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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译注

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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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征第十五 (第十五篇 灭亡的征兆)

15.1.1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 [1] ,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

【注释】

[1] 国:诸侯的封地。家:卿大夫的封地。

【译文】

凡是君主的国家弱小而卿大夫的封国强大,君主的权势轻而臣下的权势重,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 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

【译文】

轻视法律禁令而致力于计谋智巧,荒废了境内的治理而依赖结交外国来求得援救,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 群臣为学,门子好辩 [2] ,商贾外积,小民右仗者 [3] ,可亡也。

【注释】

[2] 门子:卿大夫的嫡子。

[3] 右:崇尚。仗:兵器的总称。

【译文】

群臣研治儒、墨之学,卿大夫的嫡子爱好辩说,商人在国库之外聚敛货财,平民百姓崇尚弄枪舞剑,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 好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 [4] ,煎靡货财者 [5] ,可亡也。

【注释】

[4] 罢露:通“疲羸”。

[5] 煎:榨取。靡:浪费。

【译文】

爱好兴建宫殿馆舍高台敞屋、筑堤挖池,讲究车马服装、器用玩物,喜欢搞得老百姓疲劳羸弱,榨取与浪费百姓的货物钱财,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5 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 [6] ,可亡也。

【注释】

[6] 卜:占卜。古代占卜,先在龟甲上钻凿槽穴,然后烧灼使其发生爆裂,龟甲发出的爆裂之声即是“卜”之字音,爆裂产生的裂纹即是“卜”或“兆”之字形,根据这兆纹来推断吉凶就是占卜。筮(shì):算卦。古代算卦,先反复在一把蓍(shi)草中随意抽取,每次抽取后数一下,如果是奇数,即画一横“—”为阳爻;如果是偶数,即画二短横“--”为阴爻。抽取三次即得三爻,便可组成八卦中的卦象;抽取六次可得六爻,便可组成六十四卦中的卦象。根据所得卦象来推测吉凶就是算卦,古代称为“筮”。

【译文】

办事得用占候来选择吉日良辰,崇拜侍奉鬼神,迷信占卜算卦,喜欢祭祀,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6 听以爵不待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

【译文】

听取意见只根据说话人的爵位高低而不依靠用事实来加以检验,只把一个人作为吸取意见的窗口,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7 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

【译文】

官职可以靠权势求得,爵位俸禄可以用钱财买到,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8 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 [7] ,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

【注释】

[7] 茹:通“懦”。

【译文】

思想松垮懒散而不求有成,软弱胆怯而优柔寡断,对好坏不会判断因而拿不定主意,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9 饕贪而无餍 [8] ,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

【注释】

[8] 饕(tāo):极度贪婪。

【译文】

极其贪婪而没有个满足,追求财利而爱占便宜,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0 喜淫辞而不周于法 [9] ,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

【注释】

[9] 周:合。

【译文】

喜欢浮夸的言辞而不合于法度,爱好巧妙的辩说而不去追求它的实用价值,陶醉于文采的美妙而不顾它的功效,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1 浅薄而易见 [10] ,漏泄而无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语者,可亡也。

【注释】

[10] 见(xiàn):同“现”。

【译文】

性格不深沉而容易外露,经常泄露机密而藏不住话,不能严守秘密而把大臣们的话透露出去,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2 很刚而不和 [11] ,愎谏而好胜 [12] ,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

【注释】

[11] 很:通“狠”。

[12] 愎(bì):固执。

【译文】

凶狠强硬而不随和,固执地不听别人的劝谏而喜欢盛气凌人,不顾国家的安危而轻薄地自以为是,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3 恃交援而简近邻,怙强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国者 [13] ,可亡也。

【注释】

[13] 怙(hù):倚仗。

【译文】

依赖外交外援而怠慢邻近的国家,倚仗强大国家的援救而轻侮紧靠着的邻国,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4 羁旅侨士 [14] ,重帑在外 [15] ,上间谋计 [16] ,下与民事者 [17] ,可亡也。

【注释】

[14] 羁:寄。旅:客。

[15] 帑(tǎng):钱财。

[16] 间(jiàn):参与。

[17] 与(yù):参与。

【译文】

寄居在国内的外客与侨居在国内的游士,他们的大量钱财留在国外,却让他们在上面参与出谋划策,在下面干预民众的事务,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5 民信其相,下不能其上 [18] ,主爱信之而弗能废者,可亡也。

【注释】

[18] 能:意动用法,认为……有才能。

【译文】

民众都相信他们的相国,以致臣下都认为自己的君主无能,但君主仍然宠爱信任相国而不能把他废除,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6 境内之杰不事,而求封外之士,不以功伐课试,而好以名问举错 [19] ,羁旅起贵以陵故常者,可亡也。

【注释】

[19] 问:通“闻”。错:通“措”。

【译文】

国内的杰出人才不加以任用,反而去追求国外的人士,不按功劳进行考核,而喜欢根据名望声誉来提拔安置官吏,侨居在国内的外客被起用到尊贵的位置上而凌驾于本国的旧官老臣之上,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7 轻其适正 [20] ,庶子称衡,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

【注释】

[20] 适(dí):通“嫡”。正:与“嫡”同义。嫡正:正统的嫡子,指合法的继承人。

【译文】

君主使自己正妻所生的长子地位轻微,而让其他的儿子和他抗衡,太子还没有确定而君主就去世了,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8 大心而无悔,国乱而自多,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敌者,可亡也。

【译文】

狂妄自大而又不悔悟,国家混乱不堪还自吹形势大好,不估量一下国内的实力而藐视邻近的敌国,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19 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译文】

国家弱小而不肯处在低下的地位,力量微弱而不怕强大的国家,没有礼貌而侮辱强大的邻国,贪婪固执而不善于外交,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0 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群臣易虑者,可亡也。

【译文】

太子已经确立,却从强大的敌国娶了女人作为皇后,那么太子就危险了。像这样,那么大臣们就会变心;大臣们变心,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1 怯慑而弱守,蚤见而心柔懦 [21] ,知有谓可 [22] ,断而弗敢行者,可亡也。

【注释】

[21] 蚤:通“早”。

[22] 有:通“又”。

【译文】

胆小怕事而不能坚持自己的意见,问题早已发现而心肠软弱不敢去解决,事情知道了又说可以做,但有了决断却不敢实施,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2 出君在外而国更置,质太子未反而君易子 [23] 。如是则国携 [24] ;国携者,可亡也。

【注释】

[23] 反:通“返”。

[24] 携(xié):通“懏”(xié),有二心。

【译文】

出国的君主还在国外而国内另立了君主,在国外当人质的太子还没有回国而君主另立了太子。像这样,那么国内的臣民就会有二心;国内的臣民有二心,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3 挫辱大臣而狎其身 [25] ,刑戮小民而逆其使,怀怒思耻而专习,则贼生;贼生者,可亡也。

【注释】

[25] 狎:亲近而不庄重。

【译文】

折磨污辱了大臣而又亲近他们,处罚了平民百姓而又违反情理去使用他们,这些人怀恨在心、不忘耻辱却受到专任和亲近,那么劫杀君主的事就会发生;发生劫杀君主的事,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4 大臣两重,父兄众强,内党外援以争事势者,可亡也。

