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斯派塞坐立不安。他无事可干。只有赛马重新开始,他的心情才不会这么坏,那时他就不会这样老想着黑尔的事了。使他心烦意乱的是那个验尸证明:“自然原因致死”,而他是亲眼看见小伙子……这里面有些蹊跷,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他对自己说,他能面对警方的质询,但是像这样被蒙在鼓里,总担心那验尸结论是否真能带来安全,却实在使人受不了。这里面总有什么阴谋诡计,所以斯派塞在这长长夏日的阳光下整天心神不宁地游荡,总是担心出乱子。警察局、干“那件事”的“地点”,甚至斯诺餐馆,都成了他的徜徉之地。他的目的是要确信所有警察都不在执行任何行动(布赖顿的每一个便衣警察他都认得),并且没有一个警察在探听情况,或者在他们没有理由闲逛的地方兜圈子。他知道这纯属神经质。“赛马一开始我就没事了。”他对自己说,好像一个全身中毒的人相信只要拔去一颗牙齿就会安然无恙。
他提心吊胆地从和霍夫镇交界的地方,从曾经停放黑尔尸体——那个苍白的、有着充血的眼睛和尼古丁熏黄的手指头的尸体——的玻璃棚子一直走到海滨大道。他左脚上长了个鸡眼,走路一瘸一拐,趿拉趿拉地拖着一只鲜橙色的鞋子。他的脸上也生出了疱疹,就在嘴巴四周,这也是黑尔的死造成的。心里害怕,引起肠胃不适,疱疹就出来了——他一向都是这样。
快要走到斯诺餐馆时,他小心翼翼地跛着脚穿过马路,这又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太阳照在那一块块又大又厚的窗玻璃上,发出反光,像汽车前灯似的向他射来。他出了些汗,走过去了。一个声音喝道:“哟,这不是斯派塞嘛!”他当时一直盯着马路对面的斯诺餐馆,没有留心身旁这个人。那人正靠在海滨大道的绿色栏杆上,栏杆下面是铺满圆卵石的海滩。斯派塞猛地转过自己汗津津的脸,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克拉布?”
“回来不是挺好吗?”克拉布说。他是一个年轻人,身穿紫红色外衣,肩膀活像衣架子,腰细细的。
“那回我们把你撵走,克拉布,我以为你不会再露面了。你变样啦!”克拉布的头发除根部以外都成了胡萝卜色,鼻梁也挺了,还留着疤痕。他曾经是个犹太人,可是一个理发师和一个外科医生改变了他的犹太人容貌。“生怕不换一换自己的嘴脸会让我们认出来吧?”
“嗬,斯派塞,我还会怕你们这帮小子?用不了几天,你们就得称我‘先生’了。我现在可是科里奥尼的左膀右臂呢!”
“我倒一向听说他是个左撇子,”斯派塞说,“等平基知道你回来,就有你受的。”
克拉布哈哈一笑。“平基在警察局。”他说。
警察局!斯派塞的下巴耷拉下来,他走开了,那只橙色的鞋子在石板路面上滑了一下,脚上的鸡眼钻心地痛。他听见克拉布在他身后大笑,一股死鱼味钻进他的鼻孔,他好像生病了。警察局,警察局!这个词就像一个把毒素注入每一根神经的脓包。他回到弗兰克旅店时,那里一个人都没有。他吃力地、吱吱嘎嘎地走上楼梯,经过那朽烂的楼梯扶手,朝平基的房间走去。房门敞开着,从墙上的挂镜上一眼就能看到屋子里空荡荡的,除了撒在地板上的面包屑,没有留下任何信号。要是一个人突然被叫走了,他的屋子大概就会是这副样子。
斯派塞站在衣柜前(胡桃木色的油漆涂得很不匀称),抽屉里没有表示平安无事的字条,也没有警示危险的信号。他上下瞧了一遍,脚上的鸡眼发出阵阵刺痛,穿透全身钻进了脑袋。忽然,镜子里露出了他自己的一张脸:根部已花白的粗粗黑发,脸上一粒粒细小的疱疹,布满血丝的眼球。他觉得自己仿佛正注视着银幕上的一个特写镜头,脑子里一下子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只有一个爱打小报告的人,一个暗中向警察告密的人,才会有这样一副相貌。
他走出这间屋子,面包屑在脚下咔嚓咔嚓地响着。他对自己说,他不是一个告密的人;平基、库比特、达娄,他们都是他的弟兄。他不会拆他们的台——尽管这次杀人的事并不是他干的。他从一开始就反对这样干,他只不过是放了那些卡片,只不过是知道内情罢了。他站在楼梯口,顺着那摇摇欲坠的楼梯扶手往楼下望去。他宁可杀死自己也不想告密,他对着空荡荡的楼梯口喃喃自语,不过他心里知道自己实在没有那样的勇气。还是赶快逃走的好。他怀着思乡之情回想起诺丁汉和一家他熟悉的酒馆,一家他曾希望一攒足钱就买下来的小酒馆。诺丁汉,那是个好地方,那里空气也好,根本没有这种吹在干燥的嘴上像针扎一样刺痛的咸风,那里的姑娘都很善良。如果他能逃走——但是其他人绝不会让他走:他了解的内情太多、太清楚。如今他一辈子也离不开这伙人了。他顺着楼梯望下去,望到那个小小的门厅,那块亚麻油地毡,那架搁在门边托架上的老式电话机。
他正瞧着,电话铃响了起来。他带着恐惧和疑惑盯着楼下的电话机。再有什么坏消息,他可受不了啦!他们都跑哪里去了?莫非都一个个不声不响地溜走,把他给甩了?就连弗兰克也不在地下室。有一股焦味,似乎他留下烧烫的熨斗走了。电话铃响个不停。让它去响吧,他心想,到时候他们总会腻烦的。这一切该死的下流勾当干吗都得要我干呀?电话铃响啊,响啊,响个不停。这个打电话的人也真不容易腻烦。他走到楼梯口,听到这幢静悄悄的房子里到处都响着烧硬橡皮的嗞嗞声,不禁皱了皱眉头。“坏就坏在我的年纪已经不适合了,”他大声说,仿佛是在练习要对平基这伙人做的演讲,“我玩不了这种把戏了。我该养老了。瞧我的头发。我头发都白了,不是吗?我该养老了。”然而,唯一的答复就是那丁零丁零响个不停的电话铃声。
“为什么不能有人来接一下这该死的电话啊?”他冲着楼梯大喊,“莫非什么事都得我干吗?”这时,他仿佛看见自己往一只小孩玩的沙桶里丢了一张卡片,往一只底朝天的船下塞了一张卡片,而这些卡片都是可以把他送上绞刑架的。忽然,他强装出愤怒的样子奔下楼梯,一把抓起话筒,大吼一声:“喂,喂,你是谁呀?”
