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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传[标点本]

春秋传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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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下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十有五年,夫人姜氏如齐,至是再如莒。而春秋书者,礼义天下之大防也。其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卫女稼于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泉水赋。许穆夫人闵卫之亡,思归唁其兄,而阻于义,故载驰作。圣人录于国风,以训后世,使知男女之别,自远于禽兽也。今夫人如齐,以宁其父母,而父母巳终,以宁其兄弟,又义不得宗国犹尔,而况如莒乎?妇人从人者也,夫死从子,而庄公失子之道,不能防闲其母,禁乱之所由生,故初会于禚,次享于祝丘,又次如齐师,又次会于防、于榖,又次如齐,又再如莒,此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废之者也,是以至此。极观春秋所书之法,则知防闲之道矣。夏,齐大灾。秋,七月。冬,齐人伐戎。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杜预称庄公四年,郑伯遇于垂者,乃子仪也。而以为厉公者,按春秋突归于郑之后,其出奔蔡,入于栎,皆以名书,犹系于爵,虽篡而实君,虽君而实篡,不没其实也。忽虽世子,其出奔犹不得称子,其复归犹不得称伯,以其实不能君也。而况子仪虽乘间得立,其为君微矣,岂敢轻去国都,与诸侯会于外乎?故知遇于垂者,乃厉公也,其始终书爵,不没其实也,亦可以为居正而不能保者之戒矣。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肆眚者,荡涤瑕垢之称也。舜典曰:眚灾肆赦。易于解卦曰:君子以赦过宥罪。吕刑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周官司刺掌赦宥之法,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憃愚。未闻肆大眚也。大眚皆肆,则废天讨,亏国典,纵有罪,虐无辜,恶人幸以免矣。后世有姑息为政,数行恩宥,惠奸轨,贼良民,而其弊益滋,盖流于此,故诸葛孔明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其为政于蜀,军旅数兴,而赦不妄下,蜀人久而歌思,犹周人之思召公也。斯得春秋之旨矣。肆眚而曰大眚,讥失刑也。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文姜之行甚矣,而用小君之礼,其无讥乎?以书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及书哀姜薨于夷,齐人以归考之,则议小君典礼,当谨之于始,而后可正也。文姜巳归,为国君母,臣子致送终之礼,虽欲贬之,不可得矣。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公子之重视大夫,杀而或称君,或称国,或称人,何也?称君者,独出于其君之意,而大夫、国人有不与焉,如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之类是也。称国者,国君大夫与闻其事,而不请于天子,如郑杀其大夫申侯之类是也。称人者有二义:其一,国乱无政,众人擅杀,而不出于其君则称人,如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之类是也。其一,弑君之贼,人人所得讨,背叛之臣,国人之所同恶,则称人,如卫人杀州吁、郑人杀良霄之类是也。考于传之所载,以观经之所断,则罪之轻重见矣。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微者名姓不登于史。册高傒,齐之贵大夫也,曷为就吾之微者盟?盖公也。其不言公,讳与高傒盟也。来议结昏,娶仇人女,大恶也。娶者其为吉,下主乎巳,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之心者,宜于此焉变矣。公亲如齐纳币,则不待贬也。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榖梁子曰:其不言使,天子之内臣也。不正其私交,故不与使也。祭伯来朝而不言朝,祭叔来聘而不言使,尹氏、王子虎、刘卷来讣而不书其爵秩,皆所以正人臣之义也。人君而明此,不容下比之臣;人臣而明此,不为交私之计,党锢之祸息矣。夏,公如齐观社。庄公将如齐观社,曹刿谏曰:齐弃太公之法,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天子祀上帝,诸侯会之,受命焉。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不闻诸侯之相会祀也。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公至自齐,荆人来聘。

