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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赖顿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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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在台阶底下等候。这幢市政大楼像阴影似的笼罩着他——楼里有许多部门:登记出生和死亡的,办理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收纳地方税和国家税的。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某个地方,就是办结婚登记的那个房间。他瞧了瞧手表,对普鲁伊特先生说:“叫她见鬼去吧。她来晚了。”

普鲁伊特先生说:“这是新娘的特权。”

新娘和新郎——一匹母马和一匹为之效劳的种马——好像一把锉刀锉着金属,又像一只疼痛的手触摸着天鹅绒。小伙子说:“我和达娄——我们过去接她。”

普鲁伊特先生在他们身后喊道:“要是她从另一条路来呢?万一你们同她错过……我就在这儿等着吧。”

他们往左一拐,走出了这条市政大街。“她不会走这条路吧。”达娄说。

“咱们没必要听她摆布。”小伙子说。

“现在你已经逃不掉了。”

“谁想逃啦?我走几步活动活动总可以吧?”他停下,紧紧盯着一个小小的报刊亭的窗子里——两管收音机,到处都是这种粗鄙的东西。

“见到库比特了吗?”他问道,眼睛盯着报刊亭里。

“没有。”达娄说,“别的弟兄也都没见到他。”

他在报刊亭里看到的是一些日报和地方报,一份刊满新闻标题的报纸广告,还有市议会的现场报道:“黑岩公园发现一女子溺水”“克拉伦斯街发生撞车事故”;还有一本介绍美国西部的杂志,一本《电影爱好者》画报。在那些墨水壶、自来水笔、野餐用的纸盘子和粗鄙的小玩具后面摆着一些著名性学专家的著作。小伙子目不转睛地看着。

“我知道你的心情。”达娄说,“我自己也结过一次婚,是有点儿叫人心里七上八下的。这就叫神经质。嗨!”达娄说:“我甚至真去买了一本这样的书,可那里面说的没有一样是我不知道的。除了关于鲜花的那一段。鲜花的雌蕊。你真不敢相信花也会搞出那么有趣的把戏来。”

小伙子转过身,张嘴想说话,却又啪的一声咬紧了牙齿。他带着恳求和恐惧的神情望着达娄。要是凯特在的话,他心想,他就能说出口了——不过,要是凯特在的话,他也就没必要说了……他也不会扯上这种事情了。

“还有蜜蜂……”达娄刚开口就打住了话头,“怎么啦,平基?你脸色不太好呢。”

“那些套路我也知道的。”小伙子说。

“什么套路?”

“那些套路还用你教我吗?”小伙子突然发起火来,气冲冲地说,“以前每个礼拜六晚上我都瞧见的!在床上折腾来折腾去……”他的目光往旁边一闪,仿佛瞧见了什么骇人的怪物。他压低嗓音说:“我小时候曾经发誓要当神父。”

“神父?你当神父?真有意思。”达娄说。他不相信地笑了几声,局促不安地挪了挪脚,结果那只脚踩到了一堆狗粪上。

“当神父有什么不好?”小伙子问道,“神父起码知道那些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们躲开了——”他嘴张得老大,下颌耷拉下来,看上去像要哭出来似的。他发疯似的伸出双手朝报刊亭的窗子打去——发现一女子溺水,两管收音机,《婚后激情》,太吓人了——“躲开了这种把戏。”

“开心又有什么不对的呢?”达娄一边顶撞了他一句,一边在人行道上刮擦自己的鞋子。小伙子听到“开心”这个词便像得了疟疾似的哆嗦了一下。他说:“你不知道安妮·科林斯吧?”

“从来没听说过。”

“她过去跟我在同一个学校念书。”小伙子说。他顺着灰蒙蒙的街道望了一眼,又瞧了瞧《婚后激情》这本书前面的橱窗玻璃,玻璃上又一次映出了他那张年轻、无望的脸。“她把脑袋搁到了铁轨上,”他说,“在哈索克斯附近。因为有雾,七点五分那趟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开出时晚点了,她不得不等了十分钟。她的脑袋给轧掉了。那年她才十五岁,肚子里已经有个孩子,她知道生孩子是什么滋味。两年前她就生过一个了,要是好好查一下,或许能查出十几个小伙子都有嫌疑。”

“这种事确实会有,”达娄说,“玩这种把戏就可能落得这个下场。”

“我读过一些爱情小说。”小伙子说,他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健谈过,他的眼睛还盯着橱窗里那些带有褶边的纸盘子和那些两管收音机——精致与粗鄙的混合物。“弗兰克的老婆常看这种书。你也知道是什么样的。‘安吉利娜太太用亮闪闪的眼睛看着马克爵士。’他们的举止实在叫我感到恶心,比另一种事还要恶心。”——达娄看到小伙子说到自己的恐惧时突然有了滔滔不绝的口才,他感到十分惊诧——“都是藏在柜台下边卖的那种东西。斯派塞以前常买。写的是姑娘怎样挨揍,一丝不挂地站在小伙子面前,害羞地弯下腰……统统是一码事。”他边说边把他狠毒的眼光从橱窗上移开,在这条又长又破败的街道上一点一点地移过去——一股鱼腥味,肉铺门口的人行道上撒满了木屑,上面挂着一块块鲜肉。“这就是开心。就是那种把戏闹的。”

“人类总得延续下去。”达娄忐忑不安地说。

“为什么?”小伙子问。

“你用不着问我,”达娄说,“你知道得最清楚了。你是天主教徒,不是吗?你是相信……”

“我只信撒旦。”小伙子说。

“我不懂拉丁文。我只知道……”

“行啊,”小伙子说,“说出来听听吧。达娄的信经。”

“凡事别做得太过分,这世界还是挺不错的。”

“就这些吗?”

“时间不早了,你该到登记处去了。听那钟声——敲两点了。”咔嚓、咔嚓的钟摆声戛然停下来,接着当、当敲了两下。

小伙子绷紧的脸重又放松了,他把一只手搭到达娄肩上。“你是好样儿的,达娄。你懂得很多。告诉我——”他的手落下来。他越过达娄朝街上望了望,万念俱灰地说:“瞧,她来了。她在这条街上干什么呀?”

“她也一点儿不着急。”达娄这样评论了一句,一边望着那个瘦小的身影慢慢走近。相隔一段距离,她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岁数还小。达娄说:“不管怎么说,普鲁伊特能搞到特许结婚证,真是够能干的。”

“父母同意,”小伙子无精打采地说,“完全符合道德标准。”他望着那个姑娘,仿佛望着一个他不得不见的生人。“再说,你也看得出这里头还靠着点儿运气。我没有出生登记。他们哪儿也找不到,就给我添了一两岁。没有父母,没有监护人。这是老普鲁伊特编造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她已是一身新婚打扮,摘掉了小伙子不喜欢的那顶帽子,穿着一件新雨衣,脸上抹了点儿粉,嘴上还涂了些廉价口红。她看上去活像人们在某个丑陋的教堂里见到的那种花里胡哨的小雕像——就是给她戴上一顶纸王冠,或者佩上一颗画出来的心,也不会显得奇怪。你可以向她祈祷,但是别指望得到什么答复。

“你去哪儿了?”小伙子问道,“你不知道自己来晚了吗?”

他们俩连手都没有碰一碰。一种可怕的礼节把他们隔开了。

“对不起,平基。你知道,”她羞愧地道出真情,仿佛是在承认她同平基的敌人谈了话似的,“我到教堂去了。”

“去干什么?”他问。

“我也不知道,平基。我心里乱得很。我想我该去做一次告解。”

他冲她笑了笑:“告解?多有意思。”

“你知道,我是要——我觉得——”

“看在基督的分儿上,你到底要什么?”

