的原因。圣人在国内推行法治,必定要违反世俗偏见而顺应治国的规律。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会赞同那合宜的法术主张而不苟同于世俗的偏见;不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会反对那合宜的法术主张而赞同世俗的偏见。天下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少,那么这合宜的法术主张就被认为是错的了。

14.6 处非道之位 [178] ,被众口之谮 [179] ,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 [180] ?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 [181]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 [182] ,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 [183] ,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 [184] ,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 [185] ,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 [186] ,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从是观之,父之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 [187] 。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注释】

[178] 非道:受到非难的法术。

[179] 被:遭受。谮(zèn):诬陷。

[180] 几:通“岂”。

[181] 智士:有智慧的人,指法术之士。显:显扬,传扬。显于世:在社会上享有声望,这是指智士的政治主张得到实现而受到社会的器重。

[182] 楚庄王:见6.1注。春申君:楚庄王之弟。非指战国时楚国贵族黄歇。

[183] 视:通“示”,给人看。

[184] 故:通“固”,本来。不肖:不贤,无能。

[185] 以:通“已”,已经。

[186] 得幸君:即“得幸于君”。

[187] 车裂:见13.3注。吴起、枝解:见3.2注。

【译文】

法术之士处在自己的法术主张被非议的地位,又受到众人的诬陷,淹没在当代的流言蜚语之中,却想面对着严厉的君主去求得自身的安全,哪能不困难呢?这就是那有智谋的法术之士到死也不能在社会上显扬的原因啊。楚庄王的弟弟春申君有一个宠爱的妾名叫余,春申君正妻的儿子名叫甲。余想要让春申君遗弃他的正妻,便自己打伤了自己的身体来让春申君看,并哭泣着说:“我能够做您的妾,感到十分幸运。但即使如此,顺从了夫人就无法来侍候您,顺从了您却又无法去侍候夫人。我自己本来就不成器,没有能力来顺从服侍好你们两人。现在那实际的情势是不能同时顺从侍候你俩,与其死在夫人那里,还不如在您的面前赐我一死。我被恩赐一死以后,如果您又爱上了您身边的其他人,希望您一定要明察这种难以同时侍候好夫人与您的情况,不要再被别人笑话。”春申君便相信了妾余的欺骗,为了妾而遗弃了正妻。余又想杀掉甲而让她的儿子作为继承人,便自己撕裂了她贴身衣服的里层来给春申君看,并哭泣着说:“我余得到您宠爱的日子已经很长了,甲不是不知道啊,今天他竟然要强行调戏我。我和他抗争,以至于撕裂了我的衣服。这儿子这样不孝,实在没有什么罪行比这个更大的了。”春申君发怒了,便杀掉了甲。所以春申君的正妻因为妾余的欺骗而被遗弃了,而他的儿子也因为妾余的一番话被杀死了。从这一点来看,父亲就是那样地爱儿子,但还是可以因为别人的谗毁而把儿子杀害了。君臣之间的相互交往,并没有父子之间那种亲密的关系;而群臣的毁谤,又不是单单一个妾的嘴巴所能比拟的,因此,那些贤能圣明的人被杀死又有什么奇怪的呢?这就是商君在秦国被五马分尸的原因,也是吴起在楚国被肢解的缘由啊。凡是做臣子的,有了罪本来就不想受到惩处,没有功劳的却都想得到尊贵的地位和显赫的名声。而圣人治理国家,奖赏不加给没有功劳的人,而对于有罪的人刑罚一定要执行。这样的话,那么掌握了统治术的圣人生活在社会上,本来就是君主身边的奸臣所要陷害的对象,不是英明的君主是不会听信他们的法术主张的。

14.7 世之学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 [188] ,内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无棰策之威、衔橛之备 [189] ,虽造父不能以服马 [190] ;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 [191] ;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 [192] 。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 [193] ,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 [194] ;乘舟之安,持楫之利 [195] ,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 [196] ;操法术之数 [197] ,行重罚严诛,则可以致霸王之功。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伊尹得之 [198] ,汤以王 [199] ;管仲得之,齐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强。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世俗之言 [200] ;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 [201] ;处位治国,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汤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为天子;桓公得管仲,立为五霸主 [202] ,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203] ;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所谓忠臣也。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 [204] ,上不能说人主使之明法术度数之理以避祸难之患,下不能领御其众以安其国 [205] 。及襄子之杀智伯也 [206] ,豫让乃自黔劓 [207] ,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是虽有残形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 [208] 。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古有伯夷、叔齐者 [209] ,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 [210] ,二人饿死首阳之陵 [211] 。若此臣,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注释】

