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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传[标点本]

春秋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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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中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杀无知者,雍廪也。而曰齐人者,讨贼之词也。弑君之贼,人人之所恶,夫人之所得讨,故称人。人者,众词也。无知不称君,己不能君,齐人亦莫之君也。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及者,内为志。大夫不名者,义系于齐,而不系于大夫之名氏也。曰公及齐大夫盟者,讥公之释父怨亲仇雠也。或曰以德报怨,宽身之仁,何以讥之也?曰:德有轻重,怨有深浅。怨莫甚乎父母之仇,而德莫重乎安定其国家。而图其后嗣也。有父之雠而不知怨,乃欲以重德报之也,则人伦废,天理灭矣。然则如之何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左氏书子纠,二传曰伐齐纳纠,君子以公榖为正。纳者,不受而强致之。称入者,难词。纠不书子者,明纠不当立也。以小白系齐者,明小白宜有齐也。所以然者,襄公见杀,纠与小白皆以庶公子出奔,而纠弟也,又未尝为世子。按史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是纠幼而小白长,其有齐宜矣。宜则何以不称公子?内无所承,上不禀命,故以王法绝之也。桓公于王法虽可绝,视子纠则当立,故管氏相桓为徙义,而圣人称之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召忽死于子纠为伤勇,比诸匹夫匹妇之谅,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内不言败,此其言败者,为与雠战,虽败亦荣也。按左氏战于乾时,公丧戎路,乘传而归,则败绩者公也。能与雠战,虽败亦荣,何以不言公?贬之也。公本忘亲释怨,欲纳雠人之子,谋定其国家,不为复雠与之战也,是故没公以见贬。若以复雠举事,则此战为义战,当书公冠于败绩之上,与沙随之不得见、平丘之不与盟为比,以示荣矣。惟不以复雠战也,是故讳公以重贬其忘亲释怨之罪,其义深切著明矣。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取者,不义之词。前书纳纠不称子者,明不当立也。此书杀纠复称子者,明不当杀也。或夺或予,于义各安,春秋精意也。仁人之于兄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巳。纠虽争立,越在他国,置而勿问可也,必请于鲁杀之,然后快于心,其不仁亦甚矣。后世以传让为名而取国者,必杀其主,以为一人心,防后患,意与此同流毒岂不远哉。故孟子曰、五伯三王之罪人也。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冬浚洙

固国,以保民为本。轻用民力,妄兴大作。邦本一摇,虽有长江巨川,限带封域,洞庭、彭蠡、河、汉之险,犹不足凭,而况洙乎?书浚洙,见劳民于守国之末务,而不知本为后戒也。十年,

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齐师伐鲁。经不书伐,意责鲁也。诈战曰败,败之者为主。或曰:长勺,鲁地,而齐师至,此所谓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后应者也。疑若无罪焉,何以见责乎?善为国者不师,善师者不阵,善阵者不战。故行使则有文告之词,而疆埸则有守御之备。至于善阵,德已衰矣,而况兵刃相接,又以诈谋取胜乎?故书鲁为主以责之。皆已乱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也。二月,公侵宋。三月,宋人迁宿。其曰迁宿者,宿非欲迁,为宋人之所迁也。怀土,常物之大情;迁国,重事也。虽违害就利,去危即安,犹或恐沉于众,不肯率从,而况迫于横逆,非其所欲,弃久宅之田里,刈新徙之蓬藋,道途之勤,营筑之劳,起怨咨,伤和气,岂不恻然有隐乎?肆行莫之顾也,其不仁亦甚矣。凡书迁不再贬,而恶已见矣。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齐、宋轻举大众,深入他境,肆其报复之心,诚有罪也。鲁人若能不用诈谋,奉其辞令,二国去矣。偷得一时之捷,而积四邻之忿,此小人之道。故次者不以其事,胜者不以其理,交讥之。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蔡侯何以名?绝之也。凡书败、书灭、书入,而以其君归,皆名者,为其服为臣虏,故绝之也。若蔡献舞、潞婴儿、沈嘉、许斯、顿牂、胡豹、曹阳、邾益之类是矣。国君死社稷,正也。逃之虽罪,犹有耻焉,虏甚矣。楚人灭夔,以夔子归,独不名者,夔子以无罪见讨,虽国灭,身为臣虏,其义直,其词初不服也,是以独假之爵而不名也。