“我要在同你结婚的时候能蒙受天恩。”她根本没有理会达娄。“蒙受天恩”这个神学词语从她口中说出显得奇怪,好像是在卖弄学问似的。他们是一起站在这条灰暗街道上的两个天主教徒。他们互相了解。她使用的是通用于天国和地狱的词语。

“那你告解了吗?”小伙子问。

“没有。我去了,按响了铃,说要找詹姆斯神父。可就在那会儿我想起来了,告解一点儿用都没有。我就走了。”她又害怕又得意地说,“我们要犯的是一个该下地狱的重罪。”

小伙子用郁郁不快的口气说道:“往后不管什么时候再去告解都没用了——只要我们俩都还活着。”痛苦这门学问他已经学到家了——先是抛下了学校里扎人用的圆规,后来也不用刮胡刀片了,现在他感到连谋杀黑尔和斯派塞也都是微不足道的行为,都是小孩玩的游戏,而他早已不干这种孩子气的事了。谋杀的结局也不过是走向这样的堕落而已。他对自己的威力充满敬畏。“咱们还是走吧。”说罢,他带着几乎是温柔的神态碰了碰她的手臂。他产生了一种需要她的感觉,这种感觉过去也有过一次。

普鲁伊特先生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笑脸招呼他们。他说的每一句笑话似乎都是在法庭上别有用意地说给地方法官听的。在办理公共事务的宽敞大厅里有一股消毒剂的味道——从这个大厅顺着走廊就能到达死亡和出生登记处。四面的墙壁像公共厕所里一样砌着瓷砖。不知谁掉落了一朵玫瑰花。普鲁伊特先生马上不准确地引述了这么几句:“玫瑰,一路都是玫瑰,却从来没有一枝紫杉。”[43]一只柔软无力的手抓住小伙子的胳膊肘给他领路:“不,不,不往那儿走,那儿是收税处。那是往后要去的地方。”普鲁伊特领着他们走上很大的石头台阶。一个办事员拿着一些印好的表格走过他们身边。“我们这位新娘在想些什么啊?”普鲁伊特先生问。她没有作答。

只有新娘和新郎可以登上圣殿的台阶,跪在圣殿的围栏里,身边只有神父和圣饼。

“父母来吗?”普鲁伊特先生问。她摇了摇头。“事情好就好在,”普鲁伊特先生说,“一会儿就办完了。只要在那条虚线上签个名就成。在这儿坐下吧。还没轮到我们,得等一会儿,你们知道的。”

他们坐了下来。角落里有一个拖把靠在瓷砖墙上。一个办事员的脚步声在通向另一条过道的像结着冰似的地面上哧溜哧溜响着。不一会儿,一扇褐色大门开了,他们瞧见门里坐着一排办事员,个个连头都没有抬。一个男人和他妻子从门里出来,走到过道上。有个女人跟在他们身后,拿起那个拖把。那个男的——是个中年人——对她说了声“谢谢”,给了她六便士。他又说:“这样我们就能赶上三点十五分那趟车了。”那女的脸上显出一丝惊诧、困惑的神情,看不出任何像失望那样明确的迹象。她戴着一顶棕色草帽,夹着一个公文包。她也到了中年。她也许是在想:“莫非过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就是这么个结局?”他们隔开一些距离走下了宽大的台阶,好像是在逛商店的两个陌生人。

“轮到我们了。”普鲁伊特先生说着,敏捷地站了起来。他带头穿过办事员工作的那个房间。谁也没有费心抬起头来瞧一眼他们。办事员的笔尖平滑地写出一个个数字,不停地写着。登记员在一间墙壁像诊所一样涂成绿色的小小里屋等着。屋里有一张桌子,靠墙摆着三四把椅子。在她的想象中,结婚根本不是这副样子的——有那么一会儿,这种政府主持的结婚仪式的阴冷和清寒使她感到灰心丧气。

“早上好。”登记员说,“请证人坐下好吧——你们两位——”他招招手要他们到桌边去,一边透过金边眼镜后面的漠然目光煞有介事地注视着他们——看来他多半是自以为同神父的职责沾上了边。小伙子的心怦怦直跳。此时此刻的现实使他厌恶,他满脸阴沉,一副蠢相。

“你们两位都那么年轻。”登记员说。

“手续已经办妥了,”小伙子说,“这个你就用不着说了,什么都办妥了。”

登记员极其厌恶地瞥了他一眼,然后说:“跟着我说。”接着一口气说了下去:“我庄重宣誓我们的婚姻没有任何违背法律之处。”他说得太快,小伙子跟不上。登记员厉声说:“这很简单呀!你只要跟着我重复……”

“说慢点。”小伙子说。他恨不得伸手去抓住说誓词的速度,叫它慢一点儿,但它还是飞速急驰,转眼之间,也就几秒钟的事,他已在复述誓词的最后一句了:“我的合法婚姻的妻子。”他竭力把这一句说得漫不经心,眼睛不去看罗丝,可是这几个字还是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让他感到耻辱。

“没有戒指吗?”登记员没好气地问道。

“我们不需要戒指。”小伙子说,“这里又不是教堂。”他心里感到已经永远不可能从自己的记忆中抹去这间阴冷的绿屋子和这张毫无表情的面孔了。他听见罗丝在他身旁跟着宣誓:“我请求此刻在场的人士做证……”不一会儿就听见了“丈夫”这个词,他猛地抬起头瞧了她一眼。如果她脸上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他准会一个耳光打过去。然而他见到的只是惊讶的神色,仿佛她是在读一本书,没想到这么快就读到了最后一页。

登记员说:“你们在这上面签个名。手续费是七先令六便士。”他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淡漠神气,普鲁伊特先生在口袋里摸索起来。

“在场的人士,”小伙子说着,苦笑了一声,“就是指你们呀,普鲁伊特和达娄。”他抓起钢笔,市政府的钢笔尖划破了纸,积起一团纤维毛茸。从前——他忽然想到——人们是用自己的血在这样的契约上签名的。他退到后面,瞧着罗丝笨拙地签上名——以两个人的永遭天谴换来他暂时的安全。他深信不疑地认定这是将被罚入地狱的弥天大罪,但他内心却充满着一种阴暗的狂喜和得意。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一个完全成熟了的男人,连天使也会为他洒泪。

“在场的人士,”他又说了一遍,毫不理会那个登记员,“走,喝酒去。”

“哟,”普鲁伊特先生惊讶地说,“没想到这话会从你的嘴里说出来。”

“嘿,不信你问问达娄吧,”小伙子说,“这几天我已经喝酒啦!”他朝罗丝瞟了一眼,说:“现在我没有不干的事了。”他挽起罗丝的胳膊,带头走出屋子,朝那铺着瓷砖的过道和宽大的台阶走去。那个拖把已经不见了,那朵花也叫人捡走了。他们一出门,立刻就有一对男女站了起来——生意真兴隆。他说:“这就是婚礼。还有比这更妙的吗?我们成了——”他本想说“夫妻俩”,可是他的大脑一想到这个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便退却了。“咱们得庆祝一下。”他说。但马上就像个上了年纪的亲属总是不识趣地接别人话茬儿似的在自己脑子里问了句:“庆祝什么呀?”他立刻想起了那个四仰八叉躺在蓝西亚牌汽车里的姑娘和渐渐降临的漫漫长夜。