【译文】

大臣中有两个同时被重用,君主的叔伯、兄弟都强大,他们各自在国内拉党结派、在国外寻求援助来争夺政权,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5 婢妾之言听,爱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 [26] ,可亡也。

【注释】

[26] 数(shuò):屡次。

【译文】

婢女小妻的话被听从,便嬖弄臣的想法被采用,朝廷内外都为此悲痛惋惜而君主还是屡次干不合法度的事,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6 简侮大臣,无礼父兄,劳苦百姓,杀戮不辜者,可亡也。

【译文】

对大臣轻视怠慢,对叔伯、兄弟没有礼貌,使老百姓劳累困苦,又杀戮无罪的人,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7 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

【译文】

喜欢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改变法制,常常把自己的德行夹杂在法令中当作人们行动的准则,法律禁令不断改变,号召命令屡次下达,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8 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 [27] ,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

【注释】

[27] 畜:通“蓄”。

【译文】

没有险要易守的地形,内城外城又都坏得一塌糊涂,国家没有积蓄,财物缺少,没有防守和作战的准备而轻易发动战争,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29 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

【译文】

国君的种族寿命不长,君主频频去世,婴儿当国君,大臣不但独揽了国家政权,而且又扶植了在国内侨居的外客游士把他们作为自己的党羽,并屡次割让领土去款待盟国,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0 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具者 [28] ,可亡也。

【注释】

[28] 蚤:通“早”。

【译文】

太子尊贵显赫,党羽人数众多、势力强盛,又与很多大国都有结交,他的威势过早具备了,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1 变褊而心急 [29] ,轻疾而易动发,心悁忿而不訾前后者 [30] ,可亡也。

【注释】

[29] 变:通“ ”,忧郁。褊:气量狭小。

[30] 悁(yuān):恼怒。訾(zi):考虑。

【译文】

内心忧郁、胸襟狭窄而性情急躁,轻率浮躁而容易冲动,心里有了愤怒就不能思前顾后了,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2 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

【译文】

君主经常发怒而喜欢用兵打仗,忽视务农练兵而轻易地发动战争,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3 贵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敌国、内困百姓以攻怨雠,而人主弗诛者,可亡也。

【译文】

处在高位的权贵互相妒忌,大臣兴旺强盛,他们在外依靠敌国、对内困苦百姓来攻击自己怨恨的仇人,而君主却不能惩除他们,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4 君不肖而侧室贤 [31] ,太子轻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则国躁;国躁者,可亡也。

【注释】

[31] 侧室:君主的家族中,除宗室(有继位权的嫡长子一系的家族)以外,都称为侧室。

【译文】

君主没有德才而他的兄弟却很贤能,太子微弱而其他的儿子强盛,官吏软弱而民众凶暴。像这样,那么国家就动荡不安;国家动荡不安,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5 藏怨而弗发,悬罪而弗诛,使群臣阴憎而愈忧惧,而久未可知者,可亡也。

【译文】

心里对臣子怀有怨恨而不发出来,对犯了罪的臣子迟迟不加惩处,使群臣暗中憎恨君主而更加担心害怕,以致过了很久臣子们还是不能知道自己会有什么结果,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6 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

【译文】

派出军队时授予将军的权力太大,任命边疆地区的郡守时给他们的地位太高,让他们独揽处理政事和发号施令的大权,可以直接处理一切事情而不需要向君主请示报告,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7 后妻淫乱,主母畜秽,外内混通,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

【译文】

皇后正妻淫乱,太后畜养淫乱的姘夫,宫廷内外胡乱地私通,男女之间没有尊卑之分,以致皇后、太后等和君主势力相当而分庭抗礼,这叫做两个主子;有了两个主子的国家,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8 后妻贱而婢妾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谒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乖者,可亡也。

【译文】

皇后正妻地位低下而婢女小妾地位高贵,太子被贬抑而其他的儿子反受到尊重,相国的权势轻微而主管通报传达的侍从官的权势重大。像这样,那么宫廷内外的正常秩序就被违背了;宫廷内外正常秩序被违背的国家,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39 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

【译文】

大臣地位很高,他的党羽人数众多而势力强大,以致封锁了君主的决定而又完全控制了国家政权,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0 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 [32] ,乡曲之善举,官职之劳废,贵私行而贱公功者,可亡也。

【注释】

[32] 马府:即幕府,指立过军功的将士。世:父亲死后由儿子继承其位叫“世”,引申指继承人,子孙后代。绌:通“黜”。

【译文】

大臣门下的家臣被任用,而立过军功的将帅幕府中的后代却被废黜不用,偏僻乡村中的那些有好名声的隐士被提拔,而官署中那些辛劳工作的官吏却被罢免,尊重谋取私利的行为而鄙视为国家立功的劳作,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1 公家虚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

【译文】

国力空虚而大臣充实,有正式常住户口的人家贫穷而没有固定户籍来寄居的人却很富裕,种田打仗的人困苦,做工经商的人获利,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2 见大利而不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 [33] ,可亡也。

【注释】

[33] 饰:通“饬”,整治。

【译文】

看见了重大的利益却不去追求,听见了祸乱的苗头却不去防备,对于战争攻守的事情见识十分浅薄,而致力于用仁义来要求自己,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3 不为人主之孝,而慕匹夫之孝,不顾社稷之利,而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余用事者 [34] ,可亡也。

【注释】

[34] 刑余:受过宫刑的人,指宦官。

【译文】

不奉行君主的孝道去致力于保住自己的尊贵地位、治理好国家以使自己的祖宗永远得到祭祀供奉,而仰慕平民百姓的孝行去致力于服从、赡养父母,不顾国家的利益,而听从太后的命令,让女人当道治国,让宦官执政,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4 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

【译文】

能说会道而不合法度,头脑聪明而不懂权术,君主很有才能但不按照法度来办事,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5 亲臣进而故人退,不肖用事而贤良伏,无功贵而劳苦贱。如是,则下怨;下怨者,可亡也。

【译文】

亲近的臣子被任用而原来的臣子被辞退,德才不好的人掌权而德才兼优的人被埋没,没有功劳的人地位显贵而为国家辛苦劳动的人地位却很卑贱。像这样,那么臣民就怨恨;臣民怨恨的国家,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6 父兄大臣禄秩过功,章服侵等,宫室供养大侈 [35] ,而人主弗禁,则臣心无穷;臣心无穷者,可亡也。

【注释】

[35] 大(tài):同“太”。

【译文】

叔伯、兄弟、大臣的俸禄等级超过了他们的功劳所应该得到的标准,他们的旗章车服逾越了规定的等级,他们的住房、给养都太奢侈,而君主却不加禁止,那么臣下的欲望就没有止境;臣下的欲望没有止境的国家,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1.47 公婿公孙与民同门,暴慠其邻者 [36] ,可亡也。

【注释】

[36] 慠:同“傲”。

【译文】

皇亲国戚如果和老百姓住在同一个里巷门内,对他们的邻居横行霸道,这种国君可能会亡国。

15.2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两尧不能相王,两桀不能相亡;亡、王之机,必其治乱、其强弱相踦者也 [37] 。木之折也必通蠹 [38] ,墙之坏也必通隙 [39] 。然木虽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为亡征之君风雨者 [40] ,其兼天下不难矣!