荆自庄公十年始见于经,十四年入蔡,十六年伐郑,皆以州举者,恶其猾夏不恭,故狄之也。至是来聘,遂称人者,嘉其慕义自通,故进之也。朝聘者,中国诸侯之事。虽蛮夷而能修中国诸侯之事,则不念其猾夏不恭而遂进焉,见圣人之心乐与人为善矣。后世之君能以圣人之心为心,则与天地相似,凡变于夷者,叛则惩其不恪而威之以刑,来则嘉其慕义而接之以礼,迩人安,远者服矣。春秋谨华、夷之辨,而荆、吴、徐、越诸夏之变于夷者,故书法如此。公及齐侯遇于榖,萧叔朝公。榖,齐地。萧叔,附庸之君也。为礼必当其物与其所,而后可以言礼。大夫宗妇觌而用币,则非其物也。萧叔朝公,在齐之榖,则非其所也。嘉礼不野合,而朝公于外,是委之于野矣。故礼非其所,君子有不受,必反之于正而后止。此亦春秋拨乱之意也。秋,丹桓宫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程氏曰:遇于榖,盟于扈,皆为要结姻好也。传称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不娶,则非礼矣。然天子诸侯十五而冠者,以娶必先冠,而国不可久无储贰,欲人君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也。鳏者,老而无妻之称。舜方三十未娶,而师锡帝尧,巳曰:有鳏在下矣。妻帝之二女,则不告于父母。以为告则不得娶,而废人之大伦,尧亦不告而妻焉,其欲及时而无过如此也。今庄公生于桓之六年,至是三十有六载矣。以世嫡之正,诸侯之贵,尚无内主同任社稷之事,何也?盖为文姜所制,使必娶于母家,而齐女待年未及,故庄公越礼不顾如此其急,齐人有疑如此其缓,而遇于榖,盟于扈,要结之也。娶夫人,奉祭祀,为宗庙之主,而母言是听,不以大义裁之,至于失时,不孝甚矣。春秋详书于策,为后戒也。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公将逆姜氏,丹桓宫之楹,刻其桷为盛饰,以夸示之,此非特有童心而巳。御孙谏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自常情观之,丹楹刻桷,疑若小失,而春秋详书于策,御孙以为大恶,何也?桓公见杀于齐,则不能复,而盛饰其宫,夸示仇人之女,乃有乱心,废人伦,悖天道,而不知正者也。御孙知为大恶,而不敢尽言。春秋谨礼于微,正后世人主之心术者也,故详书于策,斥言桓宫,以恶庄,为后鉴也。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榖梁子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或曰:常事不志,岁事之常也。亲迎可以常乎?则其说误矣。所谓常者,其事非一。有月事之常,则视朔是也;有时事之常,则搜狩是也;有岁事之常,则郊祀、雩祭之类是也;有合礼之常,则婚姻、纳币、逆女至归之类是也。凡此类,合礼之常,则不志矣。其志,则于礼不合,将以为戒者也。若夫崩、薨、卒、葬、即位之类,不以礼之合否而皆书,此人道始终之大变也,其于亲迎异矣。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何以不致?不可见乎宗庙也。姜氏,齐襄公之女,入者,不顺之词,以宗庙为弗受也。昏义以正始为先,而公不与夫人皆至,姜氏不从公而入,巳失夫妇之正,弑闵孙邾之乱兆矣。庄公不胜其母,越礼逾时,俟仇人之女,荐舍于宗庙,以成好合,卒使宗嗣不立,弑逆相仍,几至亡国,故春秋详书其事,以著庄公不孝之罪,为后戒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礼,夫人至,大夫郊迎,明日执贽以见。宗妇,大夫之妻也。公事曰见,私事曰觌。见夫人,礼也。曷为以私言之?夫人不可见乎宗庙,则不可以临诸臣,故以私言之也。觌用币,何以书?男䞇,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䞇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䞇,是无别也。公子牙、庆父之乱兆矣。春秋详书,正始之道也。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杜预谓羁盖曹世子也。曹伯已葬,犹不称爵者,以微弱不能君,故为戎所逐尔。赤者,曹之庶公子归,易词也。宋人执郑祭仲,而忽出突归,权在宋也。戎侵曹而羁出赤归,制在戎也。使郑忽、曹羁明而能断,虽有宋、戎之众,突、赤之孽,何缘而起?以国储君副,不能自定其位,于谁责而可?故虽以国氏,皆不书爵,为居正者之戒。郭公,