他们来到了街角另一边的酒吧。快到打烊时间了,他请客给他们几位男士买了几品脱苦啤酒,罗丝要了一杯波特酒。跟着那个登记员宣过誓之后,她还一直没有开口说话。普鲁伊特先生快速朝四周扫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好他的公文包。从他穿着的黑色条纹裤子来看,他倒真像是在参加婚礼。“恭喜新娘。”他以诙谐的语气说道,可是他的诙谐还没有表现出来就消失了。仿佛是他刚想同一位地方法官开个玩笑,却马上感觉出对方的冷眼拒绝,于是这张上了岁数的脸立刻又恢复镇定,摆出一副严肃的神情。他恭敬地说:“祝你幸福,亲爱的。”

罗丝没有搭理他。她正在一面贴有“特烈黑啤酒”广告的镜子里端详自己的脸。在这个满是啤酒龙头的新布景的衬托下,这张脸显得陌生,像是担负着异常重大的责任。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啊?”达娄问她。小伙子端起苦啤酒抿了一口,第二次尝到这苦涩的滋味——这种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东西却只使他感到反胃,堵在嗓子眼咽不下去。他愠怒地瞧了罗丝一眼,只见她默默无言地瞪着他的两个伙伴,他便又一次领悟到她跟自己是如何相辅相成的。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的想法无人觉察地刺激着他的神经。他得意而又恶毒地说:“我能告诉你们她在想什么。她是在想,婚礼不够体面。她是在想——这可不是我事先想象到的。我猜得对不对?”

她点了点头,手里捧着那杯波特酒,好像还没有学会应该怎么喝。

“我以我身崇拜你,”他对她背诵起了祷词,“以我一切尘世的财物……还有,”他边说边转向普鲁伊特,“我给她一个金币。”

“到时间了,先生们。”酒吧侍者喊了一声,一边把剩在杯子里的酒倒进铅水槽,再用一块发霉的布擦干杯子。

“我们是在圣殿上,你没看见吗,和神父在一起……”

“喝干了吧,先生们。”

普鲁伊特先生不安地说:“在法律面前任何婚礼都是一样有效的。”他朝那姑娘点了点头,鼓励她打起精神来,而那姑娘正用一双空洞而幼稚的眼睛望着在场的所有人。“你已经正式结婚了。相信我吧。”

“结婚了?”小伙子说,“你把这叫作结婚?”他咕嘟一声吐出一口带有啤酒味的痰。

“别急,”达娄说,“给这个姑娘一个机会吧。你做事不必太过分。”

“快喝吧,先生们,把你们的酒喝干吧。”

“结婚了!”小伙子又说了一遍,“问问她吧。”两个陪客有些惊恐,鬼鬼祟祟地喝干了酒。普鲁伊特先生说:“好吧,我要走了。”小伙子不屑地打量着这两个人;他们什么也不懂,他又一次感受到他与罗丝才是心灵相通的——她也知道这个晚上根本没有任何特殊意义,根本就没有过什么婚礼。他用粗暴但还算客气的语调说:“行了,咱们走吧。”说罢,他抬起一只手去抓罗丝的胳膊——忽然一眼瞥见了那面镜子(特烈黑啤酒)里的双人映像,那只手便又垂下了。他在镜子里见到的俨然是一对已婚夫妇的形象。

“去哪儿?”罗丝问。

去哪儿?这个问题他还没想过——你总得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去呀——蜜月,在海滨度周末,当年他母亲摆在壁炉架上的那件来自马加特海滨的礼物;从一个海滨到另一个海滨,换一个码头。

“回头见。”达娄说。他在门口停了一下,遇到了小伙子的目光——询问,求助,茫然无知——他连忙跟在普鲁伊特先生后面嬉皮笑脸地挥挥手溜走了,把平基和罗丝两个人留在身后。

仿佛这是他们俩第一次单独在一起,虽说那个酒吧侍者还在一旁擦拭着酒杯,而那次在斯诺餐馆的屋子里算不上是真正单独在一起,去海边“太平港”野外的那次也算不上——相比之下,只有现在才算是两个人真正单独在一起了。

“咱们还是走吧。”罗丝说。

他们站在人行道上,听见王冠酒吧的大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上了锁——一根门闩吱吱嘎嘎地插上了。他们感到仿佛是被关到了一个混沌无知的伊甸园外面。在这一边,除了经验便没有什么可以盼望的了。

“咱们去弗兰克旅店吗?”姑娘问。眼下正是最繁忙的下午突然出现沉寂的那种时刻——没有电车铃声,没有从终点码头传来的轮船汽笛声,只有一群鸟儿扑扇着翅膀飞到老斯泰因路的上空,然后在空中盘旋起来,仿佛地面上发生了一起罪案。他眷恋地想起了弗兰克旅店的那间屋子——他一丝不差地知道往哪儿一伸手就能摸到肥皂盒里的钱;那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没有一丁点儿陌生的东西;那间屋子分享着他苦涩的童贞。

“不去!”他说,随着午后的种种喧嚣嘈杂声重又响起,他又说了一遍,“不去!”

“那去哪儿呢?”

他带着绝望的怨恨笑了笑——想想看,如果不把一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女郎带到环球酒店去,要么周末乘坐普尔曼卧铺列车远道而来,要么开一辆猩红色的双人座敞篷汽车越过丘陵飞驰过来,你还会带她去哪儿呢?洒着昂贵的香水,裹着豪华的皮毛大衣,如同一艘新上过漆的游艇一般驶进那家大酒店——为了夜里要做的那个勾当,总得摆摆气派。他拉长了脸,像修炼苦行似的忍受了罗丝的寒碜。“咱们去环球酒店订一套房间。”他说。

“别开玩笑,说真的,去哪儿?”

“你不是听见了吗——环球酒店。”他火气上来了,“你觉得我不够格吗?”

“你够格的,”她说,“可是我不够。”

“咱们就去那里,”他说,“我付得起钱。那地方最合适。以前有个名叫——尤金妮的女人常去那儿,所以那里的椅子上有王冠。”

“那是谁?”

“一个外国婊子。”

“那你去过那儿吗?”

“我当然去过啦!”

她忽然双手合拢,做出一个激动的姿势。“我做梦也——”她刚开口,却又冷不丁抬起头来,想看看他是不是闹了半天只是在嘲弄她。

他神气活现地说:“车子在修。咱们走着去吧,随后我派人去拿我的行李箱。你的呢?”

“我的什么?”

“你的行李箱。”

“破了,很脏……”

“算了,”他拼命装得大模大样地说,“我给你另买一个。你的东西呢?”

“东西……”

“老天爷,你真笨!”他说,“我指的是……”可是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夜晚,他的舌头顿时僵住了。他大摇大摆地沿人行道走去,下午的阳光在他脸上渐渐消退。

她说:“我什么东西也没有……只能这副样子嫁给你。我要他们给我一点儿钱,他们就是不给。他们有这个权利,钱是他们的。”

他们俩隔开一英尺走在人行道上。她说的这几句话带着试探的目的刮擦着隔在他们之间的无形障碍,仿佛一只鸟儿的爪子在抓挠着窗玻璃。他能感觉出她每时每刻都在设法抓住他,就连她的谦卑在他看来也似乎是个陷阱。那个匆匆收场的草率仪式是他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她却不明原委,她还以为——真是天晓得!——他是需要她呢。他粗声粗气地说:“你别以为会有什么蜜月,那是胡闹。我忙得很。我有很多事要做。我得……”他欲言又止,以一种惊慌求助的眼神看着她——但愿这不会带来什么变化。“我得经常出门。”

“那我就等着。”她说。他已经看到了那种结婚多年的穷苦人特有的耐心正在她的身上滋生出来,好像一个人养成了第二种性格,一个透明体的后面映出了一个谦卑而不知羞耻的身影。

他们走到了海滨大道,夕阳往后退了一步,海上显现出耀眼的波光。她喜滋滋地望着大海,仿佛这已经不是平时见到的大海了。他说:“你爸爸今天说什么了?”