【注释】

[37] 踦(qi):偏重,不平衡。

[38] 通蠹:通于蠹。

[39] 通隙:通于隙。

[40] 服:行,用。

【译文】

有了亡国征兆的国君,不是说他一定会亡国,而是说他可能会亡国。两个像尧一样的贤明君主不可能互相统治对方,两个像桀一样的暴君不可能互相消灭对方;使对方灭亡或向对方称王的时机,一定是在他们的治乱、他们的强弱不相平衡的时候。树木的折断一定是因为被蛀虫蛀通了,墙壁的倒塌一定是因为被裂缝贯穿了。然而树木虽然被蛀蚀了,没有狂风是不会折断的;墙壁虽然裂开了,没有暴雨是不会倒塌的。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如果有谁能运用术治实行法治从而使自己成为摧毁已有亡国征兆的国君的狂风暴雨,那么他兼并天下也就很容易了。

三守第十六 (第十六篇 三条守则)

16.1.0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何谓三守?

【译文】

君主有三条应该遵守的原则。这三条原则遵守得周到,那么国家就安定,自身也荣耀;这三条原则遵守得不好,那么国家就危险,自身也危险。这三条守则是什么呢?

16.1.1 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 [41] ,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 [42] ,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适近习能人之心,而乃上以闻人主。然则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见,而忠直日疏。

【注释】

[41] 当途:当道,当权,掌权。

[42] 能人:有才能的人,这里指那些结党营私而当权的奸臣。因为他们蒙蔽了君主,君主认为他们有才能,所以称他们为“能人”。

【译文】

第一,臣子中有人议论当道掌权的过失、处理政事的错误、提拔臣子的真情,君主不把这些话藏在心里而泄漏给身边的亲信和红人,使臣子中那些有话要对君主说的人不敢不先向下去迎合亲信、红人的心意,然后才向上把这些话说给君主听。这样的话,那么说话正直、办事公正的人君主就见不到了,而忠诚耿直的人就一天天被疏远了。

16.1.2 爱人,不独利也,待誉而后利之;憎人,不独害也,待非而后害之。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

【译文】

第二,君主喜欢某一个人,不是独自做主去给他好处,而要等到身边的人称赞他以后才给他好处;君主憎恨某一个人,不是自己做主去给他害处,而要等到身边的人非议他以后才给他害处。这样的话,那么君主就没有威势,而权势全落在身边的人手里了。

16.1.3 恶自治之劳惮 [43] ,使群臣辐凑之变 [44] ,因传柄移藉 [45] ,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注释】

[43] 惮:通“瘅”,劳累。

[44] 辐凑:同“辐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车毂上叫“辐辏”,比喻向中心归聚。

[45] 藉:通“阼”,势位。

【译文】

第三,君主厌恶亲自治理政事的劳累,使群臣像车辐聚集于车毂似的归聚中心发生了变化——从直接聚集在君主的周围变为聚集在亲信、红人的周围,从而权柄和势位发生转移,使生杀、赏罚的机要大权都握在大臣手中,像这样的君主就要受到侵害了。

16.1.4 此谓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

【译文】

上述这些就是三条原则遵守得不好。三条原则遵守得不好,那是君主将要被劫持杀害的征兆啊。

16.2.0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

【译文】

大凡臣下劫持君主的情况有三种:有明目张胆地来劫持,有通过政事来劫持,有利用刑罚来劫持。

16.2.1 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要以资群臣 [46] ,使外内之事非己不得行。虽有贤良,逆者必有祸,而顺者必有福。然则群臣莫敢忠主忧国以争社稷之利害。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忠主 [47] ,则国为亡国矣 [48] 。此谓国无臣。国无臣者,岂郎中虚而朝臣少哉 [49] ?群臣持禄养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谓明劫。

【注释】

[46] 资:取。

[47] 有:通“又”。

[48] 亡:指不能控制国家大权。

[49] 郎中:君主侍从近臣。

【译文】

臣子有了大臣的尊贵地位,在宫廷之外操纵了国家大权来网罗控制群臣,使朝廷内外的事情没有他就不能办。即使有贤能优秀的人才,反对他的也一定会遭殃,而顺从他的一定会得福。这样,那么群臣之中就没有人再敢忠于君主、忧虑国事来为国家的利害关系而抗争了。君主即使贤能,也不可能独自一个人决策,而臣子又不敢忠于君主,那么这国家就成为君主丧失权势的国家了。这叫做国家没有臣子。所谓国家没有臣子,哪里是指宫廷内的郎中缺乏而朝廷上的大臣稀少呢?而是指群臣拿了俸禄去豢养同党,走后门、搞私下交易而不向公家献出自己的忠心。这就是公开地来劫持君主。

16.2.2 鬻宠擅权,矫外以胜内,险言祸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恶 [50] 。人主听之,卑身轻国以资之,事败与主分其祸,而功成则臣独专之。诸用事之人,壹心同辞以语其美,则主言恶者必不信矣 [51] 。 此谓事劫。

【注释】

[50] 阿(ē):迎合。

[51] 主:首,带头。

【译文】

卖弄君主对自己的宠爱,独揽了国家的大权,假托外国诸侯的势力来制服国内的臣民,危言耸听地渲染祸福得失的情形来迎合君主的爱憎。君主听从了他,就降低身份轻视国家利益去资助他;事情失败了,他就和君主平分那造成祸害的责任;而大功告成,他就独自霸占这成果。因而所有处理政事的人,一心一意异口同声地来说他好,那么,带头说他不好的人也就必然不被君主相信了。这是通过政事来劫持君主。

16.2.3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 [52] ,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注释】

[52] 制:君主的命令。

【译文】

至于掌管监狱、禁令、刑罚,臣子独揽了这些权力,这是利用刑罚来劫持君主。

16.2.4 三守不完,则三劫者起;三守完,则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则王矣。

【译文】

三条应该遵守的政治原则遵守得不好,那么这三种劫持君主的事就会发生;三条守则遵守得好,那么这三种劫持君主的事就会被制止。这三种劫持被制止杜绝,那么君主就能称王天下了。

备内第十七 (第十七篇 防备宫内)

17.1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 [53] ,而人主怠慠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 [54] 。 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 [55] 。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注释】

[53] 觇(chān):偷看,侦察。

[54] 见14.8注。

[55] 优:优伶,演员。优施:春秋时晋献公的俳优,名施。丽姬:即骊姬,晋献公的宠姬。申生:晋献公的太子。奚齐:骊姬的儿子。骊姬想立奚齐为太子,在优施的教唆下诋毁而害死了申生。

【译文】

君主的祸患在于信任别人。信任别人,那就会被别人所控制。臣子对于他们的君主,不是因为有什么骨肉之亲才为君主效劳的,而是因为受到权势的约束而不得不为君主效劳。所以做臣子的,窥测他们君主的心意没有一会儿停止过,而君主却懈怠傲慢地高居在他们的上面,这就是世上会发生劫持国君杀害人主的原因啊。做君主的如果十分信任自己的儿子,那么奸臣就能凭借这儿子来使自己的阴谋得逞,所以李兑辅佐赵惠文王而把赵武灵王饿死了。做君主的如果十分信任自己的妻子,那么奸臣就能利用这妻子来使自己的阴谋得逞,所以优施教骊姬进谗言杀死了申生而立奚齐为太子。凭妻子这样的接近关系和儿子这样的亲爱身份,尚且不可以信任,那么其余的人就没有可以信任的了。