此郭公也,义不可晓,而先儒或以为郭亡者,于传有之。齐桓公之郭,问父老曰:郭何故亡?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父老曰:郭君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所以亡也。考其时与事,谓之郭亡,理或然也。夫善善而不能用,则无贵于知其善;恶恶而不能去,则无贵于知其恶。未之或知者,犹有所觊也。夫既或知之矣,不能行其所知,君子所以高举远引,小人所以肆行而无忌惮也。然则非有能亡郭者,郭自亡尔。二十有五年

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按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而日食与焉。古者固以是为大变,人君所当恐惧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故夏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周官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太仆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责,皆恐惧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则鼓用牲于社,何以书?讥。不鼓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伯姫归于杞,

其不言逆,何也?逆者非卿,其名姓不登于史策,则书归,以志礼之失也。大夫来逆,名姓巳登于史,策足以志其失矣。犹书归者,以别于大夫之自逆者也。犹书归者,纪伯姫是也。自逆者,莒庆齐、高固是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曹杀其大夫,

称国以杀者,国君大夫与谋其事,不请于天子而擅杀之也。义系于杀,则止书其官,曹杀其大夫,宋人杀其大夫是也。义系于人,则兼书其名氏,楚杀其大夫得臣,陈杀其大夫泄治之类是也。然杀大夫而曰大夫与谋其事,何也?与谋其事者,用事之大夫也。见杀者,不得于君之大夫也。所谓义系于杀者,罪在于专杀,而见杀者之是非有不足纪也,故止书其官,而不录其名氏也。古者诸侯之卿、大夫、士命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命也。其有罪则请于天子,而诸侯不敢专杀也。及春秋时,国无小大,卿大夫士皆专命之,而不以告于王朝,有罪无罪皆专杀之,而不以归于司寇,无王甚矣。五霸三王之罪人,而葵丘之会,犹曰无专杀大夫,故春秋明书于策,备天子之禁也。凡,诸侯之大夫,方其交政中华,会盟征伐,虽齐晋上卿,止录其名氏,至于见杀,虽曹、莒小国,亦书其官,或抑或扬,或夺或与,圣人之大用也。明此,然后可以司赏罚之权矣。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按:书伯禽尝征徐戎,则戎在徐州之域,为鲁患旧矣。是年春,公伐戎,秋又伐徐者,必戎与徐合兵表里为鲁国之患也,故虽齐、宋将卑师少,而公独亲行,其不致者,役不淹时,而齐人同会,则无危殆之忧矣。

冬,

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二十有七年,

春,公会杞伯姫于洮。

左氏曰:会于洮,非事也。夫子非展义不巡守,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境,伯姫,庄公之女,非事而特会于洮,爱其女之过而不能节之以礼,此春秋之所禁也。惟不节之以礼,然后有使自择配,如僖公之于季姫,而典训亡矣。

夏,六月,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同盟之例,有恶其反复而书同盟,有诸侯同欲而书同盟。此盟郑伯之所欲而书同盟者也。凡、盟皆小国受命于大国,不得巳而从焉者也。其有小国愿与之盟,非出于勉强者,则书同盟,所以志同欲也。前此郑伯尝贰于齐矣,至是齐桓强盛,有伯中国,攘夷狄之势,诸侯皆归之,郑伯于是焉有畏服之心,其得与于盟,所欲也,故特书同。榖梁子所谓于是而后授之诸侯是也。其授之诸侯,齐侯得众也,视他盟为愈矣。

秋,

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公子友如陈葬原仲,私行也。人臣之礼无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境,何以通季子之私行而无贬乎?曰:春秋端本之书也。京师,诸夏之表也。祭伯以寰内诸侯而来朝,祭叔以王朝大夫而来聘,尹氏以天子三公来告,其丧诬上行私表不正矣。是故季子违王制,委国事,越境而会葬。齐高固,莒庆以大夫即鲁而图婚。其后陈庄子死,赴丧于鲁,鲁人欲勿哭,缪公召县子而问焉,曰:古者大夫束修之问不出境,虽欲哭,焉得而哭诸?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虽欲勿哭,焉得而勿哭?末流可知矣。春秋深贬王臣,以明始乱,备书诸国大夫而无讥焉,则以著其效也。凡!此皆正其本之意。冬,杞伯姫来,