春秋之法,诸侯不生名,失地则生而名之,比于贱者,欲使有国之君战战兢兢,长守富贵,无危溢之行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灭而书奔,责不死位也。不书出,国亡无所出也。国灭身奔,而不能守其富贵,何以书爵乎?巳无取灭之罪,为横逆所加,而力不能胜,至于出奔,则亦不幸焉尔矣,其义盖未绝也。按左氏,齐侯之出也过谭,谭不礼焉,及其入也,诸侯皆贺,谭又不至,责其失事大之礼可矣,坐此见灭可乎?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狄灭温,温子奔卫。三国所以皆存其爵,不比于失地之君而名之也。然则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何以独名?按左氏,吴伐徐,徐子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既已屈服而后奔,岂有兴复之志乎?独书名,所以绝之也。春秋之义虽在于抑强扶弱,又责弱者之不自强于为善也,故其书法如此。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秋,宋大水。

凡,外灾告则书,所谓灾者,害及民物,如水火兵戎之寇是也。诸侯于四邻有恤病救急之义,则告为得礼,而不可以不吊。故四国同灾,许人不吊,君子以是知许之先亡也。凡志灾见春秋。有谨天戒、恤民隐之心,王者之事也。冬,王姫归于齐。

按周制,王姫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礼亦隆矣。春秋之义,尊君抑臣,其书王姫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辞而不异乎?曰:阳唱而阴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述天理,训后世,则虽以王姫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故舜为匹夫,妻帝二女,而其书曰:嫔于虞。西周王姫,嫁于齐侯,亦执妇道,成肃雍之德。其诗曰:曷不肃雍,王姫之车。自秦而后,尢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不得其道,至谓列侯尚公主,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阴阳之位。故王阳条奏世务,指此为失,而长乐王回亦以其弊,至父母不敢畜其子,舅姑不敢畜其妇。原其意,虽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使人伦悖于上,风俗坏于下,又岂所以为治也?其流至此,然后知春秋书王姫、侯女,同词而不异,垂训之义大矣。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纪叔姫归于酅。

庄公四年,纪侯去国,叔姫至此始归于酅者,纪侯方卒,故叔姫至此然后归尔。归者,顺词,以宗庙在酅,归奉其祀也。鲁为宗国,妇人有来归之义。纪既亡矣,不归于鲁,所谓全节守义,不以亡故而亏妇道者也。鲁人高其节义,恩礼有加焉。是故其归于酅,其卒其葬,史册悉书。夫子修经,存而弗削,使与卫之共姜同垂不朽,为后世劝。若夏侯令女,曹爽之弟妇也,寡居守志,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而曰:曹氏全盛之时,尚欲保终,况今衰亡,何忍弃之?闻者为之感动,其闻叔姫之风而兴起者乎?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君弑而大夫死于其难,春秋书之者,其所取也。大夫死于弑君之难,而有不书者,故知孔父、牧息皆所取也。夫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然徒杀其身,不能执贼,无益于事也,亦足取乎食焉,不避其难,义也。徒杀其身,不能执贼,亦足为求利焉而逃其难者之训矣,何名为无益哉?夫审事物之重轻者,权也;权重轻而处之得其宜者,义也。太宰督亦死于闵公之难,削而不书者,身有罪也。惠伯死于子恶之难,亦削而不书者,非君命也。召忽死于子纠之难,孔子比于匹夫匹妇之谅,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者,所事不正也。崔杼弑君,晏平仲曰:人有君而人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君子不以是罪晏子者,齐庄公不为社稷死,而晏子非其私昵之臣也。若仇牧、荀息立乎人之本朝,执国之政,而君见弑,不以其私也,虽欲勿死,焉得而勿死?圣人书而弗削,以为求利焉而逃其难者之劝也。惟此义不行,然后有视弃其君犹土梗弁髦,曾莫之省,而三纲绝矣。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按左氏,宋万弑闵公于蒙泽,奔陈。宋人请万于陈以赂,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宋人醢万。然则贼巳讨矣,曷为不书陈人杀万而葬闵公乎?夫天下之恶一也,陈人不以万为贼而纳之,又受宋人之赂而使妇人饮之酒,是与贼为党,非政刑也。特书万出奔陈而闵公不葬,以著陈人与贼为党之罪,而不能正天讨,其法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桓何以及四国之微者?会?是宋公、邾子也。然则何以称人?春秋之世,以诸侯而主天下会盟之政,自北杏始。其后宋襄、晋文,楚庄、秦穆交主夏盟,迹此而为之者也。桓非受命之伯,诸侯自相推戴以为盟主,是无君矣。故四国称人以诛始乱,正王法也。齐侯称爵,其与之乎?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能会诸侯,安中国,而免民于左衽,则虽与之可也。诛诸侯者,正也;与桓公者,权也。或曰:桓公始平宋乱,遂得诸侯,故四国称人言众与之也。夏,六月,齐人灭遂。