17.2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 [56] ,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 [57] 。 何以知其然?夫妻者 [58] ,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 [59] 。”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 [60] ,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 [61] 。故《桃左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故王良爱马 [62] ,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是故明王不举不参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叁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 [63] ;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士无幸赏,赏无逾行 [64] ;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

【注释】

[56] 适(dí):通“嫡”。

[57] 蚤:通“早”。

[58] 夫(fú):发语词。

[59] 好(hào):爱。

[60] 解(xiè):通“懈”。

[61] 鸩(zhèn):一种毒鸟,此指用鸩的羽毛泡成的毒酒。昧:通“刎”,割。

[62] 王良:赵简子的车夫,以善于驾车闻名。

[63] 偶:对比。叁伍:见8.6注。

[64] 行:赏赐。

【译文】

况且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和拥有千辆兵车的小国君主,他们的王后妃子、夫人以及正妻生的长子做了太子的,或有想要他们的君主早一点死的人。凭什么知道他们会这样呢?因为那妻子,与丈夫并没有骨肉般的恩情,相爱就亲近,不爱就疏远。俗话说:“那母亲受到宠爱的,她的孩子就常被父亲抱在怀里。”照这样的话,那么如果把它反过来说,那母亲被厌恶的,她的孩子就要被父亲抛弃了。成年的男子年龄到了五十岁而爱好女色的本性还没有减弱,妇女年龄到了三十岁而美丽的容貌已经衰退了。拿衰退了美貌的女人去侍奉那爱好女色的男人,那么她自己就会被疏远和看不起,而她的儿子也疑心自己不能再成为继承人,这就是王后妃子、夫人希望她们的君主死掉的原因。只有母亲成了太后而儿子做了君主,那么发布了命令就没有不执行的,下达了禁令就没有敢违反的,男女之间的欢乐也不比过去的君主在世时差,而独揽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的政权更是毫无疑问的了,这就是用鸩酒毒杀、绞缢扼杀、刎割斩杀等被使用的原因啊。所以《桃左春秋》说:“君主生病而死的不能达到半数。”君主不懂得这个道理,那么奸臣作乱就有了更多的凭借了。所以说:认为君主死了对自己有利,这样的人众多,那么君主就危险了。所以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是为了打仗和赶路。医生善于吮吸别人的伤口,口含别人的脓血,这并不是因为他和病人有骨肉之亲,而是因为利益被加在这些事上面,这样做可以获利。所以造车的人造成了车子,就希望别人富贵;木匠打好了棺材,就希望别人夭折早死。这并不是因为造车的人仁慈而木匠残忍,而是因为别人不富贵,那么车子就卖不掉;别人不死,那么棺材就没人买。木匠的本意并不是憎恨别人,而是因为他的利益在别人的死亡上。所以后妃、夫人、太子的私党结成以后就希望君主快死去,因为君主如果不死,那么她们的权势就不大。她们的本意并不是憎恨君主,而是因为她们的利益在君主的死亡上。所以君主不能不对那些因为自己的死亡而有利可图的人多加留心。所以常言道:“太阳月亮有白色的光圈围绕在外面,它们的毛病却出在内部;防备自己所憎恨的人,祸根却在所亲爱的人身上。”所以英明的帝王不做没有检验过的事情,不吃不寻常的食物;既打听远方的情况又观察身边的事情来审察朝廷内外的失误,省察附和的与分歧的言论来了解党派的区分,对照那将多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后所得到的检验结果来督责臣子陈述意见的诚实;拿事后的结果来对照事前的言行,按照法令来治理民众,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来检验观照;对于官吏,没有侥幸的奖赏,对应该奖赏的,也不超越法制胡乱行赏;杀头的一定和他的罪行相当,有罪的一律不给赦免。这样的话,那么奸诈邪恶的人就没有地方能施展他们的阴谋了。

17.3 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 [65] ;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间之 [66] ,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守法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阴相善而阳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 [67] 。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

【注释】

[65] 复:免除赋税徭役。

[66] 鬵(xín):大釜,大锅。

[67] 周天子:指东周王朝的天子。战国时自周显王起,周天子一直寄居在西周公和东周公的封邑内,已经名存实亡。

【译文】

徭役多了,那么民众就劳苦;民众劳苦,那么管理徭役的官吏的权势就发展起来了;他们的权势发展起来,那么由于他们能免除民众的徭役和赋税而权势更重了;由于他们能免除民众的徭役和赋税而权势更重,那么这些地位高贵的当权者就富裕了。辛苦民众来使地位高贵的当权者发财,造成了权势来使臣下有所凭借,这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所以说:徭役少,那么民众就平安无事了;民众平安无事,那么臣下就没有重大的权力了;臣下没有重大的权力,那么他们的权势就消灭了;臣下的权势消灭了,那么恩德就全归于君主了。现在那水能够胜过火的道理也已经很清楚了,然而用锅子把水、火隔开,水就在锅子的上面被煮沸烧干,而火却能在锅子的下面猛烈地燃烧,这是因为水失去了它用来胜过火的条件。现在那法治能够禁止奸邪的道理比这水能胜过火的道理更清楚,然而执法的臣子在干锅子的行当,把推行法治的君主与为非作歹的奸臣隔开,那么法治单单在君主的心里明白,却已经失去了它用来禁止奸邪的作用了。从远古的传说、《春秋》等史书上的记载来看,违犯法令造反作乱而成为巨奸的,都出自尊贵的大臣。然而法令所防备的,刑罚所处罚的,通常都针对地位低下的人,因此民众感到绝望,没有地方去申诉冤屈。大臣们互相勾结,蒙蔽君主而抱成一团;暗地里非常友好而在表面上又假装互相憎恨,用来表示他们没有私下的交情;他们为自己的同党做耳目,来窥测君主的疏漏;而君主被蒙蔽了,没有什么门路能够了解他们的阴谋;这样,虽然有了君主的名义却没有君主的实际权力,大臣垄断了国家的法令而独断专行——周天子就是这样。君主身旁的辅佐大臣借用了君主的权势,那么君臣上下就改变了地位。这是说君主不可以让臣下借用权势啊。

南面第十八 (第十八篇 向南听政)

18.1 人主之过,在已任在臣矣 [68] ,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雠,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 [69] 。 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 [70] ,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惛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 [71] ;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注释】