“他什么也没说。他心里有气。”

“那个老女人呢?”

“她也有气。”

“他们都收下钱了。”

他们在海滨大道上走到环球酒店的对面停下了脚步,在这幢庞大的建筑物下面互相挨近了几英寸。他还记得那个服务生一声声喊着一个名字,记得科里奥尼先生的纯金烟盒……他按捺住内心的不安,慢慢地小心说道:“嗯,咱们应该去那里舒坦舒坦。”他抬手拉了拉上衣和那条皱巴巴的领带,笨拙地耸起自己窄小的肩膀,说了声:“走吧。”罗丝隔开一步跟在他身后,穿过马路,登上了宽大的台阶。两位老妇人在夕阳下坐在露台上的藤椅里,脸上严严实实地裹着头巾。她们显出一副在这里绝对安全的神态,说话时都不看对方,只是平静地把她们的话语抛进你知我知的空气中。“说起威利嘛……”“我可一向喜欢威利。”小伙子走上台阶时,故意弄出很大声响。

他踏着厚厚的绒地毯走向前台,罗丝紧跟在后。前台没有人。他气呼呼地等着——这是一种人身侮辱。一个服务生冲着休息厅喊了几声:“派因考芬先生,派因考芬先生。”小伙子等着。电话铃响了。大门重又转开,他们听见坐在门外的其中一位老妇人说:“这对贝斯尔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接着,一个身穿黑色上衣的男人走过来说:“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吗?”

小伙子怒气冲冲地说:“我已经在这儿等了——”

“你怎么不按铃呢?”这个前台登记员冷冷地说了句,随即打开一本很大的登记册。

“我要一个房间,”小伙子说,“双人间。”

登记员瞪了一眼他身后的罗丝,然后翻了一页。“我们这里没有空房间了。”他说。

“该付多少钱就付多少,我不在乎的。”小伙子说,“套间也成。”

“全住满了。”登记员头都没抬说道。

刚才喊叫着找人的那个服务生端着一只托盘回来了,停下脚步瞧着他们。小伙子压低嗓门气呼呼地说:“你们不能不接待我。我的钱跟别人的一样顶用……”

“你说得很对,”登记员说,“可碰巧我们没有空房间了。”他转身拿起了一瓶胶水。

“走吧,”小伙子对罗丝说,“咱不稀罕这臭地方。”他转身大步走下台阶,从那两位老妇人身旁经过,屈辱的泪水直往他的眼眶里挤。他感到一阵疯狂的冲动,恨不得向所有这些人大喊: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我是杀过人的,我可以杀了人照样逍遥法外!他只想吹嘘一通:他跟任何人一样住得起这家酒店——他有汽车,有律师,银行里还存着两百镑……

罗丝说:“要是我有个戒指的话……”

他怒不可遏地说:“戒指……什么样的戒指?咱们又没结婚。别忘了这个,咱们没有结婚。”可是一走到外面人行道上,他便竭尽全力克制住自己的愤怒,悲哀地想起自己还要扮演角色——法庭不能逼迫妻子提供证据,但是要防止妻子跟你作对就只能用——爱情,也就是情欲,他满腹酸楚而又恐惧地想到这里,便又转身面对她,假惺惺地赔起了不是。“我是生那些人的气。”他说,“你也看到了,我是答应你的……”

“我不在乎。”她说。就在这时,她忽然瞪大眼睛,满脸惊诧地提出了那个莽撞的要求:“今天无论如何不能扫兴。”

“咱们得找个地方。”他说。

“哪儿都可以——弗兰克旅店行吗?”

“今晚不行,”他说,“今晚我不想要那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在身边。”

“咱们会想出个地方来的。”她说,“天还没黑呢。”

平常在这个时间里——没有举行赛马会,也不需要去见任何人谈生意——他总是四仰八叉躺在弗兰克旅店的床上。他会吃一盒巧克力,要么吃一个香肠面包卷,望着太阳在烟囱帽上移动,不知不觉睡着,过一会儿醒过来,再吃点儿东西,随着夜色渐渐溜进窗户,重新入睡。然后,他那些弟兄便带着当天的晚报回来了,生活便重又开始。但是眼下他却茫然无措,他不知道如何度过这么长一段不是他单独一人的时光。

“哪天,”她说,“咱们还像上回那样去野外玩吧……”她望着远处的大海,盘算起了将来……小伙子仿佛能看到岁月像潮水似的在她眼前一年一年地滚滚而去。

“你说怎么就怎么。”他说。

“咱们到码头上去吧。”她说,“那天晚上咱俩去过后,我一次也没去过——你还记得吧?”

“我也没去过。”他不慌不忙地随口撒了个谎,立刻想起了斯派塞,想起了那天大海上的黑夜和闪电——一件事情就那样开始了,他总也看不到哪里是结局。他们穿过了旋转式栅门;四周人很多,一排垂钓者凝视着漂浮在碧波上的浮子,海水在他们脚下哗哗流动。

“你认识那个女的吧?”罗丝问。小伙子神情木然地扭过头去。“哪儿?”他说,“这里的女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那边,”罗丝说,“我敢打赌她是在说你。”

那张又肥又蠢、满是雀斑的脸又飘回到了他的记忆里,就像水族馆里一条奇形怪状的大鱼在用鼻子顶着鱼缸的玻璃——危险——是从别的海洋游来的带毒刺鱼。弗雷德曾在海滨大道上同她搭过腔,他自己也曾走到她们跟前去过,后来她还提供过证词——他记不起她都说了些什么了——反正是些无关紧要的话。此刻她正打量着他,还用胳膊肘捅捅身边那个脸色苍白的女伴。她在谈论他,天晓得在造些什么谣。我的天哪!他思忖道,莫非真要来个大屠杀不成?

“她准认识你。”罗丝说。

“我从没见过她。”他撒谎道,继续往前走去。

罗丝说:“跟你在一起真带劲儿。谁都认识你。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嫁给一个有名气的人。”

接下去会是谁呢?他一个劲儿地想,接下去还会是谁呢?一个垂钓者从他们走过的那条小径往后退了几步,把钓线甩了几圈,远远抛了出去。一个白浪卷住了浮子,将它送回到了岸边。在码头上阳光照不到的一边很冷,有一道玻璃墙隔开,一边还是白天,另一边夜幕已经降临。“咱们到那边去吧。”他说。他又想起了斯派塞的情人塞尔维娅,闹不清那天他为什么撇下她在汽车里逃走了呢?该死的,她毕竟还是会玩这套把戏的。

罗丝拉住了他。“瞧,”她说,“你肯送我一个那样的东西吗?作纪念品,花不了多少钱,”她说,“六便士就够了。”原来那里有一个像电话间似的玻璃小亭子。“录下你自己的声音。”门上写着这样一行字。

“算了吧,”他说,“别傻里傻气的。那东西有什么用?”

