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卷。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为宋代名儒,其生平事迹,详见《古周易》。是编为作者论说《诗经》之作。祖谦与朱熹交往最契,二人为密友,初期说解《诗经》的观点亦颇为一致,为说立论都本于毛传;后来,朱熹观点发生变化,而改从郑樵之说,对毛传为首的[1] 汉学采取了批判的态度。但祖谦却仍守其说而不改,此书中凡所谓“朱氏曰”者,即所采用朱熹撰《诗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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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卷。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为宋代名儒,其生平事迹,详见《古周易》。是编为作者论说《诗经》之作。祖谦与朱熹交往最契,二人为密友,初期说解《诗经》的观点亦颇为一致,为说立论都本于毛传;后来,朱熹观点发生变化,而改从郑樵之说,对毛传为首的[1] 汉学采取了批判的态度。但祖谦却仍守其说而不改,此书中凡所谓“朱氏曰”者,即所采用朱熹撰《诗集传》初稿之说也。朱熹为此书作序,并称自己早年的浅陋之说,为祖谦误取而用,去时既久,自感其说有所未安,或不兔有所更定。祖谦反不能不置疑于其间,故自己深感不解,正想向祖谦阐释自己观点发生变化的原因及理由时,不想祖谦已下世云云,反映了祖谦与朱熹后期思想观点的分歧。书中说解除宗于毛传外,又博采诸家之说,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后陈文义,剪裁贯穿甚为有体,如出一人之手,有所发明,则别出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曰:“《诗》学之详正,未有逾于此书者。”魏了翁后序亦云,是书“能民明诗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之旨”。宋儒对待毛传、郑笺,分作二派,多数为攻,少数为宗,此书即属宗毛传、郑笺一派的代表性著作,尤其是书中保存了较多朱熹早期研究《诗经》的观点,对研究朱熹早期理学思想及宋代《诗经》流派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直斋书录解题》载,此书自《公刘》以下编纂已备,而条例未竟,学者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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