[68] 任在臣:当作“任臣”。

[69] 道:由。

[70] 非:通“诽”。

[71] 劳:慰劳,赏赐。

【译文】

君主的错误,在于已经任用了官吏,又一定要反过来和那些没有被任用的人去防备他们,这些没有被任用者的意见一定会和那些已被任用的人作对,这样,君主反而被那些没有被任用的人控制了。更何况现在和君主一起防备别人的人,还是过去被君主防备的人。君主如果不能彰明法度来制约大臣的威势,那就无从取得小民的信仰了。君主放弃了法制而用臣子去防备臣子,那么互相亲爱的臣子就会紧密勾结而互相吹捧,互相仇恨的臣子就会各自结成私党而互相诽谤。诽谤和吹捧交相争斗,那么君主就迷惑昏乱了。做臣子的,不被吹捧以及托人说情就没有办法晋升,不违反法制而专权独断就没有办法造成自己的威势,不假借忠诚老实的名声就没有办法不受禁令的约束——这三种手段,是搞昏君主、破坏法制的依托。君主应该使臣下即使有了智慧和才能,也不得违反法制而专权独断;即使有了贤能的行为,也不得在取得功效之前先得到赏赐;即使有了忠诚老实的品德,也不得摆脱法纪而不受约束——这就叫做彰明法度。

18.2.0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

【译文】

君主有被事情诱惑的,有被言论蒙蔽的,这两种情况不可不加审察啊。

18.2.1 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资,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诱” [72] ,诱于事者困于患。其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赏 [73] ,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惽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后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 [74] ,谓之任下。

【注释】

[72] 诱:根据上下文,“诱”下当有“于事”二字。

[73] 事有功者必赏:当作“事虽有功不赏”。

[74] 复:合。

【译文】

臣子中把做事说得很容易的人,他们索取的费用很少,用自己善于办事来欺骗君主。君主受到他们的诱惑后不加审察,便夸奖他们,这样的话,那么臣下就会反过来用办事来控制君主了。像这样的情况就叫做“被事情诱惑”,被事情诱惑的君主就会被祸患搞得焦头烂额。他们进见君主时所说的费用很少,但他们回去办事时花费却很多,他们即使办事有了成效,他们进见君主时讲的话也是不诚实的。不诚实的人有罪,所以他们即使办事有了成效也不给奖赏,这样的话,那么群臣就没有谁再敢吹牛夸口来迷惑君主了。君主的统治手段应该是,假如臣下先前说的话和后来办的事不合,或者后来说的话和先前办的事不合,事情即使办成了,也一定要使他们受到应得的惩罚,这叫做使用臣下的方法。

18.2.2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 [75] ,则先出说,设言曰 [76] :“议是事者,妒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而誉臣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

【注释】

[75] 设:设计。

[76] 设:陈。

【译文】

臣下为君主筹划了事情而又怕被别人非议,就预先出外游说,使人扬言说:“议论这件事情的人,就是嫉妒这件事情的人。”君主心里记住了这种话,就不再听信群臣了;群臣害怕这种话,就不敢议论这件事情了。君主不听群臣、群臣不敢议论这两种情形起了作用,那么君主就不听信忠臣的话而专门任用那些徒有虚名的臣子了。像这样的情况就叫做“被言论蒙蔽”,被言论蒙蔽的君主就会被臣下控制了。君主的统治手段应该是,使臣下一定负有说话不当的罪责,又负有该说不说的罪责。说话无头无尾、辩词无从验证的,这就是说话不当的罪责;用不说话来逃避责任以保住重要官位的,这是该说不说的罪责。君主使用臣下,对说话的臣子,一定要了解他说话的头绪,并用它来责求他的办事实效;对不说话的臣子,一定要问清他对某事是赞成还是反对,并把它作为他的责任。像这样的话,那么臣下就没有谁再敢乱说了,又不敢沉默了,说话和沉默就都有责任了。

18.3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 [77] ,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 [78] 。 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今大费无罪而少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注释】

[77] 以:通“已”。

[78] 理:指法纪。

【译文】

君主想做某事,如果还没有搞清楚那事情的头绪以及后果就已经把自己的想法透露了出去,有这种行为的君主,他做的事情不但不能得利,而且一定会以受害作为对他的报应。懂得了这种道理的君主,就会凭借法度而去掉自己的主观欲望。做事情有一定的原则,计算下来那收入多而支出少的事情,是可以做的。糊涂的君主却不是这样,他们只盘算那收入,而不考虑那支出,支出即使是那收入的两倍,他们也不知道那害处,这样的话,那么名义上虽然是得到了,而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像这样的话,那么功效微小而损失就十分重大了。大凡功效这东西,那收入多而支出少的,才可以称为功效。现在耗费大了并没有罪过而稍有所得就被认为有功,那么臣下就会支出大量的费用去成就微小的功效,这微小的功效即使成就了,而君主也还是有损失的。

18.4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 [79] ,太公毋变周 [80] ,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 [81] ,郭偃毋更晋 [82] ,则桓、文不霸矣 [83] 。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心,立其治。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 [84] 。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愚赣窳墯之民 [85] ,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谤 [86] ;而 小变而失长便 [87] ,故邹贾非载旅 [88] ;狎习于乱而容于治 [89] ,故郑人不能归。

【注释】

[79] 伊尹:见3.2注。

[80] 太公:即吕尚,姜姓,号太公望,俗称姜太公。相传他七十岁时在渭水边钓鱼,周文王按占卜的预示出猎而访得了他,于是尊他为师。后来他辅佐周武王灭商而使周王朝一统天下,因有功而封于齐。

[81] 管仲:见3.2注。

[82] 郭偃:春秋时晋国大夫,曾帮助晋文公成就了霸业。

[83] 桓:齐桓公,名小白,春秋时齐国国君,靠了管仲的辅佐,成就霸业,为春秋五霸之一。文:晋文公,见10.10注。

[84] 殳(shu):一种长柄兵器。重:重叠。豫:通“预”。

[85] 赣(zhuàng):通“戆”,刚直而愚蠢,鲁莽。窳(yu):懒惰。墯:通“惰”。

[86] 夤(yín)、虎:指陈国大夫庆寅、庆虎。阿:通“诃”,斥责。

[87] :通“震”,惊恐,害怕。

[88] 载:任。载旅:征兵。

[89] 狎:随意,不在意,引申指习惯。容:宽缓。

【译文】

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总是说:“不要改变古代的社会制度,不要更改常规惯例。”究竟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古代的一套,圣人不听别人怎么说,只是看它能否使治国的措施更正确更有效罢了。这样的话,那么古代的社会制度是否不要改变,常规惯例是否不要更改,就在于这些常规惯例、古制古法是可行还是不可行。伊尹如果不改变商国的古制惯例,姜太公如果不改变周国的古制惯例,那么商汤、周武王就不能称王天下了。管仲如果不更改齐国的古制惯例,郭偃如果不改革晋国的古制惯例,那么齐桓公、晋文公就不能称霸了。大凡不愿改变古制古法的人,是因为害怕去改变民众业已形成的对旧传统的爱好。但是,不改变古制古法,是在重蹈乱国的覆辙;迎合民众的愿望,是一种放纵邪恶的行为。民众愚蠢而不知道祸乱,君主软弱而不能改变古制古法,这是政治的失误啊。当君主的,他的明智,能够懂得治国的措施;他的严格,是一定要实行这些措施。所以,即使违背了民众的愿望,还是要建立起自己的一套治国措施。这种论点的解说在商君进出时用铁殳和层层盾牌来预防。所以郭偃刚开始治理晋国的时候,晋文公备有国家的军队;管仲刚开始治理齐国的时候,齐桓公配备了全副武装的战车——这些都是防备民众的措施啊。因此愚蠢鲁莽闲散懒惰的人,总是为微小的花费发愁而忘记了将要取得的巨大利益,所以陈国大夫庆寅、庆虎受到斥责毁谤;他们害怕小小的变法而不顾丢失长远的利益,所以邹贾非难征兵的制度;他们习惯于国家的混乱而不抓紧治理,所以郑国人无家可归。