左氏曰:归宁也。礼,父母在岁一归宁,若归而合礼,则常事不书。其曰杞伯姫来者,不当来也。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春会于洮矣,冬又归鲁,故知其不当来也。来而必书,春秋于男女往来之际严矣。莒庆来逆叔姫。

莒庆,莒大夫也。叔姫,庄公女也。何以称字?大夫自逆则称字,为其君逆则称女,尊卑之别也。何以书?诸侯嫁女于大夫,而公自主之,非礼也。杞伯来朝。公会齐侯于城濮。二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春秋纪兵及者为主。齐人举兵而伐卫,卫人见伐而受兵,则其以卫及之,何也?按左氏,卫尝伐周,立子颓,至是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则齐人举兵,乃奉王命声卫立子颓之罪以讨之也。为卫计者,诚有是罪,则当请归司寇服刑可也。若惠邀康叔,不泯其社稷,使得自新,亦惟命则可以免矣。今不征词请罪,而上逆王命,下拒方伯之师,直与交战,则是卫人为志乎此战,故以卫主之也。战不言伐,伐不言日,而书日者,战之日也。见齐人奉词伐罪,方以是日至,而卫人不请其故,直以是日与之战,所以深疾之也,而圣人之情见矣。齐称人,将卑师少也。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秋,荆伐郑,

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按左氏,楚令尹子元无故以车六百乘伐郑,入自纯门,是陵弱暴寡之师也,故以州举狄之也。郑人将奔桐丘,诸侯救之,楚师夜遁,是得救急恤邻之义也,故书救郑,善之也。齐、宋称人,将卑师少,桓公主兵,攘夷狄、安中国之事见矣。冬,筑

郿。郿,邑也。凡用功,大曰城,小曰筑。故馆则书筑,台则书筑,囿则书筑。郿邑而书筑者,创作邑也。其志不视岁之丰凶,而轻用民力于其所不必为也,则非君人之心矣。大无麦禾,

麦熟于夏,禾成在秋,而书于冬者,庄公惟宫室台榭是崇是饰,费用浸广,调度不充,有司会计岁入之多寡虚实,然后知仓𢊬之竭也,故于岁杪而书曰大无麦、禾。大无者,仓廪皆竭之词也。古者三年耕,余一年之食,九年耕,余三年之食。今庄公享国二十八年,当有九年之积,而虚竭如此,所谓寄生之君也。民事,古人所急,食者,养民之本,不敦其本而肆侈心,何以为国?故下书臧孙告籴以病公,而戒来世,为国之不知务也。臧孙辰告籴于齐。

刘敞曰:不言如齐告籴,而曰告籴于齐者,言如齐则其词缓,告籴于齐则其情急,所以讥大臣任国事,治名而不治实之蔽也。鲁人悦其名,而以急病让夷为功;君子责其实,而以不能务农、重榖、节用、爱人为罪。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

言新者,有故也,何以书?昔韩昭侯作高门,屈宜臼曰不时。所谓时者,非时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时。前年秦拔宜阳,今年旱,君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所谓时诎举赢者也。故榖梁子曰: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大无麦禾,告籴于齐。冬筑郿,春新延厩,以其用民力为巳悉矣。夏,郑人侵许。秋,有蜚。