他第二次领教到了罗丝突然不负责任地发泄起怨恨来。她本来就傻里傻气,脑子迟钝,还多愁善感——可是一下子她又变得危险可怕了。上回是一顶帽子引起的,这回是一张留声机唱片。“那行,”她说,“你走吧。你从来就没给过我一样东西。就连今天这样的日子你都不给。你要是不需要我,干吗不走呢?干吗还缠着我不放?”

周围的人纷纷转过头来瞧他们——瞧他那张恼羞成怒的脸,瞧她发泄那无望的怨恨。“你到底干吗要跟我好呢?”她冲着小伙子大喊。

“看在基督的分儿上……”他说。

“我宁可淹死算了。”她刚一开口,小伙子连忙打断她的话头。“你要唱片,我给你嘛。”他紧张地笑了一下。“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犯傻了,”他说,“你为什么要听我录在唱片上的声音呢?往后你不是每天都能听见我说话吗?”他使劲捏了一下她的胳膊。“你是个好姑娘。对你我没有不肯给的东西。你说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他心里却在想:她已经在耍性子逼我了……这要持续多久啊?“你刚才说的只是气话吧?”他好声好气地哄她。因为拼命想装得和颜悦色,他像个老头子似的脸上起了一道道皱纹。

“刚才我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她说,带着一副他猜测不透的表情避开了他的眼睛,隐晦而绝望。

他感到如释重负,只是有些勉强。他不喜欢在唱片上录下声音,这使他想到指纹。“你是真的要我送你一个这样的玩意儿吗?”他说,“咱们没有留声机。你没法听的。有什么用呢?”

“我不要留声机,”她说,“我只要你把声音留在那儿。没准儿哪天你要出门,我可以去借一个留声机,就能听见你说话了。”她忽然变得感情强烈地说,把小伙子吓得心里直发毛。

“你要我说什么呢?”

“什么都行,”她说,“只要是对我说的。就说罗丝什么——什么的。”

他走进那个小亭子,关上门。眼前有一个槽口,等着他扔进六便士硬币;还有一个对讲口,一条指示:“靠近仪器,发音清楚。”这台科学仪器使他紧张不安。他扭头一看,只见罗丝就在门外盯着他,没有一丝笑容。他感觉她就像个陌生人,一个来自纳尔逊巷的穷孩子,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怨恨,禁不住哆嗦了一下。他往槽口里丢进了六便士,然后压低声音——生怕自己的声音会传到门外去——把要说的话一口气说了出来,这些话便牢牢地刻在那块胶盘上了:“去你妈的,你这小婊子,你干吗不能滚回家待着,永远别来缠我?”他听到磁针吱吱响了一阵,唱片呜呜地转了几圈,然后咔嗒一下,便悄然无声了。

他拿着这个黑色圆盘出门走到她跟前。“喏,”他说,“拿去吧。我在这上面录了几句——表达爱情的。”

她小心翼翼地从他手里接过胶盘,像保护一件珍贵物品似的揣到怀里,以免被周围的人碰坏。码头上有阳光的这一边也冷起来了,寒冷降落到了他们身上,仿佛在表达一个无可辩驳的意思——你们该回家去了。他意识到自己是在逃避他应该做的正经事——他应该去上学,但是他没有学会学校的功课。他们穿过旋转式栅门,他用眼角瞟了她一眼,想看看此刻她期待的是什么;只要她流露出一丝激动的神色,他就会给她一个耳光。但她只是把那张同他一样冰冷的胶盘搂在怀里。

“可是,”他说,“咱们总得有个去处呀。”

她顺着台阶往码头下边那条有顶棚的走道指了指。“咱们去那儿吧,”她说,“那儿有棚子的。”

小伙子一下子转过身来盯住她,仿佛她是故意在考验他。他犹豫了片刻,然后冲她咧嘴一笑。“行,”他说,“咱们就去那儿。”他为某种情欲所激动——善与恶的结合。

老斯泰因路旁的树丛里,一盏盏小彩灯已经点亮;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这些小灯的淡淡色彩并不显眼。海滨游廊下那条长长的地下通道是布赖顿娱乐场所中最喧闹、最低级、最廉价的部分。几个孩子头戴写有“我不是天使”几个字的纸水手帽,飞快地打他们身边跑过;一列鬼怪火车叮叮当当地驶过去,把一对对谈情说爱的男女送到一片充满尖叫声的黑暗中去。在地下通道靠陆地的那一边是一座座娱乐场所,另一边则是一些小商店:喜鹊牌冰激凌啦,照片框啦,贝类食物啦,糖果啦,等等。堆货物的架子一直顶到天花板上。走进窄小的店门,里面是一片昏暗。靠海的那一边没有门,也没有窗户,只有从卵石地摞到屋顶的一个又一个的货架——密密麻麻堆起来的布赖顿棒糖如同一道防波堤似的对着海面。地下通道里什么时候都亮着灯,人来人往的呼吸使这里的空气总是闷热混浊,含有毒素。

“嗯,”小伙子说,“看看你要什么——海螺还是布赖顿棒糖?”他凝视着她,仿佛真的有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她来做出定夺似的。

“我想要一根布赖顿棒糖。”她答道。

他又咧开嘴笑了——只有魔鬼,他暗想,才可能使她这样回答。她是好人,但他还是得到了她,就像人们在圣餐上得到天主一样——吃到肚子里去了[44]。天主也难以逃脱甘愿吞下自己永遭天罚大罪的邪恶之嘴。他走到一个店门口,往里面望了望。“小姐,”他说,“小姐,要两根棒糖。”

他四下里扫视了一下这个漆成粉红色、安有铁栅的牢房似的小店铺,仿佛他是这里的主人。其实这店里的一切都牢牢印刻在他的记忆中。地上总是留着许多脚印,而有那么一小块地方对他说来永远都是至关重要的:只要那台现金出纳机挪了位置,他马上就能觉察出来。“那是什么?”他边说边用下颌朝一只小箱子点了点——这是店里唯一的陌生东西。

“是碎了的棒糖,”女售货员说,“减价卖。”

“进货的时候就碎了吗?”

“不是。都是后来弄碎的。几个笨手笨脚的傻瓜——”她抱怨道,“我真想知道是谁……”

他接过棒糖,转过身来。他知道自己会看见什么——什么都看不见。海滨大道被一排排布赖顿棒糖挡住了。刹那间,他感到自己简直聪明绝顶。“再见。”他对售货员说,然后在那小小的店铺门口弯腰走了出去。要是一个人可以吹嘘自己有多聪明,而不是被傲气压得喘不过气来,该多好啊!