饰邪第十九 (第十九篇 整治邪恶)

19.1 凿龟数策 [90] ,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凿龟数策,兆曰“大吉”,而以攻赵者,燕也。剧辛之事燕 [91] ,无功而社稷危;邹衍之事燕 [92] ,无功而国道绝。赵代先得意于燕 [93] ,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自以为与秦提衡,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赵又尝凿龟数策而北伐燕,将劫燕以逆秦,兆曰“大吉”。始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 [94] ;兵至釐而六城拔矣 [95] ;至阳城 [96] ,秦拔邺矣 [97] ;庞援揄兵而南 [98] ,则鄣尽矣 [99] 。臣故曰:赵龟虽无远见于燕,且宜近见于秦。秦以其“大吉”,辟地有实,救燕有有名 [100] 。赵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初时者,魏数年东乡攻尽陶、卫 [101] ,数年西乡以失其国,此非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非数年在西也 [102] ,又非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非数年在东也 [103] 。故曰:龟策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注释】

[90] 凿龟:钻凿龟壳,指占卜,参见1.5注。策:蓍(shi)草的茎。数策:数蓍草的茎,指筮(shì),即算卦,参见1.5注。

[91] 剧辛:战国时赵国人,后来逃到燕国。公元前242年,他任将军去攻打赵国,因为轻敌而被打败,燕军损失两万人。

[92] 邹衍:战国时齐国人,后来到燕国为燕昭王之师。

[93] 代:赵国郡名,位于今山西省东北部和河北省蔚(yù)县一带。赵代:单指赵,“代”是连类而及之词。

[94] 大梁:指勺梁,位于今河北省完县。上党:原韩国郡名,位于今山西省东南部,当时属秦。

[95] 釐:通“狸”,燕国地名,在今河北省任邱县西北。

[96] 阳城:燕国地名,在今河北省完县东南。

[97] 邺:在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南,当时属赵。

[98] 庞援:即庞煖(xuān),赵国将军。揄(yú):引。

[99] 鄣:赵国地名,位于今山西省高平县西。

[100] 上一“有”字通“又”。

[101] 乡:通“向”。攻尽陶、卫:见6.1注。

[102] 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古代星名。在古代占星术中,这些都是吉星,它们运行到某一星宿,则地上与这一星宿相对应的国家就吉利。

[103] 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古代星名。在古代占星术中,这些都是凶星,它们运行到某一星宿,则地上与这一星宿相对应的国家就遭殃。

【译文】

钻凿龟甲、计算蓍草来预占吉凶,得到的兆象是“大吉”,从而根据这吉利的预兆去攻打燕国的,是赵国。钻凿龟甲、计算蓍草来预占吉凶,得到的兆象是“大吉”,从而根据这吉利的预兆去攻打赵国的,是燕国。剧辛侍奉燕国,不但没有功劳,反而使国家危险了;邹衍侍奉燕国,不但没有功劳,反而使治国之道荡然无存。赵国首先在和燕国的战争中如愿以偿而感到满意,后来又在和齐国的战争中如愿以偿而心满意足,尽管它国内混乱得很,却趾高气扬了,自以为和秦国势均力敌了,这并不是因为赵国的龟甲灵验而燕国的龟甲骗人。赵国又曾经钻凿龟甲、计算蓍草预占吉凶而向北去攻打燕国,想要威逼燕国去抗拒秦国,那得到的兆象也是“大吉”。但是,刚刚开始攻打大梁,秦国就从上党出兵来攻打赵国了;赵军攻打到釐城,而自己的六个城就已经被秦军攻破了;赵军攻打到阳城,秦军已经攻克了邺城;等到庞煖引兵向南救援时,鄣地早就被秦军全部占领了。所以我要说:赵国的龟甲即使对远征燕国是否能成功缺乏预见,也应该对抗拒邻近的秦国有所预见。秦国靠了那龟甲所预示的“大吉”,既有了开辟疆土的实绩,又有了援救燕国的名声。赵国靠了那龟甲所预示的“大吉”,却是领土被割削,军队受屈辱,君主悼襄王也因为在战争中不能如愿而死了。这又不是秦国的龟甲灵验而赵国的龟甲骗人啊。开始的时候,魏国几年之间向东进军而全部攻取了陶邑、卫国,但几年向西进军攻打秦国却丧失了它的国土,这并不是因为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暗红色的天枪、岁星等吉星这几年在西方保佑秦国,也不是因为天缺、弧逆、太白、荧惑、奎、台等凶星这几年在东方惩罚魏国。所以说:龟甲蓍草鬼怪神灵不能够用它来推断战争的胜利,而星体在天空中所处的位置或左或右、其运行的方向或背着某国或向着某国也不能够用它来决断战争的结局。既然这样,人们却还要依赖它们,真是愚蠢到了极点。

19.2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 [104] 。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 [105] ,身臣入宦于吴;反国弃龟 [106] ,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 [107] 。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曹恃齐而不听宋,齐攻荆而宋灭曹 [108] 。荆恃吴而不听齐,越伐吴而齐灭荆 [109] 。许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 [110] 。郑恃魏而不听韩,魏攻荆而韩灭郑 [111] 。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为用,而小国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荆为攻魏而加兵许、鄢 [112] ,齐攻任、扈而削魏 [113] ;不足以存郑 [114] ,而韩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

【注释】

[104] 山东:战国时称崤山(在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或华山以东为“山东”,此指齐、楚、燕、韩、赵、魏六国。

[105] 勾践:春秋末年越国的君主。朋:古代货币单位。

[106] 反:通“返”。

[107] 夫差(chāi):吴王阖闾之子,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公元前495年—公元前473年在位。初在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太湖中)打败越兵,乘胜攻破越国国都,迫使越王勾践臣服。继而北伐,在艾陵(今山东莱芜东北)大败齐兵。公元前482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和诸侯会盟,与晋争霸,越国乘虚攻入吴国国都。公元前473年,越国再度兴兵攻灭吴国,夫差被迫自杀。

