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韵标准》·四卷,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录。自昔论古音者不一家,惟宋吴?或、明杨慎、陈第、国朝顾炎武、柴绍炳、毛奇龄之书最行於世。其学各有所得,而或失於以今韵部分求古韵,或失於以汉魏以下、隋陈以前随时递变之音均谓之古韵。故拘者至格阂而不通,泛者至丛脞而无绪。永是书惟以《诗》三百篇为主,谓之“诗韵”。而以周、秦以下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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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韵标准》·四卷,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录。自昔论古音者不一家,惟宋吴?或、明杨慎、陈第、国朝顾炎武、柴绍炳、毛奇龄之书最行於世。其学各有所得,而或失於以今韵部分求古韵,或失於以汉魏以下、隋陈以前随时递变之音均谓之古韵。故拘者至格阂而不通,泛者至丛脞而无绪。永是书惟以《诗》三百篇为主,谓之“诗韵”。而以周、秦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谓之“补韵”。视诸家界限较明,其韵分平、上、去声各十三部,入声八部。每部之首先列韵目。其一韵岐分两部者,曰“分某韵”。韵本不通而有字当入此部者,曰“别收某韵”。四声异者,曰“别收某声某韵”。较诸家体例亦最善。每字下各为之注,而每部末又为之总论。书首复冠以《例言》及《诗韵举例》一卷。大旨於明取陈第,於国朝取顾炎武,而复补正其讹阙。吴?或、杨慎、毛奇龄之书,间有驳诘。柴绍炳以下,则自郐无讥焉。古韵之有条理者,当以是编为最,未可以晚出而轻之也。──右“小学类”韵书之属三十三部,三百十三卷,皆文渊阁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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