他俩并排站着,嘬着棒糖,一个女人把他们挤到一边。“别挡道,你们两个毛孩子。”他俩不禁互相瞟了一眼——好一对已婚夫妻。

“现在上哪儿呢?”他不安地问。

“咱们也许该找——找一个地方。”她说。

“不用这么急。”他的话音流露出忧虑。“时间还早着呢。想看电影吗?”他再一次哄她,“我还从没带你去看过电影呢。”

但是他感到自己已经没有力量了。她马上充满深情地同意了:“你对我真好。”这又一次激起了他的反感。

走进半明不暗的电影院,他板着脸一屁股坐到那个三先令六便士的座位上,难过得咬牙切齿地问自己:她究竟希望做什么?银幕旁的夜光钟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现在的时间。放映的是一部浪漫片——美艳的容貌,拍摄得极精细的大腿,形状像柳条小圆舟似的神秘的床。一个男人被杀死了,不过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玩那把戏。两个主角迈着庄重的步子朝床单前进:“我在圣莫尼卡对你一见钟情……”窗下响起歌声,一个穿睡衣的姑娘的脚步跟银幕旁的钟同时走动。他突然怒冲冲地在罗丝耳边低声说了句:“真像猫叫春一样。”这是世上最最平常的把戏——这种事狗在大街上经常做,有什么好害怕的呢?歌声如呻吟般的唱道:“在我心里我知道你就像天使。”小伙子悄声说:“看来咱们还是得去弗兰克旅店。”他心里想:回到那里就不会只有我俩了,大家总会有什么事要做,也许那帮弟兄要喝酒,也许他们要庆祝——今晚谁也不会上床睡觉。银幕上的男主角一张苍白虚弱的脸上露出一小绺黑发,他在说:“你是我的,全是我的。”接着他又唱起了歌,他的头顶是闪烁的星星,一片使人感到不真实的月光倾泻在他身上。小伙子突然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他闭上眼睛憋住泪水,可是那歌声依然荡漾着——此情此景让人想到一个被囚禁的人渴望重获自由。他感到压抑,眼前浮现出一个个画面——在某个远不可及的地方有着无限的自由,那里没有恐惧,没有仇恨,没有嫉妒。仿佛他已经死去,正在回忆虔诚的告解带来的效果,回忆赦罪经的字字经文。然而一个人死了就只能回忆了——他再也无法像自己在告解时为了祈求赦罪所说的那样去痛改前非了——他身上的每一条肋骨都像钢带似的将他禁锢在至死不悟的境地。他终于说:“咱们走吧。咱们还是走吧。”

夜幕已经降临;霍夫镇的海滨大道上一路亮起了彩灯。他们慢慢走过了斯诺餐馆,又走过了环球酒店。一架飞机在低空掠过,嗡嗡地飞到海上去了,一盏红灯渐渐消逝。在一个玻璃棚子里,一个老头擦着一根火柴在点烟斗,火光照出了在角落里搂作一团的一对男女。一阵哀号似的音乐声从海面上飘来。他们穿过诺福克广场,拐弯朝蒙彼利亚路走去,只见一个脸蛋儿长得像电影明星嘉宝的金发女郎在诺福克酒吧门前的台阶上停下来往脸上搽粉。不知什么地方当当地响起了为某位死者敲响的丧钟;地下室里一台留声机响着圣歌。“也许,”小伙子说,“过了今晚咱们就能找到个去处了。”

他带着大门钥匙,可他故意拉响门铃。他希望有人出来跟他说几句话……可是谁也没来开门。他又拉了一下门铃。这就是那种不拉不响的老式门铃,你拉一下,金属线的另一头就丁零地响一声。这种门铃凭着对尘土、蜘蛛网和没有房客的空屋的长期经验,懂得如何向你传达屋子里空无一人的信息。“他们总不会都出门了吧。”他边说边把大门钥匙插进了锁孔。

过道里亮堂堂地点着一盏灯。他一眼就看到电话机下边塞着一张纸条:“享受二人世界。”他认出了这七扭八歪、平淡乏味的字是弗兰克的老婆写的。“我们出去庆祝婚礼。锁上你的房门。祝你们快活。”他把纸条揉成一团,扔到亚麻地毯上。“行了,”他说,“上楼吧。”走到楼梯顶上,他伸手拍了拍新栏杆说:“看见了吧,我们叫人把它修好了。”黑乎乎的楼道里弥漫着一股白菜味、做饭的味和烧焦的抹布味。他点了点头:“这就是老斯派塞原先住的房间。你信鬼吗?”

“我不知道。”

他推开自己的房门,拧亮那盏没有灯罩、积满尘土的电灯。“我就住这儿,”他说,“将就着吧。”说罢一闪身,露出了一张大铜床,一个梳洗台和一只破水罐,还有一个正面是廉价镜子的刷过漆的衣橱。“比旅馆强,”她说,“这儿更像个家。”

他们站在屋子中央,似乎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罗丝说:“明天我把它收拾一下。”

他砰的一声关上门。“你什么也不许碰。”他说,“这是我的家,听见吗?我不许你来插手,换东西……”他惊恐地看着罗丝——他生怕哪一天走进自己的屋子、自己的洞穴时,发现里面有了陌生东西……“你干吗还不把帽子摘下来?”他说,“你要住在这儿了,不是吗?”她摘下帽子、脱掉雨衣——这就是永遭天罚之罪的仪式,他暗自想道,这就是人们互相把对方送进地狱的事情……过道上响起了门铃声,他没有理睬。“这是礼拜六晚上,”他说,感到舌头上有一股苦味,“该上床了。”

“是谁来了?”她问。门铃又响了一阵——不管是谁在门外,都已经确知屋里有人了。罗丝走到他跟前,脸色煞白。“会不会是警察?”她问。

“怎么会是警察呢?准是弗兰克的哪个朋友。”但是她这样问,背后的潜台词把他也吓了一大跳。他站着等门铃声再次响起,结果没有再响。“行吧,”他说,“咱们总不能在这儿站一宿吧。该睡了。”他感到一阵可怕的空虚,仿佛好多天没有吃东西似的。他脱下外衣,往椅子背上一挂,拼命装出一切如常的样子。他转过身后,罗丝仍站在老地方没动——一个还没有成熟的瘦小孩子,站在梳洗台和床之间打战。“怎么,你害怕了?”他奚落了她一句,却感到自己嘴巴发干,仿佛时光回到了四年前,他是在学校里挑衅一个同学。

“你不害怕吗?”罗丝问。

“我?”他故作镇定地冲她笑了一声,走上前去,猛地感到情欲萌动——他想起了影片里的睡衣,一个赤裸的背脊,仿佛这些都是在嘲弄他。“我在圣莫尼卡对你一见钟情……”他感到怒不可遏,浑身一阵哆嗦,猛地抓住了罗丝的肩膀。他逃出了纳尔逊巷,却逃不出这一关。他把罗丝按到床上。“这就是该下地狱的罪。”他说,品尝着告别天真无邪的滋味,试图亲口尝一尝天主的味道。他看到的是床柱上的一个黄铜圆球,罗丝那双呆滞、惊恐、默许的眼睛——他用一个悲哀的、野蛮的、机不可失的拥抱抹去了一切——随着一声疼痛的叫声,门铃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天哪,”他说,“他们就不能让人清静一会儿吗?”他睁开眼,看到了自己在这昏暗的屋子里干下的事情——在他看来,这似乎比黑尔和斯派塞死去时更像死亡。

罗丝说:“别走,平基,别走。”

他奇怪地产生了获胜的感觉:人类的最后一个羞耻他也亲身领教了——说到底,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体,没有人笑话他。他不需要普鲁伊特先生,也不需要斯派塞,只是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他对自己的搭档隐约生出了一丝柔情。他伸出一只手,在她的耳垂上捏了一把。门铃声在空荡荡的过道里响个不停。似乎一副千斤重担已经卸掉。现在他可以坦然面对任何人了。他说:“我还是去看看那浑蛋到底要干什么?”