[108] 宋灭曹:在公元前487年。

[109] 荆:当为“阳”,在今山东沂水县西南。阳伯为召康公的后代,后为齐所灭。

[110] 许:周分封的诸侯国,姜姓,公元前506年迁容城(在今河南鲁山县东南)。公元前504年灭于郑,后附于楚,最后灭于魏。

[111] 韩灭郑:在公元前375年。

[112] 鄢:魏国地名,位于今河南鄢陵县西北。

[113] 任:魏国地名,位于今山东省济宁市北。扈:魏国地名,位于今河南省原阳县西。

[114] 郑:公元前375年韩灭郑后,将国都迁于此。此即指韩国国都,位于今河南省新郑市。

【译文】

古代圣明的帝王致力于亲爱民众,从事于彰明法度。他们的法度彰明了,那么忠臣就受到了鼓励;刑罚一定执行,那么奸臣就被禁止了。忠臣被鼓励,奸臣被禁止,因而领土扩大、君主尊贵的,秦国就是这样;群臣拉党结派紧密勾结来埋没正确的治国法术,大搞谋取私利的歪门邪道,因而国土沦丧、君主卑微的,崤山以东的齐、楚、燕、赵、韩、魏六国就是这样。混乱弱小的国家就会衰亡,这是人类社会的固有特点;安定强大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越主勾践依仗着价值二十大贝的最珍贵的元龟所占得的吉兆去和吴国作战,结果失败了,自己和臣子都到吴国去做奴仆;回国后抛弃了龟甲,彰明法度、亲爱民众以求报复吴国,那么吴王夫差就被他擒获了。所以依仗鬼神保佑的就会忽视法治,依仗别国诸侯援助的就会危害自己的国家。曹国依仗齐国的援助而不听从宋国,结果齐国攻打楚国而宋国灭掉了曹国。阳国依仗吴国的援助而不听从齐国,结果越国讨伐吴国而齐国灭掉了阳国。许国依仗楚国的援助而不听从魏国,结果楚国攻打宋国而魏国灭掉了许国。郑国依仗魏国的援助而不听从韩国,魏国攻打楚国而韩国灭掉了郑国。现在,韩国弱小却依仗大国的援助,君主懈怠于治理内政而只是听从秦国。试看魏国将依赖齐国、楚国的援助作为自己的治国方略,结果使弱小的魏国越来越衰微;所以,依赖别人是不能够用来扩大领土的,但韩国却没有看见这一点。楚国为了攻打魏国而出兵攻取许、鄢,齐国攻打任、扈而侵占了魏国的领土;同样,韩国听从秦国也是不能够用来保存韩国的首都新郑的,但韩国却还不了解这一点。上述这些都是不彰明自己的法律禁令来治理自己的国家,只是依赖外援从而使自己的国家政权灭亡的例子啊。

19.3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明君之功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愿古之功,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 [115] 。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注释】

[115] 尊:用作被动词,被看重。

【译文】

所以我要说:明白了治国之道,那么国家即使很小,也会富裕;奖赏和惩罚谨慎守信,那么人口即使很少,也会强大。奖赏和惩罚没有法度,国家即使很大,兵力也会很弱,因为那土地已经不是自己所能利用的土地,民众已经不是自己所能役使的民众。没有土地和民众,即使是尧、舜这样的贤明君主也不能称王天下,即使是夏禹、商汤、周武王所建立的这三个强大的王朝也不能靠它们来取得强盛。但是现在的君主却还把土地和民众错误地赏给臣下,而臣下又把土地和民众白白地占为己有。那些置法律于不顾而只是宣扬古代圣明帝王英明君主的功绩的人,君主却把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们。所以我说:这是指望取得古代圣明帝王英明君主那样的功绩,却拿古代圣明帝王英明君主给有功者的奖赏来奖赏现在这些空谈的人;君主把土地和民众错误地赏给臣下,而臣下把土地和民众白白地占为己有了。君主错误地给予奖赏,那么臣下就怀有侥幸得赏的心理;臣下能白白地取得赏赐,那么功劳就不会被看重。没有功劳的人受到奖赏,那么国家的财产就会匮乏,而民众就会指望得到额外的赏赐;国家的财产匮乏而民众指望得到额外的赏赐,那么民众就不会为君主尽心竭力了。所以施行奖赏不合法度就会失去民众,而执行刑罚不合法度民众就会不害怕。有了奖赏却不能用它来鼓励民众为国家出力,有了刑罚却不能用它来禁止民众为非作歹,那么国家即使很大,也一定很危险。

19.4 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 [116] ,小忠不可使主法。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 [117] ,荆师败,恭王伤。酣战,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其友竖谷阳奉卮酒而进之。子反曰:“去之!此酒也。”竖谷阳曰:“非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为人嗜酒,甘之,不能绝之于口,醉而卧。恭王欲复战而谋事,使人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恭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寡人目亲伤。所恃者司马,司马又如此,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寡人无与复战矣。”罢师而去之,斩子反以为大戮。故曰:竖谷阳之进酒也,非以端恶子反也 [118] ,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以相爱,是与下安矣,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

【注释】

[116] 知:通“智”。

[117] 以下参见10.1注。

[118] 端:故意。

【译文】

所以说:玩弄小聪明的人不可以让他谋划事情,只对私人效忠的人不可以使他掌管法制。楚恭王和晋厉公在鄢陵打仗,楚国的军队战败了,楚恭王也受了伤。当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楚国的司马子反口渴了要水喝,他的亲信童仆谷阳捧了杯酒递给子反。子反说:“把它拿走!这是酒啊。”童仆谷阳说:“这不是酒。”子反就接过来把它喝了。子反这个人生性喜爱喝酒,觉得这酒很甜美,所以不能停嘴,结果喝醉而睡着了。楚恭王想再打一仗而要谋划战事,派人去叫子反,子反用患有心病的理由加以推辞。楚恭王乘了车去看他,走进帐幕中,闻到酒的气味就回去了,说:“今天的战斗,我的眼睛也受伤了。所要依靠的就是司马,但司马又像这个样子,这是忘记了楚国的国家大业而不爱惜我的部下啊。我不要再和晋国打仗了。”便退兵而离开了鄢陵,杀了子反把他陈尸示众。所以说:童仆谷阳的献酒,并不是因为他故意憎恨子反,从他内心来说,是因为忠诚并热爱子反,但恰恰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足以把子反给害死罢了。这是奉行对私人的小忠而戕害了大忠的例子。所以说,奉行对私人的小忠,是对大忠的一种戕害。如果让奉行小忠的人掌管法制,那么他必将赦免罪犯来表示相爱,这样,他和下面的人倒是平安相处了,但却妨害了治理民众。

19.5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 [119] ,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 [120] ,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慢,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 [121] ,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 [122] ;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妄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 [123] ,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 [124] ,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 [125] 。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 [126] ,美恶从而比焉 [127] ;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 [128] ,故佚而有功 [129] 。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 [130] ,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者用。若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退 [131] ,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 [132] 。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 [133] ,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 [134] ,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 [135] ,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下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之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注释】

[119] 《立辟》:魏国的刑书。

[120] 《国律》:赵国的刑书。

[121] 《奉法》:燕国的刑书。

[122] 饰:通“饬”,整治。

[123] 鸿:通“洪”。

[124] 朝:使动用法,使……朝见。会(kuài)稽:山名,在今浙江绍兴市南。

[125] 防风:夏朝的诸侯国,位于今山东高苑县。

[126] 无事:无为。

[127] 比:比拟。

[128] 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据下文,此当作“明主使民饰于法,知道之故”。