“是弗兰克旅店吗?”一个声音说道。他一下子听出了那个声音。是斯诺酒馆的那个姑娘。他惊慌地放低话筒等了一下,一个细微的小女孩嗓音从话筒小孔里冲他传来:“劳驾,我要平基听电话。”他感到好像听电话也会暴露他的身份似的。他又听了一次,那个声音急不可待地重复了一遍:“是弗兰克旅店吗?”
斯派塞把嘴移开话筒,很不自然地卷起舌头,装出沙哑、含糊的声音答道:“平基出去了。你有什么事?”
“我要跟他讲。”
“我跟你说了他出去了。”
“你是谁?”那姑娘忽然用惊慌的语气问道。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你是谁?”
“我是平基的朋友。我得找到他。有急事!”
“我帮不了你的忙。”
“劳驾。你一定得找到平基。他关照过,要我马上告诉他,要是——”那声音渐渐消逝了。
斯派塞对着话筒大喊。“喂。你到哪里去了?要是什么呀?”没有答复。他把话筒紧紧贴到耳朵上倾听,没有说话的声音,唯有电话线里传来嗡嗡声。他使劲摇了几下电话。“总机,喂,喂,总机,”那声音冷不丁地又响了起来,仿佛有人把唱针放到唱片上了。“你还在吗?对不起,你还在吗?”
“我当然还在。平基关照过你什么啊?”
“你得找到平基。他说过他要知道。是个女人。她同一个男人来过这里。”
“你是什么意思——一个女人?”
“打听情况。”那声音说。斯派塞放下话筒。不管那姑娘还有什么别的话要说,都被闷死在电话线里了。找到平基?找到平基管什么用?倒是别人早就把他找到了。而库比特和达娄呢,他们连个信息都没给他就偷偷溜了。即使他真的告发他们,也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他不想去告发。他不是一个爱打小报告的人。他们都认为他是胆小鬼。他们准以为他会告发的。他甚至连这么一点儿信誉都得不到……几滴自怜的泪珠从那枯老的泪腺里挤了出来。
“我得想一想,”他反复对自己说,“我得想一想。”他打开通到街上的门,走了出去。他甚至没有回到楼上把帽子取来。他的头顶只有几根细细的头发,夹杂着不少头皮屑,显得又干又硬。他快步走着,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只是行走在布赖顿每一条跟海滨大道衔接的马路上。“我已经老了,玩不了这种把戏了;我得离开,到诺丁汉去。”他想要独自待一会儿,便走下石阶,来到海滩平地上。这是商店提早打烊的日子,海滨散步场下边每一家临海的小商店都关着门。他时而走在沥青路的边上,时而拖着脚走在布满圆卵石的海滩上。“我不会告密的,”他对那一涨一落的海潮默默自语,“那件事不是我干的,我从来就不想杀死弗雷德。”他走进码头下边的阴影中,正当阴影落下时,有个廉价摄影师用一架盒式相机咔嚓一声给他拍了一张快照,然后把一张单子塞到他手里。斯派塞没有理会。一根根铁柱子沿着湿漉漉的失去光泽的卵石海滩排过去,支撑着他头顶上的微型摩托车赛车道,射击房,西洋镜机器,机械模型,还有“算命机器人”。一只海鸥穿过两根柱子径直冲他飞来,活像一只被困在教堂里的受惊小鸟,然后盘旋着飞出昏黑的铁棚,冲进了阳光。“我不会告密的,”斯派塞说,“除非我不得不……”他被一只破靴子绊了一下,连忙用手扶住石头,才没有跌倒。那些石头只能尝受大海的寒冷,在这些柱子下面从来不曾得到太阳的温暖。
他心想:那个女人——她怎么会知道的——她打听情况是想干什么?我本来就不希望他们杀死黑尔,要我跟别人一起上绞刑架是不公平的,我告诉过他们别这样干。他走到外面阳光下,重新登上海滨大道。只要那些警察看出一点儿苗头,他自忖道,他们准会在这条路上走一走的,他们总会把犯罪经过重演一遍的。他在码头的旋转式栅门和那个女厕之间选了一个地方站好。周围人不多,如果有探子出来活动,他能够轻而易举地认出他们。那一头是皇家阿尔比恩酒店,从格兰德广场到老斯泰因路,他都能看清。英皇阁[27]的淡绿色圆顶仿佛飘浮在灰蒙蒙的树梢上。这一天不是周末,游客稀少。在这个炎热的下午,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每一个从水族馆下面、从准备好举行舞会的白色平台下面走进小拱廊的人。拱廊位于大海与石墙之间,有几家廉价商店,卖的是布赖顿棒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