灭国之与见灭,罪孰为重?取国而书灭,夺人土地,使不得有其民人;毁人宗庙,使不得奉其祭祀,非至不仁者莫之忍为。见灭而书灭,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也,其亦不幸焉尔。语有之曰:兴灭国,继绝世,天下之民归心焉。今乃灭人之国而绝其世,罪莫重矣。齐人灭遂,其称人,微者尔。凡书灭者,不待再贬,而恶已见。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始及齐平也。世雠而平,可乎?于传有之,敌惠敌怨,不在后嗣。鲁于襄公有不共戴天之雠,当其身则释怨不复,而主王姫狩于禚,会伐卫,同围郕,纳子纠,故圣人详加讥贬,以著其忘亲之罪。今易世矣,而桓公始合诸侯,安中国,攘夷狄,尊天王,乃欲修怨怒邻而危其宗社,可谓孝乎?故长勺之役,专以责鲁,而柯之盟,公与齐侯皆书其爵,则以为释怨而平可也。或称齐襄公复九世之雠,而春秋贤之,信乎?以仲尼所书柯之盟,其词无贬,则复九世之雠而春秋贤之者妄矣。其诸传者借襄公事以深罪鲁庄,当其身而释怨耶?十有四年

春,齐人、陈人、曹人伐

宋,

宋人背北杏之会,诸侯伐宋,其称人者,将卑师少也。齐自管仲得政,灭谭之后,二十年闲未尝遣大夫为主将,亦未尝动大众出侵伐,盖以制用兵,而赋于民薄矣,故能南摧强楚,西抑秦晋,天下莫能与之争也。或以为贬,齐称人,误矣。夏,单伯会伐宋。

隐公四年,诸侯伐郑,翚帅师。会伐,则再举宋、陈、蔡、卫四国之名。今诸侯伐宋,而单伯会伐,不复再举三国之名,何也?宋人背北杏之会,合诸国而伐之者,齐桓公也。会伐者无贬焉,故其词平。主谋伐郑,而欲求宠于诸侯以定其位者,州吁也。会之者,党逆贼矣,故其词繁而不杀,疾之也。再举而列书者,甚疾四国之词也。言之不足,故再言之,而圣人之情见矣。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十有五年

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夏,夫人姜氏如齐。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伯者之先诸侯,专征也,非伯者而先诸侯,主兵也。此齐桓之师,何以序宋下?犹未成乎伯也。二十七年,同盟于幽,天下与之,然后成乎伯矣。郑人侵宋。