[188] “外”字当在“不”字前。当:抵挡。

[189] 捶:通“箠”,马鞭。策:马鞭。衔:马嚼子,勒在马口中的铁。橛(jué):马嚼子,马口所衔的横木。备:设备,装备。

[190] 造父:人名,春秋时晋国人,善于驾车。

[191] 王尔:古代巧匠。

[192] 几:通“冀”,希望。

[193] 托:寄托,依靠。犀:坚固。

[194] 犯:触犯,冒犯,冲撞。阪:山坡。阻:要塞,险要的地方。患:忧患,患难。陆犯阪阻之患:指在陆地上冲破艰难险阻。

[195] 持:通“恃”,倚仗,依赖。

[196] 绝:越过,横渡。

[197] 数:技术,方法。

[198] 伊尹:见3.2注。

[199] 汤:见3.2注。

[200] 牵:牵制,拘泥。

[201] 为:于,在。卿:古代高级官名、爵位名,在公之下、大夫之上。相:辅助君主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吏,后来称作相国、宰相、丞相。

[202] 五霸:见10.8注。

[203] 一匡天下:见10.8注。

[204] 豫让:春秋末期晋国人。原为晋卿智伯的家臣,公元前453年,赵襄子杀智伯,他下决心要为智伯报仇,就改姓换名,自毁面容,用漆涂身破坏皮肤,吞炭使哑,一再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自杀。智伯:见1.5注。