[129] 佚:通“逸”。

[130] 赏:通“偿”。

[131] 材:通“才”。

[132] 道:由,从。

[133] 来:通“徕”。

[134] 伊尹、管仲:见3.2注。

[135] 比干、子胥:见3.2注。

【译文】

当魏国正在彰明《立辟》、从事于法令推行的时候,有功劳的一定给予奖赏,有罪行的一定给予惩处,强大得可以匡正天下,威武得可以在四方邻国横冲直撞;等到法治懈怠,胡乱地给予奖赏,国土便一天天被割削了。当赵国正在彰明《国律》、从事于扩大军队的时候,人口众多,兵力强大,到齐国、燕国开辟领土;等到《国律》的实行懈怠,执政者软弱无能,国土便一天天被割削了。当燕国正在彰明《奉法》、重视官方决策的时候,向东把齐国的土地作为自己的郡县,向南和赵国、齐国一起全部攻取了中山国的领土;等到《奉法》的推行已经衰微,官方的决策不被采用,君主身边的亲信互相争权夺利,赏罚的决断听从臣下,那就兵力衰弱而领土被人割削,国家被邻近的敌国控制了。所以说:彰明法制的国家就强盛,怠慢法制的国家就衰弱。使国家强盛、衰弱的办法,它的明白已经像这样了,而当代的君主却还不搞法治,那么他的国家衰弱灭亡也是应该的了。俗话说:“家庭有了固定的产业,即使碰上荒年也不会挨饿;国家有了固定的法制,即使遇到危难也不会衰亡。”舍弃了固定的法制而依个人的意念来治国,那么臣下就会在智巧和才能方面修养提高自己;臣下努力造就自己的智巧和才能,那么法律禁令就不能存在下去了。这样,随心所欲的做法就通行起来,治国的正确方法就被废弃了。治国的正确方法,是除掉那些妨害法治的做法,这样就不会再被智巧和才能所迷惑,不会再被虚假的名誉所欺骗了。从前舜派遣官吏去排除洪水,在命令下达之前立功的,舜就把他们杀了;禹让各诸侯国的君主到会稽山上朝见他,防风部落的君主迟到了,禹就把他杀了。从这些事迹来看,在命令下达之前而擅自行动的,要杀掉;行动落后于命令的,也要杀掉;那么古代的人已经率先重视按照法令来办事了。所以镜子保持明亮而不受干扰,美和丑自会在镜子中类似地映照出来;秤杆保持平正而不受干扰,轻和重自会在秤杆上衡量出来。摇动镜子就不能使它保持明亮,摇动秤杆就不能使它保持平正,这就是说的法治的情况啊。所以古代的圣明帝王把天地万物的客观规律作为办事的常规,把法治作为治国的根本。这根本性的法制搞得好的,君主的名位就尊贵;法制混乱的,君主的名位就丧失。凡是有智慧有才能而圣明通达的人,也只有掌握了这规律和法制并用它们来办事治国,才能行得通,否则就行不通。所以智慧才能是偏于一隅的小道,不可以传给人。利用规律和法制来办事就万无一失,依靠智慧和才能来办事失误就多。挂起了秤杆来搞平衡,设置了圆规来画圆,这是万无一失的办法。英明的君主使民众按照法制来规范自己,这是懂得了治国规律的缘故,所以虽然安逸闲暇,也有功绩。丢掉了圆规而单凭技巧,抛弃了法制而单用智慧,这是糊涂昏乱的办法。昏乱的君主使民众在智巧方面修养提高自己,这是不懂得治国规律的缘故,所以虽然辛苦劳累,却没有成绩。抛弃了法律禁令而听从私人的请求说情来任用人,那么群臣就在上面出卖官爵,而从下面取得报酬,因此财利就归于豪门贵族而威势就转移到群臣身上了。

所以民众没有尽心竭力地侍奉君主的心意,而致力于和上面的大臣搞结交。民众倾心于向上巴结大臣,那么货物钱财就向上流到大臣手中而善于花言巧语的人就被录用了。像这样,那么有功之臣就越来越少了。奸臣越来越多地得到进用而有才干的臣子被斥退,那么君主就会被奸臣迷惑而不知道怎么干,民众就会被奸臣笼络在一起而不知道遵循什么。这就是废弃法律禁令、把功劳放在次要的地位、根据虚假的名声和赞誉来提拔人、听从私人的请求说情来任用人所造成的过失啊。凡是破坏法制的人,一定会设置骗局假托某事来招致君主的亲近,又喜欢谈说天下罕见的东西,这就是残暴昏乱的君主被迷惑的原因,也是贤能的辅佐大臣被侵害的缘故。所以臣下称颂伊尹、管仲的成功,那么他们违背法制而致力于智巧就有了根据;称颂比干、伍子胥的忠诚而被杀,那么他们激烈而强硬地向君主进谏就有了借口。奸臣们上称商汤任用伊尹、桓公任用管仲的贤能和明智,下说纣杀比干、夫差杀子胥的残暴和昏乱,这根本不可以拿来作类比,像这样的行为要禁止。君主设立法治,是由于认为它正确。现在臣子中有很多标榜他们个人的智巧而认为法治是错误的人,他们用智巧来肯定邪恶的行为,非议法治来使他们的智巧站住脚。像这样的行为要禁止,这是做君主的原则。

19.6 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 [136] ,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富国而利臣,君不行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 [137] 。 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注释】

[136] 从:通“纵”。

[137] 此句承上文“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而言,“智”下省“于明赏严刑”五字。

【译文】

英明君主的原则是:一定要明白公与私的分别,彰明国家的法制,摒除臣子私下的小恩小惠。命令一下达臣民就一定执行,禁约一颁布臣民就一定不做,这是君主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一定要按照自己的个人欲望来干,对朋友守信用,不可能被奖赏所鼓励,不可能被刑罚所阻止,这是臣子维护个人私利的原则。维护个人私利的原则风行,国家就混乱;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风行,国家就安定;所以公和私是有分别的。臣子有为个人打算的私心,也有维护国家利益的公义。提高自身的修养、廉洁清白而尽力为国、办事正直,当官有了权而不谋取私利,这是臣子维护国家利益的公义;不端正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的欲望,只顾使自身安逸、使自己的家庭得利,这是臣子为个人打算的私心。英明的君主在上统治,那么臣子就丢掉私心而奉行公义;昏乱的君主在上统治,那么臣子就抛弃了公义而按照私心来办事。所以君主与臣子有着不同的心思,君主按照自己的打算来畜养臣子,臣子按照自己的打算来侍奉君主。君臣之间的交往,是一种算计。损害自身来使国家得利,臣子是不干的;使国家富裕后让臣子得利,君主是不干的。臣子的内心,是认为损害了自身也就没有了利益;君主的内心,是认为损害了国家也就失去了与臣子的亲近。君主和臣子,是按照算计的原则结合起来的。至于那臣子遇到危难而坚决拼死,为君主绞尽脑汁、竭尽全力,那是因为法令的缘故才这样做的。所以古代的圣明帝王彰明奖赏的制度来鼓励臣民,严格刑罚的执行来威慑臣民。赏罚严明,那么臣民就会为君主拼命;臣民能为君主拼命,那么兵力就强大、君主就尊贵。刑罚和奖赏不分明,那么臣民没有功劳也会要求得到赏赐,而有了罪行却想侥幸得到赦免,这样的话,那么兵力就衰弱、君主就卑贱。所以古代的圣明帝王和贤能的辅佐大臣都竭尽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来严明赏罚。所以说:公私的分别不可不清楚,法律禁令不可不严明,古代的圣明帝王早已懂得这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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