“别走,我怕,平基。”

但是他感到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可以使他害怕的事了。从海滨一路走回来的路上他曾害怕过,害怕痛苦,更害怕被罚入地狱——怕突然死去,没有赦罪机会。现在他似乎已经受到了天谴,就再也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那讨厌的门铃声响个不停,长长的金属线在过道里嗡嗡作响,悬在床头的光秃秃的灯泡发出灼热的光——那姑娘,那梳洗台,那积满烟尘的窗户,那形状模糊的烟囱。他听见一个细弱的声音悄悄地说:“我爱你,平基。”看来这就是地狱了,没有什么可担忧的,这里还是他自己熟悉的房间。他说:“我马上回来。别担心。我马上回来。”

他走到楼梯口,伸手摸了摸刚修好还没有上油漆的木头楼梯扶手,轻轻推了几下,看看有多结实。他真想为自己的聪明叫好。门铃声还在楼下震响。他往下面看了看,发现这里离地面确实有一段距离,但是你也不能完全肯定从这样的高度摔下去就一定会摔死。他以前可没想到过这一点。有时一个断了脊椎的人也能活上一段时间,他就知道有一个老头,脑壳都碎了,冷天一打喷嚏,脑袋就咔咔作响,可是这人到今天还在四处走动。他这时的感觉好像是交到了新的朋友。门铃又叮当响了一阵,好像知道他在家。他抬脚往楼下走去,脚指头正好勾住地毯上的破洞——这个地方他实在太熟悉了。现在他感到自己具有不可战胜的力量——他在楼上不但没有失去活力,反倒获得了新的动力。他失去的只是恐惧。他并不知道站在门外拉门铃的是谁,但他忽然生出了一个恶作剧的念头。他伸手按住这个老式门铃,不让它响。他能感觉到有人在使劲拉这根金属线。一场奇怪的拔河赛在他和相隔整整一条过道的那个不明身份的人之间进行着,小伙子赢了。绷紧的金属线放松了,一只手砰砰地砸起门来。小伙子放开门铃,蹑手蹑脚地朝门边摸去,可是门铃立刻又在他的身后猛地响了起来,粗哑,沉重,急促。那个纸团——“锁上你的房门。祝你们快活。”——嵌到了他的脚指缝里。

他哗啦一下拉开大门,只见门外站着库比特,醉得稀里糊涂,无可救药的库比特,他的一只眼睛不知叫谁打青了,嘴里喷出一股酸臭味——喝酒总是使他消化不良。

小伙子更强烈地感到自己获胜了,他打赢了一场难以估量的大胜仗。“怎么啦,”他说,“你来干什么?”

“我的东西还在这儿,”库比特说,“我要取我的东西。”

“那就进来取吧。”小伙子说。

库比特侧身溜了进来。他说:“我没想到会碰上你……”

“别废话,”小伙子说,“拿上你的东西,赶快滚吧。”

“达娄在哪里?”

小伙子没有搭理他。

“弗兰克呢?”

库比特清了清嗓子,嘴里的那股酸臭味直往小伙子脸上喷。“听我说,平基,”他说,“我和你——咱俩干吗不能做朋友?咱们一向是有交情的。”

“我们从来不是朋友。”小伙子说。

库比特没有理会。他背靠在电话机上,用那双醉意蒙眬的眼睛提心吊胆地盯着小伙子。“我和你,”他又说,一口酸臭的痰堵到了他的嗓子眼,把他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弄得混浊不清,“我和你不能分手。嗯,”他说,“咱们就像兄弟一样,注定要在一起的。”

小伙子靠在对面墙上打量着他。

“我和你——这就是我说的。我们不能分手呀。”库比特又说了一遍。

“我猜想,”小伙子说,“你回来是因为科里奥尼碰都不想碰你,他都懒得给你一手杖。可是我也不想要他扔掉的东西,库比特。”

库比特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他每次喝醉酒后都要大哭一场,小伙子看他流了多少眼泪就能估量出他究竟喝了多少酒——他的泪水是硬挤出来的,那两颗发黄的眼珠里渗出了两滴尽是酒精的眼泪。“你怎么能这样不讲交情呢,平基?”他说。

“你还是快取你的东西吧。”

“达娄在哪儿?”

“他出去了,”小伙子说,“他们都出去了。”他残忍的害人之心重又活跃起来。“这里就咱俩,库比特。”他说着便低头看了一眼过道上那一小块新补上去的地毯——斯派塞就是摔到那儿死的。可是这一招不灵,他挤眼泪的那个阶段转瞬即逝,接踵而至的是郁闷、生气……

库比特说:“你不能把我当泥巴一样对待。”

“那么科里奥尼是怎样对待你的呢?”

“我回来不是为了跟你吵架的,”库比特说,“你不讲朋友交情是要吃亏的。”

“我可不是你想象的孬种。”小伙子说。

库比特不甘示弱地对他说:“借我五镑。”

小伙子摇摇头。他忽然感到不耐烦了,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挑战——他有着更高的价值,不值得这样站在破地毯上,头上悬着那只积满尘土的光秃秃的灯泡——跟库比特拌嘴。“看在基督的分儿上,”他说,“取上你的东西滚蛋吧。”

“我知道你的老底,我会告诉别人……”

“我没有什么怕你说的。”

“弗雷德……”

“你会被绞死。”小伙子说着,咧嘴笑了笑,“可我不会,我还没到被绞死的岁数。”

“还有斯派塞。”

“斯派塞是从那儿摔死的。”

“我听见你说……”

“你听见我说?谁会相信你的话?”

“达娄也听见了。”

“达娄没问题,”小伙子说,“我信得过达娄。不瞒你说,库比特,”他不慌不忙地继续说道,“你要是个危险人物,我就会在你身上费点儿功夫。可幸亏你福星高照,你并不是危险人物。”他转身不理库比特,径自登上了楼梯。他听见库比特在他身后气喘吁吁,简直就要断气了。

“我不是来吵架的。借我两三镑,平基。我身上一个子儿也没了。”

小伙子没有搭理——“看在老交情的分儿上”——他拐过楼梯拐角,朝他自己的屋子走去。

库比特说:“等一等,我要告诉你一两件事,你这该死的混账小恶棍。有人愿意给我钱——二十镑。就是你——为什么盯着你呢——我可以让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

小伙子在他自己的房门前停下。“说下去,”他说,“说给我听听。”

库比特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却想不出说什么好,便只好用毫无分量的词语发泄自己的愤怒和怨恨。“你是个卑鄙小人,”他说,“你吓破胆了。你吓得宁愿杀死好朋友来保全你自己的性命。啊哈!”他嗓音混浊地笑了一声:“一个娘们儿就把你吓坏了。塞尔维娅告诉我的。”可是这个指责来得太晚了,眼下他已经完全了解了这个最后的人性弱点。小伙子听着,心里暗暗想笑,像恶魔似的感到扬扬自得。库比特描画的这幅图景同他毫不相干,就像人们纯粹凭自己感受描绘出来的基督画像一样。库比特不可能知道这里边的内情。他就好像是一位教授在向一个陌生人描绘某个他只是在书本上读到过的国家——进出口统计数字,运输吨位,矿物资源,以及预算是否平衡,等等;而自始至终这个陌生人对这个国家的了解都是通过自己在沙漠中遭受饥渴、在山脚下挨枪子得来的。卑鄙小人……吓破了胆……吓坏了——他讥讽地轻轻笑了几声。仿佛他早已高高飞跃出笼罩着库比特想象得到的任何夜晚的阴影。他打开自己的房门,进了屋,把门关上,锁好。

罗丝悬着两只脚坐在床上,活像一个小学生在教室里等着老师来检查她的功课。库比特在门外骂骂咧咧,还用脚猛踢了几下房门,狠狠扳了几下门把,然后悻悻地走了。罗丝如释重负地说(她对醉汉已经习惯了):“哦,原来不是警察。”

“为什么会是警察呢?”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以为也许——”

“也许什么?”