侵伐之义,三传不同。左氏曰:有钟鼓曰伐,无钟鼓曰侵。先儒或非其说,以为声罪致讨曰伐,无名行师曰侵,未有以易之也。然考诸五经,皆称侵伐。在易谦之六五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书之太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诗之皇矣曰:依其在京,侵自阮疆。周官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而曰贼贤害民则伐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而以为无名行师,可乎?然则或曰侵,或曰伐,何也?声罪致讨曰伐,潜师掠境曰侵。声罪者,鸣钟击鼓,整众而行,兵法所谓正也。潜师者,衔枚卧鼓,出人不意,兵法所谓奇也。冬十月。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会者,公也。不书公,讳也。其讳公,何也?程氏曰:齐桓始霸,仗义以盟,而鲁首叛盟,故讳不称公,恶失信也。其曰同盟,何也?程氏曰:上无明王,下无方伯,列国交争,桓公始霸,天下与之,故书同盟,志同欲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故圣人以信易食,答子贡之问,君子以信易生,重桓王之失。春秋之讳公与是盟也,岂不以信之重于生与食乎?先儒或以为不书公者,讳与雠盟,误矣。果以桓为雠而讳与盟者,曷不于柯之盟讳之也。邾子克卒。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书,齐人执詹,恶齐之词也。郑既侵宋,又不朝齐,詹为执政,盖用事之臣也。其见执宜矣,而以恶齐,何也?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此春秋待齐之意也。夏,齐人歼于遂。

歼,尽也。齐灭遂,使人戍之。遂之余民饮戍者酒而杀之,齐人歼焉。春秋书此者,见齐人灭遂,恃强陵弱,非伐罪吊民之师。遂人书灭,乃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也。夫以亡国余民,能歼强齐之戍,则申胥一身可以存楚,楚虽三户可以亡秦,固有是理,足为强而不义之戒,而弱者亦可省身而自立矣。秋,郑詹自齐逃来。榖梁子曰:逃义曰逃。逃者,匹夫之事。詹之见执,若其有罪,虽死可也。傥曰无罪,苟见免焉,请从惠于会,使诸侯闻之,则不辱君命矣。不能以理自明也,而反效匹夫之行,遁逃苟免,越在他国,不亦贱乎?特书曰逃,以著其幸免而不知命之罪也。齐桓始霸,同盟于幽,而鲁首叛盟,受其逋逃,亏信义矣。书自齐逃来,又以罪鲁也。冬,多

麋。

麋,鲁所有也,多则为异,以其又害稼也,故书。此亦禹放龙蛇,周公远犀象之意也。害稼则及人矣。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日有食之。夏,公追戎于济西。

此未有言侵伐者,而书追戎,是不觉其来巳,去而追之也。为国无武备,启戎心而不知警,危道也。春秋之意,其必未雨而彻桑土,闲暇而明政刑。秋有蜮蜮,

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其为物至微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策,何也?山阴,陆佃曰:蜮,阴物也。麋亦阴物也。是时庄公上不能防闲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阳淑消而阴慝长矣。此恶气之应,其说是也。然则箫韶作而凤凰来仪,春秋成而麟出于野,何足怪乎?春秋书物象之应,欲人主之慎所感也。世衰道微,邪说作,正论消,小人长,善类退。天变动于上,地变动于下。公子而曰媵,陈人之妇,讥其重以失己也。齐、宋书爵而曰遂,讥其轻以失人也。遂者,专事之词。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则专之。可者,谓本有此命,得以便宜从事,特不受专对之辞尔。若违命行私,虽有利国家、安社稷之功,使者当以矫制请罪,有司当以擅命论刑。何者?终不可以一时之利,乱万世之法,是春秋之旨也。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奉词曰伐。其称人,将卑师少也。结方与二国盟,则其来伐我,何也?齐桓始霸,责鲁不恭,所谓失己与人以招寇也。或以结能为鲁设免难之策,为齐、宋画讲好之计,身在境外而权其国家,为春秋予之,故称公子,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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