[205] 领:带领,领导。御:驾驭,控制。

[206] 襄子:见1.5注。

[207] 黔(qián):黑色,用作动词,指涂黑皮肤。劓(yì):割掉鼻子。

[208] 若:像。秋毫:兽类在秋天新长出来的毫毛。末:末端。秋毫之末:形容极其微小。

[209] 伯夷、叔齐:见11.5注。

[210] 武王:见1.5注。至于他把天子的位置让给伯夷、叔齐的说法,其他史书上没有记载。

[211] 首阳之陵:指首阳山,位于今山西省运城市西南。

【译文】

当代的学者劝说君主,不说“凭借威严的权势去抑制奸邪的臣子”,却都说“只要仁义惠爱就可以治国了”。当代的君主欣赏仁义的名声而不去考察它的实质,因此程度严重的就导致国家灭亡而君主身死,程度稍轻的也使得国家领土削减而君主地位低下。凭什么来说明这一点呢?施舍周济贫困的人,这是世俗所谓的仁义;同情怜悯百姓而不忍心施行刑罚,这是世俗所谓的惠爱。但有了对贫困者的施舍周济,那么没有功劳的人就会得到赏赐;不忍心施行刑罚,那么暴虐作乱的人就不能被禁止。国家有了没有功劳就得到奖赏的人,那么臣民对外就不致力于抵挡入侵的敌人而斩首杀敌,在国内就不急切地尽力从事耕作,而都想进行贿赂去奉承豪门贵族,做私下的好事来树立声誉,用这种办法来谋取高官厚禄。所以干邪恶的勾当而谋取私利的奸臣越来越多,而暴虐作乱的党徒更加占优势了,这样下去,国家不是灭亡,还能等得到什么好结果呢?严刑,是民众所害怕的东西;重罚,是民众所厌恶的东西。所以圣人设置了民众所害怕的严刑来禁止他们的邪恶,设立了民众所厌恶的重罚来防止他们的狡诈,因此国家安定而暴虐作乱的事件不发生。我因此而明白了仁义惠爱不值得采用,而严刑重罚可以用来治理国家。如果没有马鞭的威势、马嚼子的装备,即使是造父这样的驾车能手也不能靠他来制服骏马;如果没有圆规、角尺的规范和墨线的正直,即使是王尔这样的巧匠也不能靠他来制作方形和圆形;如果没有威严的权势、赏罚的制度,即使是尧、舜这样的贤君也不能靠他们来进行治理。现在的君主都轻率地放弃了严刑重罚,奉行仁爱慈惠,还想建立称霸称王的功业,这也是不可能有什么希望的啊。所以善于做君主的人,彰明奖赏的制度、设置获得利禄的规章来鼓励臣民,使臣民因为有了功劳而受到奖赏,不是因为君主奉行仁义而受到恩赐;设置了严刑重罚来限制臣民,使臣民因为犯了罪而受到惩处,不是因为君主奉行仁爱慈惠而被赦免。因此,没有功劳的人不指望得到赏赐,而有罪的人也没有侥幸逃脱惩罚的心理了。坐上坚固的车子,驾上优良的骏马,就可以在陆地上克服山坡险阻造成的困难;凭借船的安稳,依靠船桨的便利,就可以在水上越过江河阻隔的困难;掌握了法术之道,实行严刑重罚,就可以取得称霸称王的功业。治理国家有了法术赏罚,就好像在陆地上行进有了坚固的车子和优良的马匹、在水面上航行有了轻快的船只和便利的船桨,凭借法术赏罚的人就能获得成功。伊尹掌握并运用了法术赏罚,商汤因此而称王天下;管仲掌握并运用了法术赏罚,齐桓公因此而称霸诸侯;商君掌握并运用了法术赏罚,秦国因此而强大无敌。这三个人,都明白使君主称霸称王的法术,清楚使国家安定强大的方法,而不把自己局限在世俗的议论之中;由于合乎当时英明君主的心意,因此就有了他们这种直接被提拔任用的平民百姓,一下子站在贵卿、相国的位置上;他们处在这样的高位上来治理国家,就有了使君主尊贵、使领土扩大的实绩:这种人才称得上是值得尊重的大臣。商汤得到了伊尹,只依靠了百里见方的领土就做了天子;齐桓公得到了管仲,就成为春秋五霸的第一个霸主,多次会合诸侯,使天下归于一致而恢复了正道;秦孝公得到了商君,领土因此而扩大,兵力因此而强大。所以君主有了忠臣,对外就不会有敌国入侵的灾难,对内也不会有奸臣作乱的忧患,活着可以使天下长治久安,死了可以使自己的名声流传到后代,有这种功德的臣子才是我所说的忠臣。至于那豫让做智伯的家臣,向上不能劝说自己的主子使他明了法度术数等治国之道来避免遭灾受难的祸患,向下又不能领导智伯的民众来安定智伯的封国。等到赵襄子杀掉了智伯,豫让才自己涂黑了皮肤,割去了鼻子,毁坏了自己的形体容貌,用这种办法去为智伯报赵襄子的仇。这种臣子虽然有残害自己的容貌、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为君主效劳的名声,而实际上对于智伯没有一点点好处。这种臣子是我所鄙视的,但当代的君主却认为他忠于君主而尊崇他。古代有伯夷、叔齐这种人,周武王把天子的位置让给他们而他们也不接受,两个人宁愿饿死在首阳山。像这样的臣子,不怕严厉的刑罚,不贪图优厚的奖赏,不可以用刑罚来限制他们,不可以用奖赏来驱使他们,这叫做对君主没有裨益的臣子。这种臣子是我所鄙视而抛弃的,但却是当代的君主所赞赏而访求的。

14.8 谚曰:“厉怜王 [212] 。”此不恭之言也。虽然,古无虚谚,不可不察也。此谓劫杀死亡之主言也 [213] 。 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而恐父兄豪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故弑贤长而立幼弱,废正的而立不义 [214] 。故《春秋》记之曰 [215] :“楚王子围将聘于郑 [216] ,未出境,闻王病而反 [217] 。因入问病,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立也。齐崔杼 [218] ,其妻美,而庄公通之 [219] ,数如崔氏之室 [220] 。及公往,崔子之徒贾举率崔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请与之分国,崔子不许;公请自刃于庙,崔子又不听;公乃走,逾于北墙。贾举射公,中其股,公坠,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 [221] 。”近之所见:李兑之用赵也 [222] ,饿主父百日而死 [223] ;卓齿之用齐也 [224] ,擢湣王之筋 [225] ,悬之庙梁,宿昔而死 [226] 。故厉虽痈肿疕疡 [227] ,上比于《春秋》,未至于绞颈射股也;下比于近世,未至饥死擢筋也。故劫杀死亡之君,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由此观之,虽“厉怜王”可也。

【注释】

[212] 厉(lài):通“癞”。癞病是一种恶疮,又称为麻风,患者皮肤麻木变厚,表面形成结节,毛发脱落,手指足趾变形。“厉”在这里指生麻风病的人。厉怜王:生麻风病的人可怜君主。言外之意是:君主的痛苦比自己的癞病还厉害,因为麻风病虽然是一种恶病,但与君主所受到的劫杀相比,却要好得多。

[213] 谓:通“为”,给,对。

[214] 的:通“嫡”。正的:正统的嫡子,指合法的继承人。按照古代的宗法制度,王位必须由大宗一系的嫡长子世袭,这才是正统的。不义:不适宜,指不该立的人,也就是不符合宗法继承原则的人。