冬十有二月,纪叔姫卒。

纪已灭矣,其卒之何?见纪侯去国,终不能自立,异于古公袒父之去,故特书叔姫卒,而不卒纪侯,以明其不争而去则可,能使其民从而不释,则微矣。城诸及防。三十年春王正月。夏,师次于成。秋,七月,齐人降鄣。降者,胁服之词。前书郕降于齐师,意责鲁也。此言齐人降鄣,专罪齐也。鄣者,纪之附庸,微乎微者也。齐人不道,肆其强力,胁使降附。不书鄣降,而曰降鄣者,以齐之强,故罪之深;以鄣之微,故责之薄。春秋之法,扶弱抑强,明道义也。霸者之政,以强临弱,急事功也。故曰:五伯、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八月癸亥,葬纪叔姫。

灭国不葬,此何以葬?贤叔姫也。纪侯既卒,不归宗国而归于酅,所谓秉节守义,不以亡故而睽妇道者也。故系之于纪,而录其卒葬,先儒谓贤而得书是也。贤而得书,所以为后世劝也。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齐人者,齐侯也。其称人,讥伐戎也。自管仲得政,至是二十年未尝,命大夫为主将,亦未尝兴大众出侵伐,故鲁庄十一年而后凡用兵皆称人者,以将卑师少尔。今此安知其非将卑师少,而独以为齐侯,何也?以来献戎捷称齐侯,则知之矣。夫北戎病燕,职贡不至,桓公内无因国,外无从诸侯,越千里之险,为燕辟地,可谓能修方伯连帅之职,何以讥之乎?桓不务德勤兵远伐,不正王法,以讥其罪,则将开后世之君,劳中国而事外夷,舍近政而贵远略,困吾民之力,争不毛之地,其患有不胜言者,故特贬而称人,以为好武功而不修文德者之戒也。然则伐楚之役,何以美之?其谓退师召陵,责以大义,不务交兵,而强楚自服乎?观此可以见圣人强本治内,柔服远人之意矣。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何以书?厉民也。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去国筑台于远,而不缘占候,是为游观之所,厉民以自乐也。厉民自乐,而不与民同乐,则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岂能独乐乎?夏,四月,薛伯卒。筑台于薛。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军获曰捷。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献者,下奉上之辞。齐伐山戎,以其所得躬来夸示。书来献者,抑之也。后世宰臣有不赏边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得春秋抑戎捷之意。秋,筑台于秦。冬,不雨。三十有二年春,城小榖。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牙有今将之心,而季子杀之。其不言刺者,公羊以为善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避兄,君臣之义也。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使托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陆淳曰:季子恩义俱立,变而得中,夫子书其自卒,以示无讥也。得之矣。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赵匡曰:君终必于正寝就公卿也。大位,奸之窥也;危病,邪之伺也。若蔽于隐,是女子小人得行其志矣。然则庄公以世适承国,不为不贵;周公之后,奄有龟蒙,不为不强;即位三十有二年,不为不久;薨于路寝,不为不正。而嗣子受祸,几至亡国,何也?大伦不明,而宗嗣不定;兵柄不分,而主威不立,得免其身,幸矣。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生子般焉。般尝鞭圉人,荦公薨,般即位,次于党氏。庆父使荦贼般。成季奔陈,立闵公。昔舜不告而娶,恐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君子以为犹告也。庄公过时越礼,谬于易基乾坤,诗始关雎,大舜不告而娶之义甚矣。而子般乃孟任之所出也,胡能有定乎?虽享国日久,获终路寝,而嗣子见弑,几至亡国。有国者可不以为戒哉!公子庆父如齐。

子殷之卒,庆父弑也,宜书出奔。其曰如齐,见庆父主兵自恣,国人不能制也。昔成王将终,命大臣相康王。方是时,掌亲兵者,太公望之子伋也。宰臣召公奭命仲桓、南宫毛取二干戈、虎贲百人于伋以逆嗣子。伋虽掌兵,非有宰臣之命,不敢发也。召公虽制命,非二诸侯将命以往,伋亦不承也。兵权散,主不偏属于一人可知矣。今庄公幼年即位,专以兵权授之庆父,岁月既久,威行中外,其流至此,故于余丘,法不当书,而圣人特书庆父帅师,以志得兵之始,而卒书公薨,子般卒,庆父如齐,以见其出入自如,无敢讨之者,以示后世,其垂戒之义明且远矣。狄伐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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