他没有听清罗丝的回答,只听出了“科利·基伯”这几个字。

他一时感到惊愕。过了一会儿,他才带着无限的轻蔑和优越感对一个用天真无邪这种词语说话的世界淡然付之一笑。“哇,”他说,“太有意思了。原来你是一直知道的。你猜对了。我还以为你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黄毛丫头呢。原来你这个人……”他在脑子里把罗丝那天在太平港、后来又在斯诺餐馆那个堆着葡萄酒的地窖里的神情举止联系起来,“原来你一直是心里有数的。”

她没有否认,还是两手夹在膝盖间坐在床上,平基说什么她都不反对。“太有意思了。”他说,“嗨,现在仔细想想——原来你跟我一样坏。”他踱到床边,略带敬意地添了一句:“咱俩真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罗丝抬起头,用稚气、虔敬的眼神瞧着他,信誓旦旦地说:“一模一样。”

他感到欲念又在心中涌动,很像反胃的感觉。“好一个新婚之夜!”他说,“你有没有想到过新婚之夜会是这样的?”……捏在手心里的那枚金币,圣殿里的下跪,祈神赐福……过道上的脚步声,库比特还在嘭嘭地砸门,砸了一阵后又鬼鬼祟祟地走开了。楼梯嘎吱作响,大门砰然撞上。罗丝抱住他,以犯下永遭天罚之罪的姿态,再次信誓旦旦地说:“咱俩太相配了。”

小伙子只穿着衬衫仰面躺着——他做梦了,梦见自己站在一个沥青地面的操场上,旁边有一棵枯萎的梧桐树,一阵粗哑的铃声响起,一帮孩子向他涌来。他初来乍到,一个人也不认识,吓得心里发毛——这些人朝他围过来是有目的的。就在这时,他感觉有一只手在他的衣袖上小心地碰了一下,在一面挂在梧桐树上的镜子里他看见了自己的身后站着凯特——是个中年人,乐呵呵的,嘴角流着血。“这些窝囊废。”凯特说着,将一片刮胡刀片塞到他手里。就这样,他知道了该怎么干——只要教训他们一回,让他们知道他什么都干得出来,没有什么管得了他。

他猛地甩了一下手臂,做出一个袭击的动作,嘴里叽里咕噜地不知说了句什么,然后侧身而躺。毛毯的一角捂住了他的嘴,他吃力地呼吸着。他又梦见自己在码头上,看见那些桩子一根根折断。一片乌云滚滚而来,笼罩了整个海峡,海浪四起,整个码头猛地倾斜,开始下沉了。他拼命呼叫——没有比溺死更可怕的死亡方式了。码头的平台竖了起来,像一艘即将葬身海底的轮船。眼看要在那光溜溜的陡坡上滑到大海里去,他便拼命地往上爬,可转眼又滑了下去,滑呀、滑呀,一直滑到了纳尔逊巷他的床上。他一动不动地躺着,心里想:“多可怕的噩梦!”紧接着他听见了他的父母在另一张床上偷偷摸摸的动静。这是礼拜六的夜里。他父亲像刚跑完步的人一样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母亲发出一阵阵痛苦而又快活的恐怖声音。他心里充满了愤恨、厌恶、孤独——他被完全遗弃了,他在父母的脑子里已不复存在——在几分钟的时间里,他仿佛死去了,就像一个在炼狱中洗涤罪恶的灵魂,注视着一个心爱的人做出这种见不得人的行径。

紧接着,他猛地睁开了眼睛,仿佛梦魇已经没法延续下去了。夜黑沉沉的,什么也看不见,有那么一会儿,他相信自己是又回到了纳尔逊巷。这时,时钟敲了三下,当、当、当的钟声就在他身边响起,像是后院里一只垃圾箱的盖子发出的撞击声,于是他想起了自己是独自一人在家,心里感到极大的宽慰。他睡眼蒙眬地从床上起来(他感到口干舌燥,满嘴苦味),他在黑暗中向梳洗台摸去。他端起刷牙的玻璃杯,倒了一杯水,这时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平基?怎么啦,平基?”他慌忙放下玻璃杯,水泼到了他的脚上,他这才痛苦地清醒过来。

他小心地对着一片黑暗说:“没事,睡觉吧。”他的胜利感和优越感都烟消云散了。他回想着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好像当时他喝醉了,要不就是在做梦——那陌生的经验曾给他带来一时的欢乐,从此就不会再有陌生的事情了——他已清醒过来。这些事你需要用常识来对待——她是知道内情的。在他清醒过来后的凝神注视下,屋里的黑暗变得稀薄了——他能看清床架上的一个个圆球和一把椅子的轮廓。他赢了一着,同时也输了一着——他们已经没法逼迫罗丝做证,但是她知道底细……她是爱他的,不管这种爱意味着什么。爱情并不是像仇恨和厌恶那样持久的东西。只要看到一张更漂亮的脸蛋、一身更入时的服饰,就会……他开始恐惧地领悟到这样一个事实:他必须一辈子保持住罗丝对他的爱情,他永远不可能把她抛掉了。即使他步步高升,他也只能像带着一块显眼的伤疤一样把纳尔逊巷带在身上。在政府登记处办的婚姻就像圣礼一样不容改变。只有死才能使他获得自由。

他突然感到迫切需要透透气,便轻手轻脚地朝门口走去。楼道里伸手不见五指,似乎到处都是低沉的呼吸声——有来自他刚离开的那个房间的,也有来自达娄的房间的。他感觉自己活像一个瞎子,周围的人都在观察他,他却看不见人家。他摸到了楼梯口,一步一步、吱嘎吱嘎地走下了楼梯,到了过道里。他伸手摸到了电话机,然后伸直手臂一步步朝大门摸去。街上的路灯已经熄灭了,不过夜色已变得稀薄一些,不再被四面墙壁团团围住了,隐约可以看见这座城市远远伸展开去。他看见了地下室外面的栏杆,一只猫在蹿动,还有反射到黑沉沉的夜空中的海上磷光。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过去从来没有独自一个人在这里待过。当他轻手轻脚朝海边走去时,他感到了一种虚假的自由。

蒙彼利亚路上的灯都还亮着。四周阒无一人,只有一家留声机商店的门外搁着一只空牛奶瓶;前面更远的地方还能看见那座明亮的钟楼和公共厕所。空气有如郊外一般清新,使他禁不住想象自己已经逃脱。他把双手插进裤兜,想暖和一下,却不料摸到了一张来历不明的纸条。他随手掏了出来,发现是一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写着一些粗大的、不老练的、陌生的字。他把这张字条举到昏暗的亮光中,吃力地读了起来:“我爱你,平基。你做什么我都不在乎。我永远爱你。你对我很好。不管你到哪儿,我都跟你同去。”她准是趁他同库比特说话时写好了这张字条,然后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塞到他裤兜里的。他把字条揉成一团,看见一家卖鱼的铺子门外立着一个垃圾箱——可他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一个模模糊糊的感觉告诉他:万事难料——或许有一天会用得着。

他听见有人嘀咕了一句,便猛地转过身来,顺手把那张字条塞回到裤兜里。在两家店铺之间的一条胡同里,有个老太婆坐在地上,他刚好能看清那张没有血色的枯老的脸,像是亲眼看见了遭受天罚的情景。这时他听清了老太婆在嘀咕什么:“在女人中你是蒙受祝福的。”[45]随即他又看见几只灰白的手指在拨弄着念珠。原来这不是一个遭受天罚的人——他又惊恐又迷恋地注视着——这是一个得到拯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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