[215] 《春秋》:古代的史书,这里指《左氏春秋》,即《左传》。下面的事分别记载于《左传》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和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

[216] 王子围:春秋时楚共(gong)王审的儿子,或称王子,或称公子,名围,当时任楚国令尹。公元前541年,他杀掉楚王郏(jiá)敖自立,为楚灵王,参见7.3注。聘:见10.6注。郑:见12.6注。

[217] 反:通“返”,返回。

[218] 崔杼(zhù):春秋时齐国大夫。

[219] 庄公:指齐庄公,名光,春秋时齐国君主,公元前553—公元前548年在位。

[220] 数(shuò):屡次,多次。如:往,到。

[221] 景公:指齐景公,见10.7注。

[222] 李兑:战国时赵国的大臣,当时任司寇。用赵:任用于赵,在赵国掌权。

[223] 主父:即赵武灵王,名雍,战国时赵国国君,公元前325—公元前299年在位。公元前299年,他把王位传给小儿子何(称惠文王),自号主父。公元前295年,李兑帮助赵惠文王与赵武灵王长子章争夺君权,与公子成合谋,把赵武灵王困在沙丘宫达三个月,赵武灵王因此被饿死。

[224] 卓齿:也写作“淖齿”,战国时楚将。公元前284年,燕、秦、楚等五国联合攻齐,燕将乐毅攻入齐国首都临淄,齐湣(min)王逃到莒(ju,在今山东省莒县)。后来楚国变换策略,派卓齿率兵救齐,做齐湣王的相。卓齿又杀掉湣王,与燕国瓜分掠夺到的土地和宝器。

[225] 擢(zhuó):抽。湣王:战国时齐国国君,约公元前301—公元前284年在位。

[226] 宿:停留。昔:夜。宿昔:隔了一夜,形容时间短。

[227] 痈肿:一种毒疮,患者的皮肤和皮下组织发炎化脓,非常疼痛。这里指癞疮的化脓。疕(bi):头疮,痂疮,患者头发脱落。这里指癞疮造成的毛发脱落。疡:一种皮肤溃疡病,患者皮肤化脓溃疡。这里指癞疮的溃疡腐烂。

【译文】

谚语说:“生癞疮的人哀怜君主。”这是对君主大不恭敬的话。但尽管如此,古代并没有什么虚妄的谚语,所以不可以不细加审察。这实是针对那些被劫杀而死亡的君主说的。君主如果没有法术来驾驭自己的臣子,那么即使年龄大、资质好,大臣们还是会取得君主的权势、独揽国家的政事、执掌决断的大权,而各自去干他们的私人要事,他们害怕君主的叔伯和兄弟以及掌握了法术的豪杰之士凭借君主的力量来约束和惩办自己,所以就杀掉贤能年长的君主而拥立年幼懦弱的君主,废掉应该继位的嫡长子而拥立不该继位的人。所以《春秋左传》记载说:“楚国的王子围受君主委托将到郑国去进行国事访问,还没有出境,听说楚王生病就回来了。接着便进宫去询问楚王的病情,用他的帽带把楚王勒死了,于是就自己立为楚王。齐国的大夫崔杼,他的妻子崔氏很漂亮,齐庄公和她通奸,屡次到崔氏的房间里。等到庄公再次前往的时候,崔杼的家臣贾举率领了崔杼的门徒去攻打庄公。庄公跑进房间,请求和崔杼瓜分齐国,崔杼不答应;庄公请求在宗庙里用刀自杀,崔杼又不肯听从;庄公就逃跑,翻越北墙。贾举用箭射庄公,射中了他的大腿,庄公便坠落在地,崔杼的门徒就用长戈砍斩庄公而把他杀死了,接着崔杼就拥立了庄公的弟弟景公。”最近所见到的有:李兑在赵国掌权,把主父饿了上百天而把他饿死了;卓齿在齐国得到了任用,便抽了齐湣王的筋,把他吊在宗庙的梁上,过了一夜就死了。所以癞疮虽然化脓溃烂,弄得毛发脱落,但向上和《春秋左传》所记载的事情相比,还没有落到勒脖子、射大腿的地步;向下和近代发生的事情相比,还不至于饿死、抽筋啊。所以被劫杀而死亡的君主,他们内心的忧惧,肉体上的痛苦,一定比生癞疮的人更厉害。从这种情况来看,即使是“生癞疮的人哀怜君主”,也是合适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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